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29|閱讀時間 ‧ 約 3 分鐘

十年後還有OTT嗎?

2016年是台灣的OTT元年,Netflix和愛奇藝先後攻進台灣市場,時隔5年,Netflix的訂閱數就比分析師預測減少了220萬人,股價重挫8.8%。這間全世界最大的影音串流平台,在190個會員國扎根,至今仍負債累累,讓人不禁思考:OTT(串流媒體)的本質究竟是提供影視內容,還是另有目的?
大多數OTT-TV獲利模式是會員制,在新冠疫情下,Netflix、HBO、Disney+訂戶都明顯增加;但根據Deloitte去年10月的調查,1千多名受訪者中,46%在過去6個月至少退訂一項串流媒體服務。其中,有6成退訂的原因是,觀眾已看完了想看的節目。
內容更新對維持會員數至關重要。相較於傳統電視的一天一集,訂閱OTT-TV隨選服務的觀眾,就像拿到了ALL YOU CAN EAT的門票,兩天追完一部40集的劇是家常便飯,能吃多少是多少,此為局限之一。之二,還要順應各國法規,像歐盟就規定外國平台內容30%必須是歐洲出品。之三,內容產業成本極高,2020年Netflix投資了173億美元在內容製作上,而韓劇《來自星星的你》的每集版權費更高達50萬美金。OTT根本是一個用錢砸出來的影像王國,美麗而虛幻。
有趣的是,相較於美國有線電視月費台幣2千元,高成本的OTT-TV訂閱均價卻只有4百元,入不敷出,又需時刻燒錢投資新內容以維持訂戶數,這樣的惡性循環,中美兩國最大的愛奇藝跟Netflix不知還能撐多久?緊追在後的HBO跟Disney+,雖也是OTT,但就是老內容供應商,OTT只是其中一個銷售管道,長久經營下的觀眾黏著度高,所以成立一年的Disney+以4500小時的內容就擄獲1億訂戶數,Netflix如今有4萬小時的內容,但當年達成1億訂戶也耗費了10年。
既然不賺錢,為何中美兩國還搶入OTT-TV市場?比起一間節目製作公司,我倒覺得OTT-TV更像是文化傳銷工具,藉此提升文化覆蓋率。畢竟一個不賺錢的產業,若無國家支持則難以為繼,外國媒體巨擘的強勢,確實能在不知不覺中滲透當地生活,讓觀眾習於文化殖民的風華。思想轉移的極致,就是潛移默化。
數位經濟的競賽裡,匯流才有機會成為贏家。百花齊放中,後進的Disney+以內容提供者的優勢成為潛力巨獸,但難說10年甚至20年後,會不會面臨與Netflix相同的困境?畢竟內容創作燒錢,大胃王也非少數。OTT-TV成事不足敗事有餘,它雖然改變了現代人的觀影模式,毀掉了傳統電視業,但仍身處險境,吉凶未卜——10年後,還有OTT嗎?
分享至
成為作者繼續創作的動力吧!
© 2024 vocus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