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30|閱讀時間 ‧ 約 3 分鐘

最近一直罵的廢死⋯

取自卡優新聞網
取自卡優新聞網
最近一直罵的廢死⋯
其實我不支持「廢除死刑」⋯因為我覺得殺人就應該償命安慰被害者,被害者當初面臨死亡的恐懼,他也該嚐嚐⋯但我支持廢死的目的!這樣說很衝突吧!其實他們所謂的「廢死」,只是想因廢除死刑來讓法律更加完善,在之前看的書中提到(至於目前不知道),台灣執行死刑只有一個人⋯難道他應該背負殺人的罪惡感?國外是同時好幾個人開槍,但有人是空包彈⋯誰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實彈,不知道是誰殺的,這樣壓力就大大降低!
廢除死刑是否應該的嗎?如果像林信吾、鄭捷這種明顯犯罪的人應該直接判死,但像有些不是明顯的人該判死嗎?像蘇建和案⋯他才19歲就被關進去,哪怕沒有證據證明下依然死刑定讞,後來審理獲得翻案無罪釋放,可21年的青春歲月過去了,大好的時光怎麼賠?如果真的死了卻事後證明他的無辜怎麼辦?有些事情我們不帶有情緒來聊一聊⋯
前陣子有一個姦殺案,犯人說女友也知情犯案,頓時間媒體、所有人都在幹瞧那個女生,網路霸凌也不斷發生,一時間罵得多難聽就有多難聽⋯可最後審理出來他是無辜的,沒有人給他一個道歉!好像當做沒這回事,如果在人人唾罵的時候他自殺了該怎麼辦?怎麼賠?
他們有想推翻「有罪推定」意思是⋯假如一個人雖有證據卻不全⋯譬如:雖這個人口中有肉屑就說是「食人魔」,但沒有完整的證據鏈⋯就不能指那個人有罪是個「食人魔」,要知道水煮會破壞DNA的組合,沒辦法跟屍體100%吻和,所以不能當作鐵證指他吃人肉⋯還有所謂的「有教化」的標準是什麼?是不是應該要訂立法條,可目前好像是看法官的意思⋯那法官背後有沒有人?
目前殺警的外役監起初立意應該是良善的,讓在監獄快服刑滿又行為表現、心理方面沒問題的人才能到外役監獄中,可能安排在外工作⋯下班回去集宿,這讓他們與社會有接觸又好像不自由,但慢慢變你只要有錢有勢背景就能送人進去,甚至有人逃獄還不上報⋯最終導致慘案!而且一罪就應該一罰,不是現在能打包罪名減輕罰則⋯
這篇難得認真談一下,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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