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12|閱讀時間 ‧ 約 2 分鐘

「入監」「服刑」

    收到入監「服刑」的通知書,這一次的「刑期」是兩年,也是我將要邁入的第三個兩年。 中秋節的前夕,收到一份特別的禮物,是從雲林送來的。而且是一位行政人員親自送到台中家裡。 拜科技之賜,現在最常受到的禮物反而是電子禮券,所以收到這份親自送上門的禮物覺得特別的有人情味。 隨著禮盒還有一張聘書,這也才讓我意識到自己已經在雲監「服刑」超過四年了。 從小我就是一個問題學生,我的小學老師曾經當著全班同學的面指著我說:你以後一定會出現在社會新聞,作奸犯科、進出監獄。 我想他或多或少也說對了一部份吧,唯一的差別在於我是可以自由「進出」的,「刑期」可以自己決定。 收到這份禮物跟通知,也讓我充滿感謝與珍惜,我曾經跟我的老師討論過自己動機是否純淨而對自己有所質疑,覺得自己是否利用了這些人。 在監獄帶領團體跟輔導,也許是我自己學習專業跟累積經驗的需要。 老師跟我說:身為專業的助人工作確實要先明白這是自己的需要,但是也要記得,他們也真的很需要,我們都因為需要,而彼此需要。 我覺得這句話好有力量,也讓我更確信這是一份值得去不斷學習與實踐的工作。 這兩年還多了嘉義監獄跟南投監獄,所以還要在不同的監獄間「服刑」,我覺得特別的有意義。 也許我真的跟這些同學有一份特別的緣份,有機會在彼此陪伴的過程中,也互相學習,成長、成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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