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領土:美拒發簽證給伊朗的聯合國代表?
【Comment】
一如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之於美國各州(特別是馬裡蘭州),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不屬於馬裡蘭,人民也無選舉國會議員的政治權利。在紐約室內的聯合國,也不屬於紐約市或紐約州,甚至也不屬於美國。說聯合國總部是「國際領土」,恐怕是一種國際租界。
由於聯合國的一小方領土不該屬於美國,是國際領土,因此,各國派遣至聯合國的代表團與工作人員,以及聯合國本身的工作人員,該不該先取得美國簽證後才能從紐約的機場進入聯合國?各國代表,特別是與美國有正式敵對關係的國家代表在從機場到聯合國領土的過境途中,美國是否可以逮捕?
為此,會員國於1946年2月13日簽署〈聯合國特權和豁免公約〉(Convention on the
Privileges and Immunities of the United Nations)。洛克菲勒以850萬美元買下東河濱一塊地皮贈給聯合國,紐約市政府也贈送了鄰近的一些土地,給他們享有海岸權和通行權,美國與聯合國並在1947年10月31日簽署〈聯合國與美利堅合眾國關於聯合國會所之協定〉(Agreement between the United
Nations and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regarding the Headquarters of the
United Nations)。
聯合國房舍不可侵犯,豁免搜查、徵用、沒收、徵收和任何其他方式的干擾,有短波廣播電台、有消防隊,有警衛。各會員國代表在執行職務期間和往返開會處所的旅程中應享有下列各項特權和豁免。美國給予各國代表機場到總部的過境權,不受侵犯。美國的管轄權無法進入此一區域。既然給過境權,就是給予臨時的、限定路線(包括旅館)入境簽證。除紐約的聯合國總部(7.29公頃)外,聯合國專門機構在日內瓦(25公頃,)和維也納(25公頃,以象徵性租金租給聯合國使用99年)也有類似的特殊地位領土,稱為聯合國城。
這就是大國責任。
順便說一下,耶路薩冷市是「特別國際政權」全稱為 The Special
International Regime for the City of Jerusalem。也算國際領土的一種。
台灣呢?
美國拒絕向參加聯合國會議的伊朗官員發放簽證--報導◎路透社(2012.11.19)
http://cn.reuters.com/article/CNTopGenNews/idCNCNE8AI06720121119
伊朗國家通訊社IRNA週六報導,美國拒絕向希望赴紐約參加聯合國會議的伊朗官員發放簽證。
報導稱,伊朗司法部下屬的人權總部發佈聲明表示,美國拒絕向伊朗一個計畫參加聯合國大會第三委員會會議的代表團成員發放簽證。聯合國第三委員會關注社會問題和人權。[1]
“美國拒絕向代表團成員發放簽證,試圖以此阻止該代表團出席會議,阻撓其與聯合國方面進行溝通和合作。”聲明稱。
報導指出,伊朗司法部敦促聯合國官員警告美國不要作出這樣的決定,並提醒美國作為聯合國總部所在國的責任。報導並未提及多少名伊朗官員向美國提出簽證申請,也沒有提及他們希望何時赴美。
代理美國對伊朗領事服務的瑞士駐伊朗大使館未對置評請求給予回應。美國國務院一名發言人稱,不對簽證問題置評。
作為聯合國總部所在國,本著1947年與聯合國簽署協議,美國的政策是向代表團成員提供簽證,無論是否與該國存有爭端。(完)
聯合國選址
http://www.un.org/zh/aboutun/thisistheun/site.shtml
世界的會場
聯合國總部所在地原是一個衰落地區,曾分佈著一些屠宰場、輕工業和一個鐵路停車場。一邊是隆隆卡車南來北往的第一大道,另一邊是車輛川流不息的東河公路。如今,拔地而起的39層聯合國大樓使當地的景致完全改觀。
聯合國總部最初選址時甚至沒有考慮過紐約。歐洲和北美的好幾個城市都發出了邀請。還有人曾提議把聯合國總部設在一艘船上,讓其不停地在大海中航行,猶如長期周遊世界。
在長期安頓之前,本組織有過一段流浪的日子。一開始是1946年1月第一屆大會在倫敦開幕。從那裡,聯合國於1946年3月搬到了紐約市布朗克斯區的亨特學院裡,然後又在1946年8月搬到紐約州成功湖的斯佩里陀螺儀廠內。在遷往成功湖之前,安全理事會的一些會議是在曼哈頓第五大道上的亨利·哈德遜旅館裡舉行的。
1945年12月10日,美國國會邀請聯合國在美國永久安家。大會在倫敦召開的第一屆會議於1946年12月14日決定接受這個邀請,並接受了小約翰·D·洛克菲勒的捐款850萬美元以購買目前地點的用地。在洛克菲勒慷慨解囊的同時,紐約市也捐贈了現址之內及其周邊的部分用地。
這塊面積18英畝的土地現在歸聯合國所有,屬於國際領土。在這裡,聯合國有自己的消防安保隊伍,還有一個美國政府的郵政分局,專門提供聯合國郵票。
由華萊士·K·哈里森(美國)為首的11名建築師組成的一個小組設計了總部大樓。最初的設計是45層,預計耗資8 500萬美元。後來,資金被削減了2 000萬美元,規模也降低到39層。1949年10月24日,大樓奠基開工。19個月後,也就是1951年8月21日,秘書處工作人員開始搬進新辦公室。
聯合國總部有幾座相互連通的建築:秘書處大樓、會議樓(包括理事會會議廳、會議室和就餐設施)、大會大樓、圖書館、地下三層的印刷廠和一個自助餐廳。此外,還有一個地下三層的停車場,可停車1 000多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