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客廳,有個擺球具的小箱子,裡面有個棒球手套,上面特別印著我的名字跟「給我報報」四字,這是我的一個客製手套。送我手套的,是老友國洲,因為他覺得,我的舊手套早該退休了。
其實我用過不少手套,最早的兩個,是唸大安中學時父親買的,青少年尺寸,所以比一般手套小許多。
那時紅葉冒出來,大家都瘋棒球,我不例外,父親說那就買個手套吧,讓我驚訝的是,他並沒有買一個手套,他買了一對手套;「總不能你用手套,你的朋友卻空手接球吧」,父親的考慮,當時我並沒有什麼感覺,只覺得一對手套當然比一個好。長大之後每思及此事,才發現父親「常替人設想」的教誨,其實他自己不時用身教做出示範。
1979年至美國,每天唸書、打工,雖然沒有時間打球,可是卻發現了兩種更優的棒球生活:閱讀以及球場看球。
閱讀的起點從《紐約時報》開始,每逢週末,與週日版的《紐約時報》體育版為伍,是我赴美之後的大樂趣之一,從題目到觀點,看了之後都讓人拍案叫絕。然後就是認識了棒球作家Bill James,同學介紹此君,於是開始接觸他的文章,結果,一掉進他棒球數據的世界,就再也無法回到觀點平凡、流水帳般的棒球寫作了。(不熟悉他?去找本《魔球》看看吧,第四章,「無知的球場」,看完就認識他了)。
至於球場看球的樂趣,更是台灣球迷無法想像的,因為當棒球被定位為「國家休閒」而不僅是一場場輸贏的時候,看球不必殺聲震天沒有蔽日旌旗,看球其實更是社交是打盹是吃喝是紀錄是發呆。我尤其喜歡看下午的球賽,「大都會」隊的「謝爾」球場離家不過十多分鐘地鐵車程,把自己晾在下午的太陽裡,看著場上球員偶爾奔馳,此時如果還有一陣陣帶著青草味的涼風拂過,最舒服的美國日子不過如此。
球賽對每個球迷的影響和意義都不一樣,我看過的球賽,也許內容完全沒有印象了,可是於我而言,許多球賽之所以重要,因為她讓我回到時間的座標軸上,於是一些人生的回憶,反而因為這些球賽,清晰地浮現出來。
1985年,人生面臨抉擇的一年,回台灣,或是待在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