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03/29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誰背叛了托爾金?從《魔戒》爭議談翻譯「忠於原文」的問題


    隨著經典名著《魔戒》進入公版書的範疇,繁體中文譯本也開始進入多家爭鳴的時代。除原本聯經的朱學恆譯本之外,雙囍出版延請奇幻領域頗有名氣的李函重新全譯了《魔戒》與《哈比人》,合稱《托爾金奇幻故事集》,業已上市。而本事出版則簽下了過去曾以簡體中文出版的鄧嘉宛譯本,目前《霍比特人》與《托爾金短篇故事集》預購中,也正籌備《魔戒》三部曲,相信不久後便可以與讀者見面。

    有關朱學恆、李函、鄧嘉宛三種繁中譯本的用語、風格,網路上陸續出現有許多頗為精彩的評論。閱讀各家高見時,最常見到網友們在意的點大概有兩項,一項是譯文的通順程度,另一項則是譯文有沒有符合原作者托爾金(J. R. R. Tolkien)的原意。對希望私淑外文作者的台灣讀者來說,這算是合理的要求,而譯者充其量常被當成可棄式的語文掮夫,我自己也常常如此。不管文學、社科還是任一領域,向來只記得作者,在腦海中能浮現的譯者姓名寥寥無幾。資深譯者宋瑛堂在《譯者即叛徒?》一書中便曾直言讀者的想法:

    忠實原文有什麼不對?講難聽一點,讀者買譯本是衝著原作的大名,又不是捧宋某人的場,譯者乖乖呈現大作家的原汁原味就好,幹嘛咋咋呼呼。

    沒有哪兩種語言可以在形音義上完全對應

    翻譯書的讀者們希望譯本能忠實呈現原文,看似無可厚非,但這「無可厚非」也時常是一項不可能的任務。記得研究生時代某次與指導教授聊天,忽然見她拿來一張A4白紙,用奇異筆寫上大大的一個「道」字,接著請我試著將這個「道」翻譯成英文。我不由一愣,腦袋轉過幾個可能性,但卻覺無一詞能完整襯住這簡單的一個字。若單純說是「way」,似乎折損了形上的哲思;若用「principle」,雖然強調了中文原字中與「理則」相關的隱意,卻少了對「路」的聯想;選擇音譯的「dao」好像能避免前兩個問題,但總覺不接英文的「地氣」。

    老師看我沉吟不語,笑了一笑,拿過另一張白紙,再次寫上一個「一」字,又問道:「或是你想回答這個『一』要怎麼翻?」

    我當時才察覺到,這世界上沒有哪兩種語言,也沒有哪兩個詞,是真正能夠完全對照的。有鑒於此,要翻譯書「忠於原意」的訴求,嚴格說來是緣木求魚。

    這次的《魔戒》譯本中有一個現成的案例,已有許多網友提及。主角Frodo與Bilbo的姓為Baggins,朱本與鄧本均翻為「巴金斯」,而李函本則作「袋金斯」。如果是英文的讀者,Baggins一詞很容易便能對應到Bilbo的住處「Bag End」及其所在街道「Bagshot Row」。到了中文語境,「巴金斯」雖失去原文隱意,仍稱得上中規中矩的音譯;「袋金斯」的譯法保持了Bag的聯想,但這樣半音半義的譯法呈現出的樣貌,其實與多數讀者想像中的西方人姓名相距甚遠,也為一部分讀者所詬病。

    說穿了,不管Frodo姓巴金斯還是袋金斯,對《魔戒》全書的情節發展影響微乎其微,不管選擇哪一種,我們都不太能指控哪一種是真的背離原著。反倒是托爾金本人曾經提過,希望Baggins的翻譯包含「包、袋」的意思。如此看來,李函忠於作者原意的「袋金斯」雖然頗受譏評,但一定比「巴金斯」更適合。

    怎樣才叫做「忠於原文」?

    在《譯者即叛徒?》中,宋瑛堂也提到一則有趣的案例。他在翻譯《分手去旅行》一書時,曾動念將主角的前男友Howard的中文譯名取為「史高特」,原因是Howard在床笫之間常愛指揮「Higher!」(再高一點!)多年後兩人重逢,Howard仍指揮為兩人合照的路人要將相機拿得再高一點(Higher!),主角這才想起前男友是「Howard」。Howard與Higher兩詞似可透過讀音聯想,宋瑛堂原本以為這是隱藏的笑點,直到去信確認,才知道作者並無此意,因而打消了將Howard改名「史高特」,以連結「再高」一詞的譯文方案。當書已出版,他卻發現竟漏看了當初作者在信件中的一段文字:「幽默在翻譯時鮮少能面面俱到,所以如果遇到兩難時,就以詼諧為重」。

    在這個案例中,維持原名或改為「史高特」,一者得原書原旨,一者得作者應允,究竟哪個才可稱得上「忠於原意」?就算在原意上能分出高下,兩個方案究竟何者較佳,恐怕仍也難以分明。實際上,「忠於原意」這四個字與其說是讀者的合理訴求,不如說是讀者為譯者帶上的枷鎖,在同樣的語言間尚且常難以「忠於原意」,何況是翻譯。

    在百花齊放的文學盛宴上共舞

    既然嚴格的忠於原文近乎不可能,那對於大多數的譯者/譯本來說,也就沒有所謂「叛徒」的問題。以上並非是要大家放任譯者放飛自我,逕自創造出自己一套詮釋與翻譯,只是希望讀者在閱讀時,可以有意識的看到過去近乎隱形在譯本中的譯者。

    各位高明的讀者,與其急著在深刻對比之前要將三家鼎立的《魔戒》譯本訂於一尊,不如享受眼前百家爭鳴的景象。字字斟酌的目的從不只在確認譯文正確與否,而是進一步去探索每個譯本不同的時空印記、察覺譯者隱藏的策略與客群。這是一場作者、譯者、讀者之間的三人舞,請大家不吝接著奏樂、接著舞!

    (作者為還沒看完三版《魔戒》的讀者。)


    本文原刊於【獨立評論】 【投書】誰背叛了托爾金?從《魔戒》爭議談翻譯「忠於原文」的問題 | 邱凡誠 / 多元發聲.讀者投書 | 獨立評論 (cw.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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