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兩性作家黃越綏近年健康狀況亮紅燈,76歲的黃越綏長期受胃病所苦。但她直到65歲才第一次做健檢,讓醫生直呼:「怎麼現在才來?」樂觀豁達的她更宣布未來將採斷食善終走完人生最後一程。近年來,隨著善終觀念的推廣,愈來愈多人願意開誠佈公的討論死亡。但面對臨終,斷食、DNR和安樂死,哪一種是最理想的呢?
相信大家應該都多少聽過放棄急救和安樂死。但斷食善終可能較少涉略。這邊簡單介紹一下三者的差異。
這邊會以畢柳鶯醫師的斷食策略來做介紹,臨終者會漸進式停止飲食,約需花費2~3周來適應症狀。很多家屬會聽信網路謠言說斷食完全不會有任何不適病人睡著睡著就走了。事實上人體在長時間未攝食的情況下,電解質失衡會引起譫妄和幻覺,脫水更可能引發癲癇和抽搐。
在歐美有些醫療團隊更會採用較激進的即時性斷食,效果較快,但病人不適的症狀也較明顯。由上述內容可知斷食善終需要堅定意志並在身心靈狀況都具備且調整好的狀況下才能執行。如果只是一昧的不讓病人吃喝,面對發生在病人身上的症狀完全放置不管。只是一再的要求病人忍耐,這樣的終,何善之有?
我很好奇現在講到放棄急救還會大聲說出就是不要救了讓病人死掉的人有多少,如果還很多的話那只能說台灣的衛教觀念真的有待加強。但我相信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這名字真的就是那麼長)裡面的細項還是有不少人沒有理清楚。
先看看這兩個問題,如果是初期的癌症要救嗎?又或是肺炎導致病人需要插管,且插管可以明顯改善不適症狀並搭配治療有望使病人痊癒時還要救嗎?答案是當然得救。永遠記得,放棄急救≠放棄治療。在意願書的第二條就明確指出針對臨終、瀕死或無生命徵象之病人不施以插管、心臟按摩等急救程序。但只要有可能讓病人的身體狀況回復或是疾病痊癒。醫師絕對沒有不救的理由。
再者,針對末期病人的安寧療護,旨在增進臨終病人的生活品質。當病人已無法進食時,護理師仍可用棉花棒沾水保持病人口腔濕潤。又或是注射止痛藥物來減輕痛苦。放棄不代表無為,每個生命都該被妥善對待。
談到安樂死,大家最有印象的應該是傅達仁吧。反覆往返瑞士只求能盡早終結痛苦的生命,當然我們不是當事者無法理解也難以同理他的痛苦。但我們可以先嘗試了解安樂死的形式。
安樂死給了臨終纏綿病榻的人一個選擇機會,既能減短痛苦的時間,保留尊嚴,又避免龐大的醫療開支成為家屬沉重的負擔。聽來好處多多對吧,但我們看待一個問題要盡量全面。試問,醫師願意背負殺死病人的壓力嗎?另外,安樂死若被有心人士濫用,是否會成為合法殺人?
我相信這三種方式都能迎來善終,但在善終之前。先問問自己準備好了嗎?看懂法規了嗎?了解自己的選擇可能帶來什麼症狀,哪些結果了嗎。不要只是聽別人說這樣比較舒服,比較好就擅自做出決定。每個人都是自己生命的主人。
在死亡這扇大門面前,我們還有時間深呼吸,三思而後行。切記,要拒絕的是無效且造成資源浪費的過度醫療,而非放棄所有治療。
斷食善終懶人包,可參閱:照顧者指南|斷食善終全面指南【人生必修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