「在新約聖經耶穌的「浪子回頭」故事中,有一個父親,他有兩個兒子。
小兒子要求分家產,父親答應了。於是小兒子外出闖蕩,卻揮霍無度,最後甚至淪落到豬圈與豬搶食物吃。
有一天他忽然醒悟過來,說,我為什麼在這裡吃苦呢?
我回去家裡當父親的僕人,難道不比在這裡好上千倍嗎?
因此他決定返回家鄉。
這天父親站在家門口,遠遠地看見小兒子身影,立刻跑上前去擁抱他,並與他親嘴。
小兒子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
父親卻吩咐僕人說:「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把鞋穿在他腳上;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可以吃喝快樂;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
此時剛從田裡回來的大兒子看到了,忿忿難平,對父親說:「我服事你這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樂。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他一來了,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
父親答道:「兒啊!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
這是個美好的故事,但比較偏男性主義,但可以此為範例想成父母雙方分給子女,不依定址設兒子。
另外,「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希伯來書 13 章 5 節),我深信上帝的愛,於是我想著「爺爺、奶奶、外公」等長輩都不信上帝卻離開了宇宙的想法,「與外公沒印象、與爺爺較有互動、與奶奶叫梅互動」曾讀過一篇文章說:「同為上帝的孩子的親戚將來還會再見面」但我一職在深思那不同信仰的呢?又有「姊妹長輩」告訴我,聖經上記載一個女子「丈夫死亡而結了五次」來比喻,我們到上帝那裏時其實不會再見面」無論如何,我深信上帝「阿爸父」不會邱下我的,即便我是第一代基督徒。
說完了以上想法後,還有一個小小想法是「父親」或「母親」都偉大,在家庭也都舉足輕重,故而我認為可以把「父親與母親一起過節」,更正確說是為了讓只有父親或只有母親健在的人都因為過節感到幸福愜意,所以若訂為「父母節」就可以選擇一過節或兩者一起過了。
我們下次再以文會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