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5|閱讀時間 ‧ 約 1 分鐘

大新動物醫院-陳欣妍 (原愛竹動物醫院) ​拒絕提供診療紀錄

    跟愛竹動物醫院索取手術診療資料時,
    竟回覆除非法院要求才提供,並遭到封鎖
    此舉已違反獸醫師法第11條,現正受到動保處行政調查中。
    獸醫師法 第 11 條 執業之獸醫師,如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診斷、治療及檢驗,並不得拒絕填發病歷摘要、診斷書、檢驗證明書、影像紀錄及其他診療相關證明文件;其所需費用,由飼主負擔。
    分享至
    成為作者繼續創作的動力吧!
    © 2024 vocus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