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被描述為移動的「點」('Line' is a moving 'Dot')。一條「線」可以是垂直的、對角線的、水平的,鋸齒形的(zig zag),甚至是彎曲的。 它可以是任何寬度、大小、形狀、位置、方向、間隔或密度。 「線」是繪畫的最基本元素,「點」創建「線」,「線」創建「形狀」。 一條「線」可以應用其他元素,如顏色、紋理和動感。
面 (形狀、造型、空間、) Shapes, Form, Space
「形狀」 (Shape):是描述封閉的二維區域(2D)的藝術元素。 形狀本質上可以是「幾何形狀」(Geometrical) 或「有機形狀」(Organic)。並具有其他元素,如線條、顏色、紋理或動感。 「造形」 (Form):是描述實際三維形狀(3D Shape) 或三維幻覺(3D illusion) 。 他們有體積(Volume)和佔用空間(Space)。「空間」(Space):用於在二維表面上創造深度幻覺 (to create the illusion of depth)。 可以使用多種策略來創建空間,包括線性透視(linear perspective)、重疊(overlapping)、大小(size)和相對於水平線的放置(placement) 近大遠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