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的作文總是有一個題目叫做「長大後要做什麼工作(或是我的志願)」;到了國高中,最常被問的是未來想讀什麼科系,可以做什麼工作;出社會後,則改問工作狀況;新聞也會看到許多關於工作的事情,像是什麼工作最熱門、AI要取代多少工作等。
工作這件事一直出現在我們的生活當中,甚至可以說是與我們的生活習習相關,而令人好奇的是為什麼人要工作呢?
對於這個問題,很直覺的就會想到是為了賺錢,但除了工作外,也有許多賺錢的方法(可以試著網路收尋“如何不工作賺錢”,會出現很多相關資訊),不一定需要工作。
那除了賺錢外,我們還有什麼理由工作呢?
因為人活在一個互助的社會中
我想我們會要工作的理由正是因為我們活在一個互助的社會中。
有很多事情我們不會做、不願做,這些事我們可以藉由直接使用別人的工作成果來完成,例如我想玩一個電腦遊戲,可是我並不具備製作電腦遊戲的能力,而從頭學習製作電腦遊戲,機會成本也比其他事情還來的高,所以我會去使用別人(或是遊戲公司)做好的遊戲,這樣的事情在我們的生活中經常發生,像是去搭公車,而不是自己開車;去早餐店買早餐,而不是自己做早餐等。
任何工作都是如此,都是為了提供他人無法做到、不願做的服務,藉由這些服務不斷交織,創造出一個互助的社會,而我們身處其中,為了能更加地融入這個社會,以及使互助的社會持續發展,所以我們開始工作。
也就是除了賺錢這個理由外,工作還有一個更加偉大的使命---利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