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比較好奇的疑問是,這種比較高價的公務用品,很多都是人民捐贈的,那到底我們政府每年在編制預算時,要怎麼編?這些原本是公家單位應該花的錢,因為人民捐贈,公帑是省下來了,那有好好運用嗎?甚至防疫期間,藝人發揮影響力與號召力捐贈給醫院的醫療物資,其實醫院也省下一筆錢,那他們有把省下的錢回饋給該回饋的人嗎?例如,第一線醫療人員。如果有,那掌聲響起,倘若船過水無痕,是不是該省思,這樣的捐贈,我覺得詭異,因為可以做善事的地方很多,並不一定拘泥於這種方式,當然,如果看著自己或家人的名字在街上滿街跑覺得很爽,做善事非要留名的執念的話,另當別論了,畢竟個人想法不同,看待事情角度也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