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主流的住宅和都市發展策略多始於利益競逐,竭盡所能地網羅各種科技與物質,最後人們便只是庸碌於消費買賣。合作住宅要求的不僅是合理可負擔的居住,(這是最基本的)而是面相社會與經濟變動下的新形勢,諸如族群多元、高齡少子、地產投機、環境生態、人際疏離...。除了向建商買房外,台灣為何沒有其他住宅消費選項?營建社區 (Building Community)由一群民間的住宅投資者形成,這群人為了本身的使用目的,集結起來規劃、建造/整建住宅。優點: 施工費用較低、客製化的設計和鄰居。(敢於創新)屋主組織在施工階段後形成,負責管理和分配公共區域(花園、交誼廳)。 開發商較有穩定局勢的能力,能承擔較大的風險。租賃制是一種反投機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