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0|閱讀時間 ‧ 約 12 分鐘

《幽暗角落的泣聲》-淺談二二八事件的政治暴力、性別與階級制度如何交織

一、前言
西元1947年2月27日,進入國民黨政府統治不到兩年的台灣,發生了二二八事件,隔天台灣各地起而響應。時年47歲的新生報總經理阮朝日,於3月12日毫無緣由地被五名國民黨人員帶走。家人哀傷著急、四處奔走,卻始終尋不回阮朝日(阮美姝,1992,頁i)。同樣的悲劇發生在台灣各地,1947年3月11日早晨,世居金山的農夫郭浩澤,一如往常地出門巡田水,卻在半路遭到數名國民黨士兵開槍射殺,當場身亡(阮美姝,1992,頁124)。1947年3月11日晚上,士兵衝破施江南醫師開設的醫院大門,將施江南強押帶走,他就此失蹤(阮美姝,1992,頁13)。
這場規模龐大、影響深遠的政治性屠殺事件中,難以估計的台灣地方菁英和一般老百姓被中國國民黨逮捕、失蹤或死亡。這些直接受難者的受難家屬們,雖然得以存活,卻也面臨失去親人、經濟頓失依靠、持續遭國民黨監控打壓等嚴苛困境。
從《幽暗角落的泣聲》一書所記錄的受難者口述資料中,筆者發現同樣身為二二八事件受難者,人們承受的壓迫和傷害經驗,會隨著受難者本身所處的性別、階級位置,而有所不同。而「交織理論」是用來處理人們複雜社會經驗的好工具之一,因此筆者將使用《幽暗角落的泣聲》口述資料為案例[1],以「交織理論」來討論威權政治體制、性別、階級的社會因素,如何交織影響二二八受難者的受難模式,以及劫後餘生的生活經歷和社會位置。
二、交織理論
人類世界中,每一個人的處境和經驗,每一個社會的現象和結構,都會受到性別、階級、種族、族群、世代、障礙等社會制度的交互影響,形塑出複雜多元的社會發展和生命經驗。因此,「交織理論」是一種使人們了解複雜世界和自己的好工具。
P. H. Collins & S. Bilge(2016)指出,交織理論提醒了我們三個要點,首先是「是個人生命經驗和認同,將受到性別、階級、種族、族群、世代等社會制度影響」。第二,「性別、階級、種族、族群、世代等社會制度,將不斷複製、延續原本就有的社會不平等現象」。第三,「性別、階級、種族等社會制度與社會制度之間,並不是分開運作或排除對方,而是彼此作用、強化」(P. H. Collins & S. Bilge, 2016)。
本文使用交織理論作為分析工具,仔細梳理二二八事件和受難者經驗當中,隱含的政治暴力、性別、階級等社會因素,以及這些社會因素怎樣互相作用、強化彼此,並複製、延續已經存在於台灣社會的不平等現象,以求更細緻地理解台灣社會和台灣人們的生命故事。
三、交織理論和二二八受難者
以下將台灣人在二二八事件中受到的多重壓迫分為「威權政治體制與性別」、「威權政治體制與性別、階級」來討論。
「威權政治體制與性別」部分,討論二二八事件中男性和女性的受難經驗如何、為何不同。二二八事件中,被國民黨軍隊逮捕、槍殺、失蹤的受難者,幾乎都是男性(沈秀華,1997;李筱峰,1998)。《幽暗角落的泣聲》收錄的高李麗珍和林黎彩等人的口述,反映出國民黨軍隊除了大街小巷不分對象的機槍掃射,也闖入民宅搶奪財物、針對男性槍殺。當年就讀初中,失去親生大哥許宗哲和兩位表哥、活得「驚恐萬分」的高李麗珍口述:「…不敢出去尋找失蹤的哥哥,因為男丁走出家門是十分危險的…甚至不敢燒水…一但有煙霧飄出,軍人就會衝進屋內,把男丁抓走。」(阮美姝,1992,頁256)林黎彩的父親林介,於二二八事件中代表市民與高雄要塞司令彭孟緝談判,最後遭到槍殺。林黎彩口述:「有人看見我爸爸被槍殺在要塞司令部,請司公[2]和家人前往尋找。家人之中只剩婦女可以出面了…停棺在家期間,之前那位軍官又來向四叔要錢…四叔拜託他(軍官)再寬限三天…把錢籌好了請嬸嬸們送過去。」(阮美姝,1992,頁252-253)
可見當時台灣男性不分社會階層,人人自危,甚至尋找遇難者屍體、賄賂軍官等需要踏出家門的活動,即使家中尚有男性,也可能改由女性來做。此外,國民黨軍隊針對台灣籍的男性菁英分子進行逮捕、囚禁、凌虐和槍殺,《幽暗角落的泣聲》作者阮美姝的報社總經理父親阮朝日、施江南醫師、林桂端律師、陳能通校長、陳屋參議員、王育霖檢察官等,皆被國民黨指名槍殺。
為什麼二二八事件中喪失生命和行蹤的受難者,幾乎都是男性?首先,戰爭與政治暴力本身即是性別化的,計畫和執行戰爭政治暴力的人,都是男性(沈秀華,1997)。再者,當時台灣社會中,擁有政治資源、發聲管道的菁英階級,也幾乎都是男性。所以國民黨政權用軍隊鎮壓來鞏固統治權力時,屠殺對象自然是男性(沈秀華,1997)。台灣男性成為國民黨首要屠殺對象的現象,為政治威權體制與性別體制的交織結果。
二二八事件女性受難者的經驗,和男性十分不同。首先,他們最直接的受害經驗不是失去自己的性命,是失去丈夫、父親、兒子等男性親屬。再者,因為當時台灣社會的性別體制是男主外、女主內,一般家庭的主要經濟來源多是男性,男性受難後,女性和小孩頓失經濟來源。失去經濟收入後,家屬又需要花錢打聽、營救親人,或是被脅迫交出財產。這些都導致受難女性和孩子的貧窮化,是威權政治體制與性別體制交織作用之下,對受難女性和家屬產生的經濟壓迫。
例如《幽暗角落的泣聲》收錄的黃碧珠口述,她的丈夫蘇進長擔任警員,被誣陷「串通暴徒」遭到槍決。因為家中沒有存款、丈夫任職機關又袖手旁觀,黃碧珠原本想自殺,為了孩子才決定掙扎生存:「派駐舊城派出所的夫婿蘇進長慘死...以後母女相依為命,幫傭做女工,歷盡滄桑、受盡千辛萬苦數十年。」(阮美姝,1992,頁241)。宋洪濤的父親宋斐如當時擔任行政長官公署教育處副處長,也負責《人間導報》,於二二八事件後被捕、遇難,原本就讀建中的宋洪濤因為經濟因素只得轉學至基隆水產學校。1950年,他的母親區嚴華於1950年被國民黨以通匪罪名槍斃,無人敢收留的宋洪濤只得流浪於公園與火車站、打零工維生,直到26歲開設小公司經濟情況才穩定(阮美姝,1992,頁107-110)。
第三,由於台灣社會性別體制中的女性身份附屬於男性,一般人甚至研究者理解二二八女性受難者的身分大多為「關係式」-OOO(男性受難者)的妻子,也經常將女性受難者的形象和經驗呈現為「堅毅養大兒女」的妻子/母親。[3]這反映出既有的性別體制框架了人們理解女性受難者的受難身分,也容易忽視女性受難者異質複雜的政治壓迫經驗,這是威權政治體制與性別體制的交織作用。
以《幽暗角落的泣聲》為例,作者阮美珠著重描寫男性受難者的家世背景、受難經過,同為受難者的妻子、兒女受難經驗和生活,多半簡單帶過。林旭屏(菸草公司專門委員)遭槍殺,書中詳細敘述林旭屏的家世背景、受難經過,妻子的部分簡單描述了她「不得不把店交與祖母看管,本身則出外受雇當店員…獨力扶養八個子女長大並完成學業,備極艱辛」(阮美姝,1992,頁45-46)。這便是以「關係式身分理解女性受難者時,容易忽視女性受難者異質、複雜的政治壓迫經驗的一例。
「威權政治體制與性別、階級」部分接續上面討論,二二八受難女性一方面因為丈夫過世失去經濟來源,又因為台灣社會性別體制中的女性身份地位附屬於男性,導致女性階級下滑。例如《幽暗角落的泣聲》收錄的謝綺蘭口述,她的先生陳炘是大東信託創辦人,被國民黨帶走後再也沒有回來,謝綺蘭只能開設麵包店自力營生、養育兒女:「先生被抓後,許多騙徒說可打聽到消息或可安排見面,花掉莫大金錢,家裡經濟漸漸陷入窘境…我學習烘焙麵包…經營麵包店,但連連虧本…」(阮美姝,1992,頁51-54)。而受難者女性面對經濟問題的方式,會受到「娘家或夫家經濟狀況、人際網路、女性的教育程度和技能、所處的城鄉地緣」影響(沈秀華,1997)。夫家或娘家是中上階層或是本身具高等教育背景的女性,可利用娘家、夫家和自己的資源網絡、學經歷,找到營生方式。例如《幽暗角落泣聲》收錄的蕭瓊珍口述,其父親蕭朝金牧師在她小學一年級時被士兵帶走、槍殺,她親眼目睹了父親頭部中彈的遺體:「草草埋葬了父親後,母親帶著我和弟弟回到善化鎮的娘家。母親身體不好,患有心臟病,所以並沒有出去工作,一家三口的生活,完全靠當醫生的舅舅協助。」(阮美姝,1992,頁277-278)。她的母親從此不提二二八事件,蕭瓊珍也只能將這份秘密和恐懼深深埋藏。
相對於出身中上階層的受難者可依靠同樣是中上階層的親戚,如果受難女性出身勞動階層或身處鄉村,營生的選擇便十分受限。前面提過的黃碧珠,她在警察丈夫身亡後,努力幫傭、做工,獨力扶養女兒長大。不同階層女性受難者的階級滑動,以及應對經濟問題所採取的不同策略,可說是威權政治體制、性別體制和階級體制的交織所形成的。而威權政治體制、性別體制和階級體制也作用於彼此之上,加強壓迫這些處於性別弱勢和階級弱勢的勞工女性。
四、小結:
威權政治、性別、階級等社會制度的相互交織,深刻影響了台灣人民於二二八事件中受到的壓迫樣貌和應對的方式。這些社會制度之間,也彼此交互影響甚至加強了彼此的壓迫程度。筆者認為,必須先了解二二八事件受難者所承受的壓迫和傷害經驗,會隨著受難者本身的性別、階級、族群等不同社會位置而有所不同。再進一步詳細閱讀、分析各個受難者的受難經驗,受到了哪些社會位置、社會因素的影響。最後分析這些因素形成的交織性,才能真正了解受難者複雜而多樣的受難經驗。
參考文獻
Patricia Hill Collins, Sirma Bilge(2016). Intersectionality. UK: John Wiley & Sons.
李筱峰(1998)。解讀二二八。台北市:玉山社。
沈秀華(1997)。查某人的二二八。台北市:玉山社。
阮美姝(1992)。幽暗角落的泣聲。台北市:前衛出版。
[1]女性身分多為關係式的現象,除了本文提及的政治受難者,日常生活也十分普遍。女性經常因為她是X先生的妻子,便以「X太太」為全稱。相對的,男性很少以關係式的身分作為全稱,我們極少聽到一位男性因為他是O女士的丈夫,便被稱為O先生,一般都是以這位男性自己的姓氏來稱呼。筆者認為,這個現象反映了社會文化定位男性的社會身分時,男性的存在本身就具有社會意義,所以男性不需要用關係式的稱呼。相反的,女性的社會身分需要透過她與男性的關係來定位,並且是以男性作為女性社會身分的定位中心;也就是,女性的社會身分被社會文化定位成男性所延伸的附屬,有著「男為主、女為從」的性別意涵(感謝匿名評審指出這點)。
[2] 即師公、道士。
[3] 其他二二八口述史料可參考:吳三年臺灣史料基金會「口述歷史系列 A:二二八系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高雄市二二八相關人物訪問紀錄》、《濁水溪畔二二八──口述歷史訪談錄》;國史館《228事件文獻補錄》、《228事件文獻續錄》、《228事件文獻輯錄》等書籍。
原文刊載於2018年03月 性別平等教育季刊第82期
http://lawdata.com.tw/tw/journal.aspx?no=1364&pno=62459
(圖片出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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