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戴在左手無名指知不知道?」他回頭過來「提醒我」:「戴錯了,意義就不同了。」
「那你替我戴啊。」我伸出手給他。
他有點沒好氣,卻很難得在笑。
當他在替我戴的時候,我嘟著嘴:「喂,要跪、要花。不然怎麼算求婚?」
「都戴到妳手上了,那些細節就算啦。」他拍拍我的手:「旅行結婚,一切從簡好不好?」說想帶我去歐洲看雪,問我什麼時候可以取年假。
他的個性果然就是這樣,連結婚也不例外。
我過去摟住他撒嬌,說想拍婚紗照。
「果然女孩子都憧憬穿婚紗。」他忍不住笑我。
「一輩子才一次嘛!」我怎可以放過這機會?
這句「一輩子才一次」很湊效,他答應下星期陪我去看婚紗展。
他表面上好像愛理不理,又會笑我,但其實很尊重我的意願,無論我選什麼婚紗、去哪裏拍照等,唯一條件是遲一些才結婚。「我最近有點累,想先休息一下。」他解釋,所以才把指環暫時藏起來,打算再待一段時間,只是早了被我發現。
我不介意,他的倦容也有點明顯,而且婚事需要時間準備。
幾天後,他打來說他請了一天病假,剛巧我放假,所以買了早餐去看他。
可是我一開他的家門,看到一個十一、二歲的男孩呆坐在飯桌前。
「對不起,進錯門了…」可是我一看門牌,根本沒有錯,而且我是用鑰匙開門,我一直有他家裏的門匙。
我再看裏面的裝潢陳設,沒分別啊。只是這個是誰?
「麥可呢?」我在想這是不是他親戚,但他從未提過,連要結婚也沒說起他的家人。
「麥可?麥可?」我進去睡房,再找遍整個房子,都沒見到其他人。
「妳別再叫了。」男孩起來叫住我:「我的名字也是麥可…跟這裏的麥可同一姓名。」問我是誰。
「未婚妻!」我未婚夫哪去了?這男孩又是誰?怎會在這裏出現?
他說自己也不知,一睡醒便在這裏。
這怎麼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