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04|閱讀時間 ‧ 約 2 分鐘

他那些雞腸鳥肚的事 2

我的信用卡在2023年2月到期, 我以為我的個資早在他把我電話取消之後就做更改了, 結果新的信用卡還是寄到他那裡去,信用卡公司在1月26號就寄出, 他則在1月27號簽收, 這些都有證據, 但他既沒有通知我,也沒有拿給我. 寫信詢問也沒下落.
我知道他沒有責任義務簽收了我的文件還要拿給我, 我也知道沒有法律規定他要通知我. 但我總覺得做人要厚道一點, 區區舉手之勞都不肯做,那你覺得他還能舉什麼不就什麼都舉不起來嗎?
爸媽總是勸我, 就是知道他是那種人(小器之人)才會離開他的咩! 當初他要跟銀行貸款700萬, 讓我當連帶保證人的時候, 我多麼希望我簽的是離婚協議書而不是貸款文件. 內心決定要離婚時, 我幫他把申請信用卡的事情處理好, 而不是讓他一直拿我的副卡, 讓他學會自己繳電費, 跟他攤牌後,他跟我要臺灣房子的所有權狀,我從保險箱拿出來以後,還交代他要收好, 沒想到他隔天就把我的泰國房產證明帶走.
事到如今,他還是不敢面對,寫信永遠不回,永遠躲在孩子的後面, 起先還一直讓孩子拒絕媽媽, 只要想到他曾在孩子面前說過:"兩個孩子給你,我從八樓跳下去." 這樣的話, 就無法原諒, 因為老大當場就哭了. 嘴裡不停著說著: "爸爸要死了!"
最初談離婚協議的時候,我也請他離婚後3個月內搬走,沒想到他轉頭就跟孩子說:"媽媽要趕爸爸離開. " 哎...幹嘛跟孩子說這些呢!
我想,他是真的沒有辦法一個人在泰國生活 ,也沒有辦法自己去租房子, 因為當初租房子的時候, 都是我自己面對房東, 跟房東吵架的, 他也是躲在我的後面! 就是一個總是躲在女人後面的男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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