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21|閱讀時間 ‧ 約 3 分鐘

補充〈曹董,要多讀書!〉文

    沈建德先生以「國際視野」的論述寫成〈曹董,要多讀書!〉一文,正面迎擊曹興誠「國共架構」下的「兩岸和平共處法」主張。突顯出台灣問題,根本不是中國國內議題:曹「董」實在「不懂」。

    不過,文中提及〈聯合國憲章〉以及立陶宛,可能有不充分之處。前者日後再述,本文先補充後者。

    就時間點來看,立陶宛並不是手牽手活動,或者國會主動發表獨立宣言的聲明,就完成獨立的。

    國家獨立,哪那樣簡單與直觀!

    事實上,其時代背景是蘇聯的崩解。換言之,如果台灣問題是「國共議題」的話,要學習立陶宛,就必須等待中國的崩解。而我們也知道,這是不確定性非常高的事物,很難期待。

    有意思的更是立陶宛的獨立。

    事實上,立陶宛的獨立,在拙作《放眼國際:領土地位變遷與台灣》(下冊)第21章中討論過立陶宛的案例。在1991年宣佈獨立前,在1918年也曾宣布過獨立,這不是第一次。

    比較有趣的是立陶宛的「國格」(即被國際社會認為是個國家),是在1251年。那年的717羅馬教皇英諾森四世(Innocent IV, 11841254)承認立陶宛,並在1253年的76以加冕明道加斯(Mindaugas, 12031263)為立陶宛國王的方式,確認這地位。

    換言之,立陶宛無論在1918年或者1991年的獨立宣言,都不是「建國」。立陶宛的國格早在近700年前就已經取得。這幾次「獨立宣言」,意義上是「復國」,不是「建國」。我們可不能因為將時間軸定格於1991年而產生嚴重誤會。

    總之,歐洲的歷史分分合合,有時Union、有時兼併,對於領土主權的變化非常劇烈,立陶宛在歷史上絕非「小國」,它曾與波蘭形成一個「波蘭‧立陶宛國協」(the Polish-Lithuanian Commonwealth),版圖從波羅地海到黑海。這是一個兩國共一王的「身合國」(personal union)。這種政體型態,遠遠不是習慣於中華秩序的我們能輕易想像的。台灣人,看到CKS就以為是「ROC總統」,卻不知他看不見的身份是「軍事總督」(military governor)。

    台灣人,在視野方面還是要加加油。加油加油!

      Innocent IV

      Mindaugas, King of Lithuania


      Mindaugs受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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