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2758決議文與歷史所在念什麼

2022/11/25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看到吳釗燮大使在BBC談2758決議文,有點感觸,雖然我不是UN專家,但認識這條決議文也過了15年,想隨性聊一下一些自己的看法與在美國歷史所念的硬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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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接觸到這個決議文是在世界藥學生聯盟(IPSF),因為聯盟憲章提到會員必須是UN會員國才能成為正式會員,想當然爾,無論是台灣還是中華民國皆非UN會員,無法讓臺灣的藥學生聯會以正式會員身分參與大會投票等常規環節,雖然這只是一個學生組織,還是會感覺少了那麼一點參與的動力。即便如此台灣還是認真地年年參與(不知道現在是否持續?),而我在當時也非常幸運地選到中央幹部,經過一番奇怪的串連,試圖想改變遊戲規則,但是還是被當時的會長以「2758決議文」駁回,甚至嗆說請等臺灣加入UN再來申請吧。(真狠啊!臺灣加不加入聯合國可不是我一個人可以決定的啊⋯⋯擺明阻擋臺灣)後來參與世界醫學生聯盟(IFMSA),台灣居然因為歷史的各種巧合而保有正式會員,又是另一番風景。(印象中,拯救台灣免於被埃及否決會員資格的功臣是一支筆,真是讓人津津樂道的傳奇故事,看看這「非人行動者」有多厲害!)
最近讀到The Guardians: The League of Nations and the Crisis of Empire,作者Susan Pedersen任教於哥大歷史系,專長英國帝國史,這本厚達592頁的巨著大概有一半的內容就是在談國際會議當中那些微不足道又至關重要的大小事,作者認為這種國際體系雖然是個非常驚人的發明,但難脫帝國俱樂部(尤其是大英帝國)維護殖民利益的基調,只不過披上公共化的外衣,讓小國有個地方可以擊鼓鳴冤。Pedersen的故事只寫到國際聯盟,但後面國聯接軌到UN,顯然又是美國在玩贏者全拿的遊戲,而UN沒用就改組NATO又是後面的故事。回到UN體系,我的感想還是難以否認UN在很多屬於偏非政府組織事務上做得不錯,雖然台灣人在COVID疫情後普遍覺得WHO很廢,但無法一竿子打翻WHO在全球衛生上,對於諸多傳染性疾病如天花、肺結核、瘧疾、小兒麻痹等的貢獻。臺灣無法參與UN組織當然是臺灣的損失,但另一方面來說,應該也算是世界的損失吧。
回到2758決議文,發現近幾年下載這個決議文的數量有逐漸升高的趨勢,比起很多乏人問津的決議,一年6000多下載量應該算多的吧。
2758 Resolution Download Statistics
這個決議案令人感到曖昧的就是標題「恢復」(restoration)一詞的使用,一個簡單的疑問就是PRC到底是要「恢復」什麼法律權益(lawful rights)。在這裡稍微插播一點國際法學史,另一本讓我們念到頭很痛的就是Antony Anghie
Imperialism, Sovereignty and the Making of International Law一書,對國際法提出歷史解釋。簡單來說帝國主義與殖民主義決定了國際法的形狀,一個地方有無主權基本上還是強權帝國說了算,否則印地安人的美洲為什麼突然就喪失了主權而落入被帝國殖民的狀態呢?
更重要的是,一個地方有無主權也會涉及戰爭詮釋,例如菲律賓的反美戰爭,在過去被認為是「叛亂」,即使菲律賓很明顯在西班牙殖民之下擁有政府、人民、軍事力量等主權要素。而在當今中共的敘事當中,西藏戰爭也被解釋為藏民叛亂,最近才翻譯為英文的《當鐵鳥在天空飛翔:1956-1962青藏高原上的秘密戰爭》(英文版:When the Iron Bird Flies: China's Secret War in Tibet)也在討論這段將韓戰正規部隊拉到青藏高原打西藏的歷史並批判中共的論述。在這裡就有想到二二八「事件」,從臺灣有事實主權(雖然當時的軍事力量可能偏薄弱)的框架來看或許也可以做出戰爭狀態的詮釋,而不應只用「事件」輕輕帶過。
回到2758決議文中要恢復的PRC法律權益,很顯然的是PRC的法律權益與ROC的法律權益不同,甚至我們也可以說1945前,1945-1949、1949後,ROC的法律權益都不同,所以中共試圖用2758決議來作為開戰依據以及消滅臺灣主權把臺灣當內政的基礎其實是相當薄弱的。而且,我們可以確定的是UN在恢復中共法律權益後產生了一個無法涵蓋到臺灣區域的真空,臺灣人無法實質參與UN組織的任何活動直接證明了這個真空的存在。然而對於臺灣而言,要突破這個真空相對困難,因為UN新會員的加入無疑是再次國際性公開性地確立臺灣(雖然已經擁有的)主權,完全會產生傷筋動骨的結果,這也就是為什麼UN for Taiwan喊了好多年,雖然有很好的出發點與動機,卻一年看起來比一年還要騙錢的原因。
最後再補充一點,今年(2022)地方選舉,中國國民黨的文宣定調為「票投國民黨,兩岸無戰場」,這個論述細思極恐。要達成「無戰場」只有一個可能性,就是把「戰場」定義為「非戰場」,只要消滅臺灣的主權,任何政治體在人民、族群、土地上施展的暴力就可以定義為「非戰場」,比如現在中國遍地的核酸封控,在香港的黑警鎮暴,對維吾爾族群的維穩與再教育,這些都沒有被定義為「戰爭」,也都不被認為是「戰場」。
戰爭與戰場是持續存在的,因為臺灣擁有主權。2758決議文沒辦法消滅臺灣的主權,只有當臺灣拱手將主權讓渡給特定政權,臺灣自身的主權才有可能被消滅。請大家珍惜手中選票吧!
    Lingyi Tsai
    Lingyi Tsai
    Vanderbilt歷史所博士研究生。研究興趣:近代臺灣傳統醫療史。臺灣中醫師,關於考後中及中醫政策的相關想法可以到另外一個部落格「無何有之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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