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讀到The Guardians: The League of Nations and the Crisis of Empire,作者Susan Pedersen任教於哥大歷史系,專長英國帝國史,這本厚達592頁的巨著大概有一半的內容就是在談國際會議當中那些微不足道又至關重要的大小事,作者認為這種國際體系雖然是個非常驚人的發明,但難脫帝國俱樂部(尤其是大英帝國)維護殖民利益的基調,只不過披上公共化的外衣,讓小國有個地方可以擊鼓鳴冤。Pedersen的故事只寫到國際聯盟,但後面國聯接軌到UN,顯然又是美國在玩贏者全拿的遊戲,而UN沒用就改組NATO又是後面的故事。回到UN體系,我的感想還是難以否認UN在很多屬於偏非政府組織事務上做得不錯,雖然台灣人在COVID疫情後普遍覺得WHO很廢,但無法一竿子打翻WHO在全球衛生上,對於諸多傳染性疾病如天花、肺結核、瘧疾、小兒麻痹等的貢獻。臺灣無法參與UN組織當然是臺灣的損失,但另一方面來說,應該也算是世界的損失吧。
這個決議案令人感到曖昧的就是標題「恢復」(restoration)一詞的使用,一個簡單的疑問就是PRC到底是要「恢復」什麼法律權益(lawful rights)。在這裡稍微插播一點國際法學史,另一本讓我們念到頭很痛的就是Antony Anghie
Imperialism, Sovereignty and the Making of International Law一書,對國際法提出歷史解釋。簡單來說帝國主義與殖民主義決定了國際法的形狀,一個地方有無主權基本上還是強權帝國說了算,否則印地安人的美洲為什麼突然就喪失了主權而落入被帝國殖民的狀態呢?
回到2758決議文中要恢復的PRC法律權益,很顯然的是PRC的法律權益與ROC的法律權益不同,甚至我們也可以說1945前,1945-1949、1949後,ROC的法律權益都不同,所以中共試圖用2758決議來作為開戰依據以及消滅臺灣主權把臺灣當內政的基礎其實是相當薄弱的。而且,我們可以確定的是UN在恢復中共法律權益後產生了一個無法涵蓋到臺灣區域的真空,臺灣人無法實質參與UN組織的任何活動直接證明了這個真空的存在。然而對於臺灣而言,要突破這個真空相對困難,因為UN新會員的加入無疑是再次國際性公開性地確立臺灣(雖然已經擁有的)主權,完全會產生傷筋動骨的結果,這也就是為什麼UN for Taiwan喊了好多年,雖然有很好的出發點與動機,卻一年看起來比一年還要騙錢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