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別心中的那個曾經」
當你把一個人,放進內心的神壇,
一放幾十年,
時不時的想著對方,想著過往的曾經,
想著種種的好與不好,
那是一個什麼樣的感覺。
我曾經是一個很厭世的人,
2010年,我跟自己說,
我再也不相信愛情了,
我要盡我所能的玩,
我要證明我自己是值得的,
我要讓曾經傷害過我的女人知道她錯了。
2011年,那些年我們一起追過的女孩的電影,
我刷了24遍,只為了讓自己感覺不孤單,
有人懂我。
2012年,我去大陸工作一年,
那是個輝煌的歲月啊,
用力工作,更用力的麻痺自己。
那幾年,
我記得下班後的日常就是吃飯、喝酒、酒店、睡覺、然後再上班,一個禮拜喝七天,
還記得有一個很常去的日式小酒吧,
店長特地為了我,每個月都要進兩手伏特加,
在小酒吧取暖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一直喝到2014年,
我突然覺得好累喔,
我不知道這樣的“報復”有什麼意義,
但我知道再這樣下去,
對方還快樂的生活著,
但我會先掛了。
我不知道為了什麼而活著,
但我知道我需要做點改變了,
所以我開始接觸身心靈,
學催眠、正念、家排,
找了各種老師、問了各種神明,
已經不記得這幾年透過多少方式,
花了多少時間,
逐漸地把那位放在神壇中的她,
請出來。
在這過程中,我慢慢發現,
我其實早就不眷戀那段感情,
對她也沒有什麼太大的情緒,
這些年的淚,
其實是對我自己的憐憫,
那個好用力的自己,好辛苦,
好可憐。
最近整理家裡時,
發現了一張2005年我手寫的小說,
寫的是我跟她的某次相遇,
但也就寫了開頭,
因為後面又分手了。
我捏著這張紙,
慢慢地重新讀了好幾遍,
然後我決定要把它燒了,
不是要迴向給她,
而是我要直面內心最後的一點黑暗,
友人跟我說,你要燒了它不就代表你還有情緒嗎?
我說難道要供著,才代表我可以直面它嗎?
這是個有儀式感的結尾,
雖然燒出綠色的火讓我有點嚇到,
但也就當成是我內心的執念被淨化了,
然後我跟這幾年的內在的自己說,
你真的辛苦了,
沒關係,有我在。
人不可能永遠正向,
因為只看一個方向,就會失去彈性,
治療師尤其如此,
我覺得我的彈性,
也是這幾年透過諮商、催眠還有各種自我探索而長出來的。
謝謝,那位曾經在心裡住很久的住戶,
對不起,我一定也帶給妳很多困擾,
我已經知道怎麼讓自己過得越來越好,
也祝福妳一切安好。
然後請記得,
只有當人從創傷狀態復原了之後,
也只有當事人有資格說:
謝謝那些曾經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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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看到這裡的夥伴,
peace
願每個人都能讓自己成為自己,讓別人成為別人。
(by 美妏心理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