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24|閱讀時間 ‧ 約 6 分鐘

美國槍枝管制的問題(3)--支持槍枝私有權的論證

正方論證
接下來,我來討論邁克爾·胡梅爾 (Michael Huemer)的論證。胡梅爾主張每個人都應該要有擁槍的權利,原因有二:其一,禁槍會違反個人自衛的權利;其二,禁槍不可能成功,因為壞人不會遵守這個法律。[1]
一、自我防衛的權利(The Right to Self-Defense)
胡梅爾從一位女士的真實故事談起。這位女士分居的先生打電話給她,說自已現在正要過去她家殺了她。於是,女士打電話報警。警察局說,等你先生到你家的時候,你再打電話過來。她先生到的時候,她要打電話給警察,但她還沒有機會打電話,就被丈夫用刀刺死。
這位女士的律師對警局提告。長話短說,法院沒審、直接退件,說控訴無效,原因是,警察不是你的私人保鏢,不可能隨時在你旁邊保護你。殺了這名女士的是她的先生,不是警察。警察的工作,是在接到報警電話的時候,依照規定的程序處理,而該警局有依規定處理。因此,警局沒有違反女士的任何權利。
胡梅爾說,既然警察沒義務保護這位女士的安全,那麼,這女士總是可以自已想辦法保護自已吧!那麼,她就應該要可以買槍來保護自已的生命安全。他用一個思想實驗來說明他的看法:假設小花要去小明家殺了小明。小明有槍,可以保護自已。但是,小強把小明的槍先拿走了。所以,當小花去殺小明的時候,小明沒有槍可以保護自已。小花成功的殺了小明。
小花當然有罪。但小強沒罪嗎?小強雖然沒有殺小明,但是,小明會死,就是因為他把小明的槍拿走,才害得小明沒辦法正當防衛。因此,雖然小強沒有殺小明,但小強的行為、的確造成小明的死亡。
胡梅爾認為,同樣的道理,當國家禁槍的時候,就是在剝奪我們正當防衛的權利。當國家禁槍的時候,國家禁槍的動作,就跟小強把小明的槍拿走一樣,剝奪了我們/小明,自我防衛的手段。
胡梅爾也分析並回覆了麥克馬漢的論證。麥克馬漢認為,禁槍的確剝奪我們自我防衛的一個辦法;但是,我們還有其它的辦法可以自我防衛。因此,總體來講,對大家來說,禁槍會比允許私槍安全。
針對這一點,胡梅爾去分析麥克馬漢的說法。他認為麥克馬漢的話,有兩種可能的意思。[2]第一個是指,也許禁槍會造成某些本來可以自我防衛的人,無法保護自已。但整體來說,還是會降低受害人的總數。因此,也不能說這個政策會違反到任何人的權利。胡梅爾的回答是,就算禁槍會讓社會上受害人數降低,那我的命呢?他覺得麥克馬漢的話是一種效益主義的說法,為了要讓社會上大多數的人得到好處,而犧牲某些人的個人權利。
也許麥克馬漢不是效益主義者;那麼,他的話第二個可能的意思,是指禁槍不止會讓社會整體安全許多,更會讓「每個個人」都更安全。[3]既然我們關心的重點,是個人的安全,那麼,禁槍並不會違反任何人的權利。胡梅爾認為,麥克馬漢預設了我需要槍的原因,是因為別人已經有槍。沒人有槍的話,我就不需要槍了。他認為這顯然是一個錯誤的預設。因為,就算別人沒有槍,我也會需要槍。比方,想想看他之前說的那位女士的例子。她沒有槍、怎麼保護自已?或者,有些人上班的地方治安不佳、下班回家時,需要先經過幫派份子出入的地方。他們都需要有槍才能保護自已。
針對這點,我不確定胡梅爾是不是故意留給我們想一想的,因為,如果這些是私有槍枝合化法理由的話,那麼,不是只有那些弱勢的人,像是那位女士,會有權利可以買槍保護自已而已,她沒前科的丈夫也會有權力可以買槍來殺她。而在治安差的地方上班的人也是一樣。槍枝合法化後,大家都可以買槍,包括幫派份子。所以我個人看不出來為什麼槍枝合法化對胡梅爾關心的這些弱者會更有利。
二、民眾配合度的問題(The Compliance Problem)
此外,槍枝是不會壞掉的。一百年前的槍,今天還是可以用。美國現在這麼多槍,一百年後,只會變多,不會變少。那怎麼辦呢?而現在的四億多枝私槍,有的在好人手上,有的在壞人手上。禁槍了之後,只有好人才會安份守法的去把槍枝還給政府。那壞人呢?他會拿槍去警察局還槍嗎?換句話說,禁槍之後,就只剩下壞人有槍了。這對我們這些好人不是很不公平嗎?
[1] 澳洲原來和美國一樣,私有槍枝是合法的,但後來禁了私槍。常被拿來說是政府成功拿回私有槍枝的國家。https://www.vox.com/2015/8/27/9212725/australia-buyback
[2] Micahel Huemer, “Why Guns Shouldn’t Be Outlawed,” in The Right Thing to Do—Readings in Moral Philosophy, James Rachels and Stuart Rachels (eds.), Rowman & Litlefield, 2019, p. 274.
[3] Micahel Huemer, “Why Guns Shouldn’t Be Outlawed,” in The Right Thing to Do—Readings in Moral Philosophy, James Rachels and Stuart Rachels (eds.), Rowman & Litlefield, 2019, p. 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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