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19|閱讀時間 ‧ 約 33 分鐘

非法所得都得繳稅:所以⋯⋯你也認了吧!

美國國稅局(IRS)在美國人心目中的地位就是:那個每年定期讓人頭痛一次的單位。國稅局的「狠」 馬克吐温說得最一針見血:「國稅局跟製作標本唯一不同的是,標本製作完,好歹把皮還給你。」意思是國稅局挖空了肉,最後連皮都不剩。

在美國絕對不會有其他任何一個政府單位這麼令人恐懼與憎惡。每年一到春天,當矽谷天上白雲朵朵,山頭翠綠處處野花的時候, 我們都開始慢慢擔心了,擔心期可能長達一個月,一般餐館也在這個時節進入黯淡期。

過去 30 多年我從來沒有退過稅,即使每張支票拿到手都扣了一半,預扣額卻永遠不夠,隔年不但要補稅、補利息還要繳罰款。 國稅局的利率是8%,是市場行情的兩倍。在矽谷認識的工程師,尤其是雙薪家庭,幾乎沒有不補稅的。罰款的悶虧每年吃,卻不知道如何脫身。


IRS:最講理的惡覇

在美國,稅並不是每年一次繳清,那樣國稅局就虧了,而是一步一腳印地從每一張支票預扣。你一路賺他就一路抽,預扣金額取決於包括自己在內的撫養人數。不管有多少人要撫養, 明明都已經申報「零」撫養人了,預扣金額仍舊嚴重不足。報稅截止前一個月就開始盤算欠多少,得賣多少配股補稅。當然賣了股票補了稅,賺到的錢明年又要補稅,也又要罰款,成為一個永不止息的惡性循環。好像工作就是為了繳稅,賣股票就是為了補稅。

我不炒股票,手上都是公司配股,所以說是股票,其實是薪水的一部分。科技公司薪資有一大部分是給股票,股票入帳的一瞬間,該抽的都已經扣除了,這算薪資所得,一毛稅都跑不掉。將來賣了,賺的部分還要再抽稅;若虧了,那筆帳只能寄予未來,用將來賺的慢慢抵。國稅局這行還真好賺, 賺了立馬上稅,虧了記帳擺著慢慢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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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當薪水要面對兩次稅,第一次是收到股票當薪水課稅,第二次是賣了當投資課稅。剛開始覺得荒唐,後來仔細想想其實很公平,收到股票沒有風險,照一般收入課稅;爾後賣了有風險,照投資課稅。同一筆錢抽兩次稅也挺合理的。國稅局就是這麼一個令人討厭卻又講理的惡覇。

如果是夫妻都在科技業任職的雙薪家庭,聯邦稅、州稅、地方稅、醫療稅、社會安全稅⋯⋯全部加起來約在 50% 左右。這裡的「醫療稅」並不是你的健保,而是支付全國老人的健保開銷。你可以自己沒健保,卻得先照顧其他老人。

愛因斯坦都無法理解的稅法

美國稅法瑣碎繁雜令人困惑,法條年年改,跟時尚一樣。國稅局法條超過 100 萬字,算算有兩千多頁,幾乎是《戰爭與和平》的兩倍厚,誰要把這些都搞通了就是變態。稅法的複雜連智商 160 的愛因斯坦都認輸,他說:「全世界最難理解的就是稅法。」愛因斯坦在 1905 年就提出 2015 才證實為真的相對論,但跟我們一樣看不懂稅法。難怪美國需要這麼多會計師與律師,精通一小部分就夠吃一輩子。

國稅局共有 800 多種稅表,這還不包括附表。最常用的 1040 稅表下面還有 15 種附表,用 a、b、c、d 依順序排列,26 個字母用完了不知該怎麼辦?不但如此,每一種表格又附有繁複的填表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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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是自己報稅,那時代沒有報稅軟體,拿到稅表就先昏倒一次,上面寫的明明是英文卻似懂非懂。國稅局把每一個人都當成是退休閒在家的法律專家,用嚴謹的法律詞彙以沒人看得懂的英文解說,主句後面跟十幾個子句,唸到後面已經忘了前面在講什麼,再扯一堆跟 99% 的人都無關的條件,把報稅流程搞得像訓練 AI 走迷宮:

走到第幾行如果情況是 A 就跳到哪一行;是 B 就跳到哪一行;然後把第幾行的數字搬過來,再把第幾行的數字加上去,填在第幾行;若大於多少就怎樣怎樣,小於多少就怎樣怎樣⋯⋯,每報一次稅都要花兩個週末走迷宮。更糟的是走完精疲力竭,看到那驚人的補稅數字還會再昏倒一次。這是全世界花費最多精力,且結局最令人不滿意的工作。後來索性交給會計師處理,只要昏倒一次就行。

高收入薪水階級 = 默默為國行善的傻子

美國 80% 是一毛稅都逃不掉的受薪族,其中高薪族更是默默為國行善的傻子,美國收入較高的 50% 承擔了全國 98% 的稅。美國採用累進稅率,家中增加了第二份收入,繳的稅在比例上變得更高,也因此造成有些家庭寧可保持單薪——否則小孩得花錢請人帶,多賺的又都給政府抽走了。

薪水階級拿到支票該繳的稅都已貼心扣除了,除了薪資,任何形式的獎金、禮物、 酬謝、紅利、介紹費、入職獎金、遣散費、封口費⋯⋯,只要想得到又拿得到的,通通要扣稅。我曾替公司拿過專利得了奬金,也曾拿過必須封口的酬謝金,到手都只剩一半⋯⋯,只因國稅局忙著分一杯羹。

那麼跟僱佣無關的收入呢?當然也不會放過。

比方交換物品、交換勞力、中獎、得到任何形式的獎金(包括諾貝爾獎和普立茲獎)、賭桌上贏了錢、抽中大禮、卡債被銀行一筆勾銷、受傷不能工作領到保險補貼、拿到訴訟賠償、失業救濟、退休金、養老金、贍養費、善心捐款⋯⋯,這些國稅局都要分。上述信用卡免除債務的例子,國稅局不會跟著同情,在他們眼裡免除的債務就是收入。

非法所得也得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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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什麼錢都不嫌棄,甚至包括非法所得。從事非法活動所得,比方賭博、走私、販毒、 收賄、回扣、詐欺、搶劫、侵佔與偷竊所得都得列入申報,他還會細心告訴你要用什麼表格。竊盜要申報物品「到手時的市場價值」,這叫「講江湖道義」——商品會折舊,偷來的東西總不能報原價吧?

所以偷東西得搞清楚物品的年齡與狀況,以便上網查詢市場價值,不要多報了。這就好比竊賊偷了我的登山車,事後還打電話問是哪一年份、多少錢買的。話說到此,去年我真有一輛還不錯的登山車被偷了,一直到今天我都還在等電話。

上面提到收賄也得報稅,那賄賂他人的,是否可以把賄款當商務開銷抵稅呢?門都沒有! 國稅局也講正義——不法收入必須繳稅,但不法開銷不能抵稅。

為了鼓勵報稅又保護誠實的歹徒,所有的非法所得都可以列入「另類收入」 不需說明,意思是我只是要錢,你就不必細述犯罪內容了,換句話說就是不會舉發,否則豈不是殺雞取卵?同樣,國稅局也歡迎非法移民踴躍報稅,不會跟移民局舉發。這是為了要徹底執行《憲法》第 16 條,政府有權為人民所得課稅,和《憲法》第 5 條,人民有保持緘默的權利——這條憲法的延伸就是人民有權隱藏自己的犯罪事實。國稅局要你呈報非法所得,也給你不洩漏犯罪行為的權利,算是處處為人著想,照顧得兩全齊美。

更貼心的是,非法所得的稅率與辛苦工作所得的稅率相同,不會因為是不義之財,就「黑吃黑」敲一筆。

黑道不報税的下場

也許你會問,什麼樣的傻蛋才會犯了罪還誠實申報的?問問芝加哥著名義大利黑手黨老大艾爾卡彭(Al  Capone)就知道。卡彭做盡惡事一直逍遙法外,最後卻因沒有申報不法所得,被國稅局逮捕判刑 11 年,關在舊金山灣惡名昭彰的「惡魔島」聯邦監獄𥚃。如果當時他一路誠實申報,也許一輩子不會入獄。通常黑幫老大不會親自犯罪,檢察官要定罪非常困難。但不申報所得稅是一番兩瞪眼,國稅局一旦起訴從不失手。

在美國所有的小混混都敢搶銀行、搶超商、搶亞馬遜送貨車,但没有人敢搶郵局、搶郵車——為什麼?因為郵政屬於聯邦系統,在這個系統內犯罪就是觸犯聯邦罪。聯邦罪的下場就是進「聯邦監獄」,哪怕十惡不赦的歹徒都害怕進到警備森嚴的聯邦監獄,參觀過舊金山惡魔島的人應該可以體會得出來。國稅局屬於聯邦系統,逃漏稅就送聯邦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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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民主國家的最恐怖:查稅

逃稅不但要入獄,國稅局還有權註銷護照。有些移民逃了稅永遠不敢回美國,因為一進海關立刻會被逮捕進聯邦監獄。在美申請公民入籍都會先查報稅紀錄,那是成為公民的必要條件。移民局曾大赦偷渡入境的非法移民,而入境美國的時間則取決於報稅紀錄,這背後的訊息是:無論怎麼進來的,無論錢怎麼賺到的,最好通通乖乖報稅。

在美國最怕收到查稅通知,每次打開國稅局通知雙手都會微微顫抖。查稅分兩種,一是「輕查」要你提供所有報稅依據的證明,這是電腦隨機抽查,每年被抽到的機率大約是 0.2%,工作一輩子 40 年被查到的機率是 8%。稅最多可追溯 6 年,亦即所有單據都要保存 6 年。

另一種「細查」是鎖定可疑對象親自登門拜訪。如果是店家,稽查員整個禮拜朝九晚五陪你坐在櫃檯前檢驗所有收支。如果平均收入每天一千,而稅單上是 500,國稅局可以藉此判定逃稅。小商家容易被查因為現金可以藏私,早期認識新移民做小本生意,不習慣美國重稅制度,收了現金不想報稅所以也不敢存銀行,只好往家裡藏,一輩子都過著現金充裕卻提心吊膽的日子。至今還有些過時的笨蛋搶匪以為亞洲人床底下都是現金。

想想美國連走私販毒都得報稅,關於繳稅這檔事也算公平。就連富蘭克林都說過:人世間只有兩件事無法逃避,那就是死亡與繳稅。但富蘭克林只說對了一半。

細心為億萬富豪制定的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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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都要繳稅聽起來很公平,但不公平都藏在薪水階級永遠沾不到的細節之中。全美國最富有的人、最有權力的人與獲利最多的企業,可以找盡各種合法管道,用那些為自己量身訂做的法律避稅。比方與大部分美國人生計息息相關的借貸利息,如卡債、汽車貸款甚至醫療貸款通通不能抵稅,但大型露營車或豪華遊艇卻可以——只要大到有臥鋪、衛浴、廚房,就可歸類於「房產」而享受利息抵稅優惠。

這般「有心的規類」非富豪無法享受,美國人擁有美金 1,300 萬的遺產免稅額,光看數字跟台灣相差不多(後者為新台幣 1,333 萬元),只不過台灣是台幣。想想,這是 4 億新台幣的遺產免稅優惠,跟一般市井小民有啥關係?

既是累進稅率,理論上收入越高稅率也越高,但實際享受最低稅率的都是有錢人和大企業。2020 年全美最大的企業群中,有 55 家企業付的稅是「零」——別搞錯了,他們並沒有虧錢,不但如此,這其中還不乏藍籌股(Blue chip)企業,像 Salesforce、Nike 等知名公司,有些更連續 3 年沒有繳過一毛稅。

2018-2021 的 4 年間,獲利瘋狂的亞馬遜一共只繳了 40 億美金的稅,平均一年 10 億,這數字聽起來很大,但跟營利比起來只不過是 5.1%,而不是一般企業的 21%。這是因為大企業有足夠的資源在減稅上動腦筋,比方把開銷規類於研發,也可以把高營收部門移師海外。這些都是合法避稅行為,小公司或小本商家只能羨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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億萬富豪比市井小民還低的稅率

在個人層次,身價 1,200 億美金的股神巴菲特在 2014-2018 年間的稅率只有 0.1%,他秘書的稅率都遠比他高。亞馬遜的貝佐思 2007 和 2011 兩年一毛稅都不用繳,2014-2018 之間的稅率是 0.98%,2018 的馬斯克也是一毛都不用繳。

聯邦稅率最高到 37%,而美國中上受薪族稅率大多在 24%-35%之間。年收上億的富豪為什麼不是 37%?因為薪資所得是高稅率又沒有任何避稅條件,富豪賺的是最低稅率的投資所得,再配合國會製造的各種法律漏洞抵稅,最終就只需繳幾趴或免稅。富豪是靠機運、靠智慧製造出來的,但不繳稅的富豪靠的只是不公平的稅法。一般社會並不反對富豪,但反對不繳稅的富豪。

巴菲特生活平實也從事很多慈善及公益活動。他曾在《紐約時報》撰文〈不要把富豪寵壞了〉(Stop Coddling the Super-Rich), 指出在國會保護下,富人們享有太多利益。美國該停下來檢討了。

拜登最近在國情咨文中呼籲稅務改革,要富豪和大企業一起公平付稅。全美國共有一千名億萬富翁,但平均稅率比小學老師還要低。美國最不公平的就是稅法。但美國實權完全在國會,裡面大部分是不公平稅務的受惠者。總統只有呼籲和簽署的權利,沒有改革的權利。改革只能靠避稅受惠最大的國會來推動。


本文原刊於我的換日線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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