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31|閱讀時間 ‧ 約 35 分鐘

二、《孫子兵法》論「用兵」

孫子兵法之邏輯

孫子兵法之邏輯

孫子兵法之邏輯戰場上的「用兵之法」,最負盛名者當屬孫子十三篇之兵法。兵聖,孫子當之無愧。以出土竹簡而論,孫子一生就只寫了一本完整的書,要了解其思想,自然必從研讀其書開始。十三篇由「計」起始,後人強加一「始」,實屬累贅。「計」分五段:其一「兵者大事」,其二「經之以五」,其三「校之以計」,其四「乃為之勢」,其五「未戰廟算」。歷來的研究者,都將「乃為之勢」視為「廟算」以外的事。其實不然。讀到「詭道」就覺得脫不了『陰謀「詭」計』、讀到「因利而制權也」就覺得離不開『隨「機」應變』,那樣「覺得」之後,就『覺得』那都是『上了戰場之後』的事。非也!孫子應當是認為「校之以計」與「乃為之勢」同為「廟算」的前提,才有那樣的篇文安排。解讀孫子兵法,十三篇之首就讀不通、畫錯重點,遑論其餘十二篇。

兵者大事

生死存亡,那能不是大事麼?能不察麼?自無須多言。此「兵」不應當以「戰爭」為解,應當以「軍隊」為解;因為孫子十三篇都在講「用兵」。在孫子十三篇中,「兵」有用為名詞、有用為動詞。名詞如:「兵」者國之大事,即指「軍隊」;動詞如:故「兵」知彼知己,即是「打仗」或「行軍打仗」。沒有其他解釋。其他解釋都是「強為解」。例如「兵眾孰強」,有解釋為「武器裝備」,錯了。從下一句「士卒孰練」即可以推測出「兵眾孰強」不可能指單指「武器裝備」。「士卒孰練」很清楚,是指「個人的體能戰技」;那麼,「兵眾孰強」當然是指「軍隊的整體戰力」—當然包含「武器裝備」。「死生之地」、「存亡之道」是指什麼呢?軍隊打仗之處,就是生死相搏之地;打贏的、通往「存」,打輸的、通向「亡」—賈林曰:「地,猶所也,亦謂陳師、振旅、戰陳之地。得其利則生,失其便則死,故曰死生之地。道者,權機立勝之道。得之則存,失之則亡,故曰不可不察也。《書》曰:『有存道者,輔而固之;有亡道者,推而亡之。』」其他解釋都不到位。孫子十三篇其實很單純,沒有可以「強為解」的空間與必要。

經之以五

接著將「兵」分為道、天、地、將、法五個層面並予以簡要的說明。為何是簡要的說明?因為「此五者,將莫不聞」!既然在那個時代,行軍打仗的將軍們都知道這五個面向是什麼,又何須多費唇舌?重點在於,是否有真知灼見!這也代表著,孫子其實是很實際的、是從常識、是從經驗出發的!否則,他大可以堆砌深奧又難解語彙,顯擺顯擺自己的文才;但,他沒那麼做。「道」是指「『令』民與上同意」。「同意」,那麼「上」就「可與之死」、「可與之生」,並且「民」不會違背。大多數對於此句的解釋都不精確。「上」才能「令」,孫子自然無需明指。從「民弗詭也」反推,「可與之死」的主詞必是「上」(「可與之生」亦同)、「之」必指「民」。如果,「之」是指「上」、主詞是「民」,則「民弗詭也」就不需要「明指」主詞是「民」。「天」在此,僅僅是指天候—天色的晝夜、氣候的冷熱;「時制」應不是指第三種「天」的項目,應是總括前兩項的詞語。而竹簡上『順逆,兵勝也』,實在突兀;放在「道」,應更合理。且,「地」沒有這樣的文字,應當是傳抄人的意見加注而已。「地」也很清楚,是自然的地形,而「死生」應非『死地、生地』,應是如同「時制」為一總括之語。「將」需有五種品質—智信仁勇嚴,在出土的另一部份竹簡『答問』,孫子有曰:「敬」。在這五種都有高品質,實在太難!所以,『一將難求』—一個真正的將,「不萬一」(語出自《文子》:「老子曰:『欲治之主不世出,可與治之臣不萬一,以不世出求不萬一,此至治所以千歲不一至也。』」)。「法」之「曲制、官道、主用」,當分別是『軍隊的編制、軍官的素養、國君的運用』。「官道」絕非『糧道』、「主用」絕非『費用』;前者,明白的是『為官之道』、後者,應如朔雪寒的分析,是指『國君的運用』。這樣,才符合層次;如果是『糧道』與『費用』,層次太低。

校之以計

再接著,將「五事」條分出「七個項目」而理析之,即「七計」,則可得出雙方的強弱虛實。這七計,似乎不是那麼計算,而比較是「分析加計算」,在分析之後,為雙方打個分數。這是基本面。上一段是定義,這一段是定義的操作,所以說:「主孰賢?將孰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眾孰強?士卒孰練?賞罰孰明?吾以此知勝敗矣。」孫子既能肯定地說『吾以此知勝敗矣』,「校之以計」必然是一種基本面的分析。一個組織的基本面,即便以現代思想而論,也無過此七的科目。這階段的分析,好比健康檢查。外強中乾,是不行的。所以,『主賢』、『將能』、『得天地』、『法令行』、『兵眾強』、『士卒練』、『賞罰明』,是充分而必要條件。『主賢』:不「患軍」(謀攻)、不生「君令有所不行」(五變)、不違「戰道」(地形)、「先知」(用間)、不「弗留」(火攻)、不「怒興軍」(火攻)。『將能』:「上兵伐謀」(謀攻)、「通於五變之利」(五變)、食於敵(作戰)、「速」(作戰)、「知迂直之計」(軍爭)、「決積水」(形)、「任勢」(勢)、「知地形」(地形)、「知九地」(九地)、「無形無聲」(實虛)、「先知」(用間)、「與眾相得」(行軍)、「知五火之變」(火攻)、不「慍戰」(火攻)。『得天地』:「發火有時,起火有日」(火攻)、「晝風久,夜風止」(火攻)、「挂,支,隘,險,遠」(地形)、「散地則無戰,輕地則無止,爭地則無攻,交地則無絕,衢地則合,重地則掠,覆地則行,圍地則謀,死地則戰」(九地)。『法令行』:「言不相聞,故為鼓金;視不相見,故為旌旗」(軍爭)、「視卒如嬰兒,故可與之赴深谿;視卒如愛子,故可與之俱死。愛而不能令,厚而不能使,亂而不能治;譬如驕子,不可用也」(地形)、「令素行以教其民,則民服;素不行以教其民,則民不服。令素行者,與眾相得也」(行軍)。『兵眾強』:「無恃其不來,恃吾有以待之;無恃其不攻,恃吾不可攻也」(五變)。『士卒練』:「合之以文,齊之以武」(行軍)。『賞罰明』:「車戰,得車十乘以上,賞其先得者」(作戰)。以上是舉較為明顯例子。大多數,孫子都是以隱含的表達為之。看看「形」、「勢」、「實虛」,若是「將、天地、法令、兵眾、士卒」不及格,孫子所說「決積水」、「轉圓石」、「因敵而制勝」等,可實現否?

聽吾計留之、不聽去之、計利以聽

此乃「校之以計」與「乃為之勢」的「橋樑」,這實太重要!比較分析如果是錯誤的,不在話下;如果是對的,可是未得認同,那又有什麼意義呢?組織內的溝通,其目的就是要思想與行動達成一致。這一步,歷來的學者專家都不論,都是一語帶過。一部只有五千多字的書,應當不會有廢話;字數已如彼之少,還有廢話,不符其傳世價值。所以,這一段的『聽與不聽』是重要的、是非常重要的,孫子應當不可能尋大家開心。這是主導者「吾」統一思想的必須步驟。如果沒有意外,戰鬥是要流血的。思想不足,奈何?無可奈何。只有一個方法避免這類人在背後放冷箭—剔除他們,並且嚴密監控。甚至,應當利用他們可能會產生的不忠,為己軍的勝利加分—勝利,是無可取代的!但,孫子只簡單地說「去之」。《說文解字》:「去,人相違也。」段玉裁注:『違,離也。』所以,孫子真正意思應當是,使這類人遠離一切,直至戰爭結束。怎麼樣使這些人遠離呢?監視?軟禁?發監?處死?只要不妨礙取勝,都是可以、也必須考慮的。主導者「吾」是誰呢?依情境推測,孫子這「吾」必是『受命主將』。如果是指孫子自己,也太驕了。孫子應當是假設此『受命主將』是自己,而不是寫書人的自己。此『受命主將』不但主導此階段,更是「校之以計」與「乃為之勢」真正主導者。如此,把國君擺在哪呢?沒有這問題,國君自己能行軍打仗的有幾人?不如委託有能者。並且,國君硬要親征,誰也攔不住。所以,真正的概念,應當是此『受命主將』是一『代名詞』、可以代入任何職稱、人名,當然包含國君。

乃為之勢

如果結論為有利,而且將軍們都認同,那麼,就需要「乃為之勢」,亦即「造勢」。孫子在此提供了可資運用的方式。但真正的核心是「因利而制權」。依據我方所擁有的內在有利條件,於外在環境做出「欺敵(詭道)」的行為。例如,在敵人眼中,明明我方有實力,卻看起來處處防備,甚至有那麼一點過度謹慎的味道。敵人當然有可能猜到、知道我方是故意為之,但意圖是什麼呢?而這就是孫子的重點,敵人帶著懷疑、卻又不能證實(我方必須「不可傳」,一切保密)。而所獲得的效果就是「攻其無備、出其不意」。這與『隨機應變』有關乎?無關。很明白的,「造勢」在孫子的思想中,是要『事先安排』、『事先準備』。計畫趕不上變化,是完全錯誤的思考—計畫,只有一個功能,就是創造變化;創造敵人不能應對的變化;創造自己能全面發揮的變化。如果『隨機應變』是硬道理,吾人應早已揚棄『計畫』了。「廟算」根本就不會出現在孫子兵法裏了—有啥可算的?反正總有意外,一個意外,全盤崩潰。孫子在兼併激烈的時代,早已深有體會了;但是他,卻仍然宣揚做好一切準備再上戰場。排除「乃為之勢」的「廟算」,有什麼意義?可是,學者專家都如此地認定「勢」是『千里』的事、不是『帷幄』的事,實屬胡說八道!一個人,也許能『隨機應變』;一萬人,如何?癡人說夢吧!百人、萬人、百萬人的軍隊,絕不可以要他們『隨機應變』,人與人之間如果沒有『計畫』作為一種「默契」,必是散沙。通行本「卑而驕之,佚而勞之,親而離之」此三句,套用清代段玉裁常說的:「淺人所改。」出土竹簡無此三句,為何?因為與「詭道」扯不上邊,棄了吧。怎麼證明此三句並非「詭道」?前面所提,都有『反向』的作為,而此三句『反倒』很直覺。自己的卑躬屈膝,引起對方的驕傲自得,豈非順理成章?甚至,有點社會經驗的人,都能猜到這是「非奸即盜」。或者說,此三句是直接的方法,但孫子說的是間接的、迂迴的方法,讓敵人看在眼裡,有「顯而不見」的效果。

未戰廟算

最後階段「未戰廟算」。「校之以計」+「乃為之勢」=「算」。在此「乃為之勢」其實並非已經上了戰場,而是在「校之以計」的結論上,假設我方採取了某些「詭道」,那麼,在開戰之前,我方能夠預期多少勝算。國君與受命主將、一眾謀士等等,大家根據受命主將的「校之以計」+「乃為之勢」,在國家祖廟決定戰爭計畫,並且打了個分數,敵62分:我89分。這就代表「多算勝、少算敗」。接下來,就看主君的戰爭意志。打是不打,那是政治判斷,當然就不勞主將費心。在這一階段,仍然是『統一步調、思想整肅』。只不過,主導者必然是國君。更可能的是,在「廟算」簡報之前,國君已經心理有數,且已經分別疏通各方意見了;開會,只是走個過場,但也必須有「儀式感」,所以選在宗廟。儀式,能使人不得造次!大老闆開會,表面上「盍各言爾志」,當真的人必將死得理所當然。本質上,就是思想整肅,大老闆不容異見於會議中;小老闆嘛,別看他們事業小,一樣難容異己。下級者,要嘛接受、要嘛退出,扯後腿是沒有好下場的。有扯後腿的紀錄,將來也很難在團體中混了。戰功與聽話,是兩件事—有戰功、不聽話,其死,指日可待。老闆們想知道誰可能有「異見」,可以利用開會,一網打盡。會前先確定志同者,並要求、利用他們在會議中支持,以為打壓異己的手段。這在歷史上太多案例,但總是有人覺得,自己的老闆與眾不同、覺得這老闆能廣聽異見、採納正言。「你以為」,最後就只是「你以為」!如果,事件的結果證明老闆錯了呢?別以為自己會因當初反對而遭青睞,老闆只有一時的放軟、而自己也必然只有一時的行道。利用完了,大殺功臣的,就是這個「與眾無異」的老闆。被你當眾駁斥、而事實也證明他錯了、然後他會向大家坦承不諱、然後他會掃除小人、引進賢者、然後被你的正義壓倒的他,不會懷恨在心、看準時機除掉你?請看漢末田豐先生的歷史。那麼,在下位的,怎辦?在自己不同意的意見中,盡力自保。退出不見有利於未來,除非已經另行覓得一「」可棲,否則退出這一態度,將會遭人利用、被扣帽子—不忠。那樣還能混嗎?所以,即便不同意,應在態度上展現出服從、且盡力完成任務,而只對任務負責、不對戰爭負責。不能完成任務,也還是有說辭自保—戰況不允許完成任務,因為…..等等……等等。沒有必要真的賣命—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

為什麼「多算勝、少算敗」

無論滿分是多少(隨意而定),愈接近滿分、愈接近完勝;當然這其中可能會『物極必反』。所以,追求滿分是不必要的,應該追求「必要的高分」。現狀所得的分數愈高,額外準備愈少、準備時間愈短。如此,愈能使自己等待機會,而不是追逐機會!等待的一方,逸;追逐的一方,勞。什麼是必要的高分?可能/預期的勝果,可以彌補可能/預期的損失。這就是衡量的依據;雖然,死亡是無法彌補的。所以才要計算、多算、精算。戰國時代長平之戰秦昭襄王徵召河內郡15歲以上男子,支援前線。以這個例子,15歲才能從軍。國家在當下損失的人力,必須最少15年才能獲得補充;所以,秦滅六國。戰爭,會使幾乎所有的人才,集中於軍隊。民間經濟就不可能得到發展。打得愈久,亡的愈快。現實世界,沒有重來,兒戲戰爭,戰爭就要你玩到底!

「論兵」還是「論用兵」

兵與用兵,本就脫離不了干係。兵,本身即是多重意義,依上下文而定。用兵,明顯的是運用軍隊而不是運用戰爭;若是後者,那孫子真的是仁義不足!孫子兵法十三篇,沒有論戰爭的性質、沒有論政治與戰爭、沒有論經濟與戰爭。如有,不會只是十三篇。各家各學所論,已是多如牛毛,加以孫子應志不在此,是故,孫子皆無論,而是單純僅論用兵。政治戰、經濟戰都可以很容易地不流血。軍事戰則難以不流一滴血。戰,沒有誰好誰壞的問題,皆不如和平。沙特認為存在先於本質;因人有自由意志,能有選擇。一旦成為軍事戰,存在即消失、自由意志消失、選擇消失。當時的兼併戰,確是相當激烈的,其中必然伴隨大量的生命消失。也許,孫子有見於此而有所感悟,寄望其兵法以止戰。事與願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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