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可以要對方返還代繳的房貸嗎?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甲和乙兩人婚後購買一房屋同居,雖然房屋頭期款為甲所支付,但房屋登記在乙名下,並以乙之名義辦理房屋貸款,可是房貸實際是由甲所支付,兩人離婚後,甲是否可主張代乙繳納房貸,而要乙返還代繳的房貸呢?
說明:
依照法院實務見解,婚後購買的房屋供夫妻兩人共同使用,房貸屬於家庭生活費用的一部份,依照民法1003-1規定,由夫妻各依其經濟能力分擔,所以案例中的甲不得請求乙返還他支付的房貸金額。
提醒!
關於離婚後財產分配的問題,涉及夫妻婚姻財產制以及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計算,建議有離婚協議、財產分配等問題,可向專業律師諮詢。
實務見解:
惟民法第1023條第2項規定:夫妻之一方以自己財產清償他方之債務時,雖於婚姻關係存續中,亦得請求償還。如得作為請求權基礎,則該條文所定之「自己財產」並非僅單純夫妻一方個人財產而已,需財產之取得非因婚姻關係而生,故夫妻一方之婚後財產皆非屬民法第1023條第2項所定之「自己財產」。且夫或妻之一方如以婚後財產清償他方之婚後債務,因此而增加之他方財產,應列入他方之婚後財產而為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之範圍,並非民法第1023條第2項適用之情形。僅在一方以婚前財產清償他方婚後債務時,始有民法第1023條第2項之適用,且適用之結果係:一方得依據民法第1023條第2項請求他方清償之金額應列為他方之婚後債務計算,始無一方重複得利之問題。原告主張其於90年4月17日購入十方榕園房地,其中部分價金來自其婚前財產12,233,106元,自應先舉證證明該婚前財產償付婚後債務之事實。惟依其所提匯款紀錄、交易明細、綜合月結單、對帳單等證據資料,無法說明其出售十方榕園房地所得買賣價金25,414,256元全由其受領,該房地既為原告婚後因買賣而取得之財產,自屬原告之婚後財產無疑,則十方榕園之房地出售後所得之價金自為原告之婚後財產,至為明確。退步言之,縱然原告有以婚前財產償還購買十方榕園房地買賣價金之婚後債務(假設語氣,尚待原告舉證),亦為是否以婚後財產補償婚前財產,而依民法第1030條之2應列入婚後所負債務計算之問題,並無將婚後財產轉變為婚前財產之法律效果。況房屋貸款乃為維持婚姻生活共同體所需,應為家庭生活費用之一部,由夫妻依民法第1003條之1規定分擔之,並無民法第1023條第2項適用之餘地。是原告主張其以婚前財產清償被告之婚後債務,而依民法第1023條第2項請求被告返還云云,於法未合,並無理由。退萬步言,縱准原告之請求,亦應將該金額列為被告之婚後債務計算,始符公允(參酌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6年度重家訴字第18號民事判決)。
為什麼會看到廣告
在找律師推薦嗎?這裡會告訴你律師如何收費、如何尋找到適合自己的律師,以及免費法律諮詢的陷阱。法律充斥於生活之中,舉凡公寓大廈管理、不動產、詐騙、毒品、離婚、繼承、保險、債務、車禍、智慧財產等等。用白話的文字和小故事,搭配法院實務見解,讓你用喝一杯咖啡的時間,學習到實用的法律知識。
留言0
查看全部
avatar-img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
依民法第1055條規定,父母離婚,未成年子女的權利負擔由父母協議決定,如果未協議或協議不成時,法院得依聲請或依職權酌定親權人,法院在酌定親權人應依「子女最佳利益」,但何謂子女最佳利益,屬於抽象概念,因此法務部也發函,提供一套審理標準供法院參考。
依民法第1055條規定,父母離婚,未成年子女的權利負擔由父母協議決定,如果未協議或協議不成時,法院得依聲請或依職權酌定親權人,法院在酌定親權人應依「子女最佳利益」,但何謂子女最佳利益,屬於抽象概念,因此法務部也發函,提供一套審理標準供法院參考。
你可能也想看
Google News 追蹤
Thumbnail
隨著理財資訊的普及,越來越多台灣人不再將資產侷限於台股,而是將視野拓展到國際市場。特別是美國市場,其豐富的理財選擇,讓不少人開始思考將資金配置於海外市場的可能性。 然而,要參與美國市場並不只是盲目跟隨標的這麼簡單,而是需要策略和方式,尤其對新手而言,除了選股以外還會遇到語言、開戶流程、Ap
Thumbnail
嘿,大家新年快樂~ 新年大家都在做什麼呢? 跨年夜的我趕工製作某個外包設計案,在工作告一段落時趕上倒數。 然後和兩個小孩過了一個忙亂的元旦。在深夜時刻,看到朋友傳來的解籤網站,興致勃勃熬夜體驗了一下,覺得非常好玩,或許有人玩過了,但還是想寫上來分享紀錄一下~
Thumbnail
本篇為婚姻法律系列文章的第一篇,常有當事人問我:「律師,我需不需要幫我先生還債?」、「我們夫妻的財產是不是共有共用的?」、「如果我離婚,我能不能主張我要分配房子的持份,拿一半的房子?」對婚姻法律的錯誤理解,常影響當事人的財產規劃,今天王律師與大家一併解釋跟說明 錯誤觀念一:結婚後夫妻
一件事不能只看一邊,掛一漏萬將會前功盡棄 ​ ​ 注意提醒,目前土地增值稅之重購退稅,是需限定為同一所有權人,因此如果該筆房產是之前已經辦理重購退稅之新房,則有可能在5年之管制期間,因將重購地贈與移轉登記給配偶或另作其他用途(例如,另一半拿去做營業地址進行網拍或其他營業用途),因該土地產權已由
Thumbnail
離婚不僅僅是情感上的結束,還牽涉到財產的分配問題。很多人認為離婚財產只是存款,然而事實上,夫妻婚後共同累積的財產涵蓋的範圍相當廣泛。了解這些財產種類,才能在分配時保障自己的權益。無論是房子、車子、還是保單,這些資產在離婚時都有可能列入財產分配的範圍。因此,準確掌握哪些財產可以分配,對於保護自身利益至
Thumbnail
常在新聞或網路文章上看到,離婚時夫妻財產要對半分的說法,這是真的嗎?所有財產都要分嗎?
Thumbnail
自己跟老公結婚3年多了,最近越發覺得跟他三觀不合,大約3個月前某個晚上兩人在家大吵後,老公就負氣搬回婆家居住,之後就再也沒有付過任何家庭生活費用,造成自己每月支出大增,因此想請問律師:如果另一半自行搬離夫妻雙方共同住所後,有無義務繼續向他方支付家庭生活費?
Thumbnail
在離婚後進行剩餘財產分配時,首要任務是確定請求金額。由於對彼此的財產狀況了解有限,建議先假定一個金額作為起訴基礎。接下來,向法院請求調查對方財產,包括存款、股票和保險等。此外,也需計算自身的財產和負債,以判斷雙方財產淨值的差額。若調查顯示對方負債較多,可能需要重新評估訴訟的可行性。
Thumbnail
夫妻在買房時,應該注意財產制度,瞭解約定財產制和法定財產制的區別。夫妻財產應分為婚前和婚後財產,並瞭解法定財產制在離婚時的財產分配。此外,贈與物和慰撫金也會影響財產分配。
Thumbnail
剩餘財產分配是離婚夫妻未約定分別財產制時的一種制度,要求對雙方財產和債務進行結算。計算方法涉及評估各自財產、扣除債務後,比較淨值差額,淨值較少者可要求分得差額一半。例如,若一方淨值為50萬,另一方為0,淨值較少者可請求25萬元。此制度旨在保障離婚時財產分配的公平性。
Thumbnail
隨著理財資訊的普及,越來越多台灣人不再將資產侷限於台股,而是將視野拓展到國際市場。特別是美國市場,其豐富的理財選擇,讓不少人開始思考將資金配置於海外市場的可能性。 然而,要參與美國市場並不只是盲目跟隨標的這麼簡單,而是需要策略和方式,尤其對新手而言,除了選股以外還會遇到語言、開戶流程、Ap
Thumbnail
嘿,大家新年快樂~ 新年大家都在做什麼呢? 跨年夜的我趕工製作某個外包設計案,在工作告一段落時趕上倒數。 然後和兩個小孩過了一個忙亂的元旦。在深夜時刻,看到朋友傳來的解籤網站,興致勃勃熬夜體驗了一下,覺得非常好玩,或許有人玩過了,但還是想寫上來分享紀錄一下~
Thumbnail
本篇為婚姻法律系列文章的第一篇,常有當事人問我:「律師,我需不需要幫我先生還債?」、「我們夫妻的財產是不是共有共用的?」、「如果我離婚,我能不能主張我要分配房子的持份,拿一半的房子?」對婚姻法律的錯誤理解,常影響當事人的財產規劃,今天王律師與大家一併解釋跟說明 錯誤觀念一:結婚後夫妻
一件事不能只看一邊,掛一漏萬將會前功盡棄 ​ ​ 注意提醒,目前土地增值稅之重購退稅,是需限定為同一所有權人,因此如果該筆房產是之前已經辦理重購退稅之新房,則有可能在5年之管制期間,因將重購地贈與移轉登記給配偶或另作其他用途(例如,另一半拿去做營業地址進行網拍或其他營業用途),因該土地產權已由
Thumbnail
離婚不僅僅是情感上的結束,還牽涉到財產的分配問題。很多人認為離婚財產只是存款,然而事實上,夫妻婚後共同累積的財產涵蓋的範圍相當廣泛。了解這些財產種類,才能在分配時保障自己的權益。無論是房子、車子、還是保單,這些資產在離婚時都有可能列入財產分配的範圍。因此,準確掌握哪些財產可以分配,對於保護自身利益至
Thumbnail
常在新聞或網路文章上看到,離婚時夫妻財產要對半分的說法,這是真的嗎?所有財產都要分嗎?
Thumbnail
自己跟老公結婚3年多了,最近越發覺得跟他三觀不合,大約3個月前某個晚上兩人在家大吵後,老公就負氣搬回婆家居住,之後就再也沒有付過任何家庭生活費用,造成自己每月支出大增,因此想請問律師:如果另一半自行搬離夫妻雙方共同住所後,有無義務繼續向他方支付家庭生活費?
Thumbnail
在離婚後進行剩餘財產分配時,首要任務是確定請求金額。由於對彼此的財產狀況了解有限,建議先假定一個金額作為起訴基礎。接下來,向法院請求調查對方財產,包括存款、股票和保險等。此外,也需計算自身的財產和負債,以判斷雙方財產淨值的差額。若調查顯示對方負債較多,可能需要重新評估訴訟的可行性。
Thumbnail
夫妻在買房時,應該注意財產制度,瞭解約定財產制和法定財產制的區別。夫妻財產應分為婚前和婚後財產,並瞭解法定財產制在離婚時的財產分配。此外,贈與物和慰撫金也會影響財產分配。
Thumbnail
剩餘財產分配是離婚夫妻未約定分別財產制時的一種制度,要求對雙方財產和債務進行結算。計算方法涉及評估各自財產、扣除債務後,比較淨值差額,淨值較少者可要求分得差額一半。例如,若一方淨值為50萬,另一方為0,淨值較少者可請求25萬元。此制度旨在保障離婚時財產分配的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