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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發菩提心文講義 : 前言 ‧ 十門解釋

「發菩提心,修菩薩行。念念上求佛道,心心下化眾生。」

勸發菩提心文 (省庵大師著 ) [原文]
勸發菩提心文講義 (圓瑛大師著) [講義]

前言

「華嚴經」偈曰: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此無差別者云何?曰菩提是。梵語菩提,華言為覺。此菩提覺,約法而言謂之心,約人而言謂之佛及眾生。菩提之體,豎窮橫遍;菩提之相,萬德莊嚴;菩提之用,神化無方。在佛則全體顯現,在眾生則隱而未彰。惟其隱也,故須方便以發之;發之至於究竟,則為成佛。然而能發之心,未嘗不是菩提,此之謂發菩提心。夫發眾生在隱之菩提者,即下化眾生之事也。菩提發至究竟成佛者,即上求佛道之事也。總之,皆是發菩提心也。

我儕學佛,雖尚在眾生數而未得成佛,幸皆具此菩提心,苟能發心,則眾生可度,佛道可成,方不負此所學。此古德所以有勸發菩提心文之作也。然勸發菩提心文舊傳不一,而未有如省庵大師之文之懇切詳明者。大師之文,舉各教邪正真偽大小偏圓諸相,及發心十種因緣,為明辨啟發之資,而歸結於回向極樂,以彰其效。非尤為我儕淨業同仁之所宜拳拳服膺者乎!

圓瑛老法師夙以宏化為家業,屢講此文,其弟子明如記錄之,於此文義蘊詮發無遺,可謂善述者矣。圓公早歲安禪,悟明心地。長游義海,了徹靈文。殷殷以救世為心,在在以度生為急。講座遠敷於群島,丈席接跡於諸山。龍天推出,不辭擔荷。忍辱負重,道俗翕然。近以國家多難,法弱魔強,慨津梁之已疲,託文身以垂教;因取舊稿修治而釐定焉。浩齋晏晦,謝絕諸緣,唯孜孜以立言為務。而「楞嚴」一經,尤為師一生精力所萃。八番講演,心得孔多。所纂全疏,亦削稿有期。今以勸發菩提心文講義待付手民,屬圓淨一言附之。謹略述因由,俾讀此講義者,藉知吾師宏教之大凡云爾。

~ 民國二十九年六月十日 定煇李圓淨謹序


***

勸發菩提心文 講義 (圓瑛大師著)

今講此文,依照賢首宗,十門解釋,略事發揮:

一、總釋題目 。 二、撰文法師 。
三、啟教因緣 。 四、藏乘所攝 。
五、教理淺深 。 六、宗趣分別 。
七、能詮教體 。 八、所被機宜 。
九、力用殊勝 。 十、別解文義 。


一、總釋題目

《題》勸發菩提心文

】題,為一文之總綱。文,是一題之別義。欲知別義,須究總綱。總綱若明,別義自易。如提綱,則網目自彰;挈領,則衣縷自直。是以首門,即總釋題目。亦提綱挈領意也。

此題六字,應分通別二題。前五字是別題,他文非此題故,名之為別。文之一字,是通題,通於他種故。如「龍舒淨土文」、「雲棲放生文」等,皆可名文。別題,是所詮之法義。通題,是能詮之文字。文者義之表也,義者文之實也。文稱於義,義隨於文,文義相資,能所不離,合為題目。

又應知此題,具含人法能所。按古德七種立題,以人法喻三字:單三種(是一字),單人,如「佛說阿彌陀經」;單法,如「大般涅槃經」;單喻,如「大寶積經」。複三種(是二字),人法,如「文殊問般若經」;人喻,如「如來說師子吼經」;法喻,如「妙法蓮華經」。具足一種(具三字),如「大方廣佛華嚴經」。本題明是單法立題。以菩提心,是性法;乃眾生自性本具之法。勸發二字,是修法。既經勸發,必依菩提心,而起菩提行,修諸行門,求證菩提之道。題中明文無有人喻字面,故曰明是單法立題。

若以義推,實含人法能所。既有所勸發菩提心之法,必有能勸發菩提心之人。若無其人,誰為勸發?當知勸發屬教,發心屬機,題具對機施教之意。勸者:勸化、勸導、勸勉。勸化,如云:一切眾生,當發菩提心,方能出離生死苦。勸導,如云:我等本是佛,因為無明所誤,而為眾生。今當返迷歸悟,稱性起修,上求佛道,下度眾生。勸勉,如云:既發菩提心,須行菩薩道,必要經過三個難關:難行能行,難捨能捨,難忍能忍。菩提心須堅固不退。

發者:發明,發起,發展。發明:如聞勸之後,發明自性真心,即是菩提心。廣大平等,一向迷而不覺,今承指示,開解明了,謂之發明。發起:如既承勸明了,即發起此菩提心。智悲並運,解行相應,躡解起行,謂之發起。發展:如既發菩提心,而脩菩薩行。則六度齊脩,四攝普被。令未種善根者種,已種者增長,已增長者成熟,已成熟者解脫。念念上求佛道,心心下化眾生,謂之發展。

菩提心,即是道心。梵語菩提,此翻為道。菩提有三:

  • 一曰 真性菩提,此以理為道也;
  • 二曰 實智菩提,此以智慧為道也;
  • 三曰 方便菩提,此以逗機施教為道也。

真性,乃真如自性,聖凡同具。迷之為凡,悟之成聖。迷悟雖殊,生佛一致,平等平等。「楞嚴經」云:大地草木,蝡動含靈,本元真如,即是如來成佛真體。依此不特生佛無異,實則情與無情,皆同一體。在有情分上,名之佛性。在無情分上,號曰法性。今約有情眾生,即是人人本具之佛性,名曰本覺,亦即如如理;真實不虛,無有變異。故曰真性菩提,以理為道也。

實智,乃真實智慧,非同世間所有世智辯聰也。世智不離生死,實智能證菩提。即稱如如理,所起之如如智,亦名始覺。依此始覺智,反照本覺理,照徹心源,真實了知,即是根本智,及實智。故曰實智菩提,以智慧為道也。

方便,乃權巧施設。先鑑眾生機宜,應以何身得度,則現何身。應以何法得度,則說何法。種種方便,化度眾生。即從根本智起之後得智,又名差別智,及權智。故曰方便菩提,對機施教為道也。

菩提又譯為覺,菩提心即自覺覺他之心。若但自覺,而不覺他,不名菩提心。故二乘之人,不發菩提心,惟大乘眾生,方能得發。經云:我今發心,不為自求人天福報,聲聞緣覺,惟依最上乘,發菩提心。

菩提心當云何發?須知菩提心者,從大悲起。菩薩修行,此心為先。若不發大悲之心,一切萬行,無從建立。何為大悲心?視大地眾生,皆為一子是也。子有飢寒疾病,為父母者,必以悲心而拔其苦。乃至不惜一切,而為其子。如能視大地眾生之苦,如己一子之苦,而為設法救拔,如是之心,名大悲心。

「起信論」三心,亦即菩提心。一者直心,正念真如法故。此念之所以為正者,不著二邊,起智觀照真如正理,即契菩提心體。二者深心,樂修一切諸善行故。好樂修習,世出世間自利利他諸善行。三者大悲心,欲拔一切眾生苦故。以平等大悲心,拔除一切眾生,分段變易二生死苦。此二皆發菩提心用。今勸發菩提心,即勸發「起信」三心,令趣無上菩提也。

又菩提心,即菩薩心也。「楞嚴經」云:自未得度,先度人者,菩薩發心。此心則捨己利他,大乘行願;非同聲聞緣覺,但求自利者所可同日語也。

又菩提心,即進趣無上菩提之心也。此心能自覺覺他,乃至覺滿,得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此心通因徹果,因中必發菩提心,果上方成菩提道。雖成菩提道,究竟不離菩提心。

文,即文言,名句文三身之一。名詮自性,如云瓶,非盆非碗也。句詮差別,如云花瓶,非油瓶酒瓶也。文詮聯綴,文義相聯絡;如云此花瓶,是古磁,經時既久,火氣脫盡,盛水養花,可以耐久,新鮮不謝。今此文,由積名成句,積句成文,能詮顯勸發菩提心之義理,令生解起行故。此文,雖非經非律非論,而經律論三藏之旨,文中皆具,能成法益。一總釋題目竟。

二、撰文法師

《文》古杭梵天寺沙門實賢撰

【講】古杭:即今之杭州也,昔亦稱武林。梵天寺在鳳山門外,於有宋時代開山,明朝中興。沙門:出家修道者之通稱也。梵語沙門,譯為勤息,謂勤修戒定慧,息滅貪瞋癡。又謂識心達本源,故號為沙門。

實賢是祖法諱,字思齊,號省庵,為蓮宗第九祖。江蘇常熟縣,時氏子,為書家後裔。祖生於清朝康熙二十五年八月初八日,生即不茹葷,總角之年,即有離塵志。父蚤逝,母張氏,十分賢明,知祖夙植善根,乘願再來,遂命出家。年七歲,禮清涼庵容選大師為師,十五歲薙髮,二十四歲圓具於昭慶戒壇。嚴淨毗尼,於道精進,常終夜不臥。尋入講筵,洞明性相二宗。從崇福靈鷲和尚,參念佛是誰。四閱月有省,曰:我夢覺矣。由是機辯縱橫,善說法要。和尚欲付衣拂受。遂禁足於真寂寺,晝覽藏經,晚持佛號。於己亥春,詣明州阿育王寺,瞻禮舍利(佛之靈骨)。二月十五佛涅槃日,大合緇素,廣脩供養。併於塔前燃指,發四十八願,感舍利放光,眾皆共睹。作此勸發菩提心文,激勵四眾。誦者多為涕下,感化者眾。祖平生住持永福、普慶、海雲、仙林、梵天諸法席,化道崇隆,三根普被。雍正七年,結蓮社,為文誓眾,畢命為期。己酉冬,主席梵天寺,屏絕諸緣,掩關寸香齋。雍正十一年,臘月八日,告眾曰:「明年四月,吾去矣。」由是日課佛名十萬。明年四月十二日,告眾曰:「月朔以來,再見西方三聖,其將往生乎!」即書偈云:「身在華中佛現前,佛光來照紫金蓮,心隨諸佛往生去,無去無來事宛然。」於是具浴更衣,斷飲食,斂目危坐,十四日將午,面西念佛,安然而逝,送者麋至,祖忽開目曰:「吾去即來,生死事大,各自淨心念佛可矣。」遂合掌連稱佛名而寂。世壽四十有九,僧臘二十有五。是冬臘月八日,奉靈骨塔於常熟拂水巖之西。後鄮山諸道俗懷祖道行,迎骨重建塔於阿育王寺之右。刻有「省庵法師遺書」一冊,略備始末。二撰文法師竟。

三、啟教因緣

良以法不孤起,起必有由。此文以何因緣而作,不可不知。細察因緣有二:一者總,二者別,總乃由省庵法師,本覺內熏為因,熏起始覺之智,流出此篇文字。復由眾生外感為緣,感動法師大悲,勸發菩提之心。別則因緣具有十種;如本文備明。一、念佛重恩故,二、念父母恩故,三、念師長恩故,四、念施主恩故,五、念眾生恩故,六、念生死苦故,七、尊重己靈故,八、懺悔業障故,九、求生淨土故,十、為念正法得久住故。十緣義理,在後詳釋。三啟教因緣竟。

四、藏乘所攝

已知此文,發起因緣,有總有別。未悉藏乘,何所攝屬?藏有聲聞藏,菩薩藏。聲聞藏,厭苦斷集,慕滅修道。但求自度,速出三界。菩薩藏,解行雙圓,自他兩利,普度眾生,齊成佛道。此文開眾生之圓解,起萬行之圓修,應屬菩薩藏攝。

乘有小乘,大乘。乘字讀去聲,乘是車乘,從喻立名。小乘是羊車,鹿車。大乘是牛車。更有最上乘,是大白牛車。此典出自「法華經譬喻品」,有一長者(喻佛)諸子幼稚(喻眾生),入朽故大宅(喻三界),嬉戲娛樂。其宅四面,倏然火起(喻煩惱火)。長者見火,速告諸子,此舍已燒,汝等宜速出來,勿為大火之所燒害。諸子聞已,不知何者是火,何者為舍,何為焚燒,不知畏避,依然樂著嬉戲。長者知子本心,各好珍玩之物,而以方便,誘令得出。告曰:汝等宜速出來,我有羊車(喻聲聞),鹿車(喻緣覺),牛車(喻菩薩),可以相與。諸子聞已,願樂諸乘,爭相疾走而出。長者見子出已,其心大快,自惟財富無量(具足無量功德法財),等與大白牛車(等賜最上一佛乘)。此捨三乘歸一乘也。小乘,談理狹隘,但說人空,不明法空。又但求己利,不肯利他。大乘談理深廣,徹法底源。又明一切眾生,皆當作佛。此文勸發菩提心,勸修菩薩行,求成佛道,應屬大乘所攝。四藏乘攝屬竟。

五、教理淺深

已知此文,菩薩藏大乘所攝。未悉於賢首五教,當收何教?

五教者

  • 一、小教:但明人空,不說法空。但求自利,不肯利生,即台宗藏教。貪著小乘,三藏學者,但證我空之理,但了分段生死。
  • 二、始教:始者初也,即大乘初門,故名為始。此教有空宗、相宗二種。若約但明諸法皆空義(為空宗),即台宗通教,當體即空,不待滅色而後空。一切身心世界,猶如空華鏡像,即色即空也。若約廣談諸法差別義(為相宗),無明不覺生三細,境界為緣長六麤。多談法相,少說法性。有成佛不成佛。亦名分教。若約從真起妄,則有六凡依正因果。返妄歸真,則有四聖依正因果。即台宗別教。十界具足,差別不同也。
  • 三、終教:說如來藏緣起正理。如來藏隨緣,成一切法(俗諦);緣起無性(真諦);一切皆如(中諦)。一切眾生,皆當作佛,方盡大乘至極之理,故名為終。亦名實教,多說法性,少說法相。縱說法相,亦會相歸性。以稱合實理而說,故名為實。此教真俗二諦圓融,即台宗圓教雙照義。
  • 四、頓教:不依地位漸次,亦不說法相,唯辨真性。絕相泯心,一念不生,即名為佛。頓超佛地,不歷三祇,故名為頓。此教離一切相,即台宗圓教雙遮義。
  • 五、圓教:總一法界,性海圓融,緣起無礙,身毛塵剎,互相即入。於一毛端現寶王剎,坐微塵裏轉大法輪,故名為圓。此即台宗圓教,遮照同時義。

此文勸發菩提心,令發成佛之因心,而得究竟之果覺。佛種從緣起,正屬賢首終教。文中勸人,去偏取圓,兼屬圓教。五教理淺深竟。

六、宗趣分別

已知此文,教理甚深,未悉何為宗趣?
賢首云:當部所崇曰宗,宗之所歸曰趣。宗即是因,趣即是果。以本文而明宗趣,當以發菩提心為宗,證菩提果為趣,六趣分別竟。

七、能詮教體

已知此文,宗趣圓極,未悉何為教體?
教體者,教法所依之體也。娑婆世界眾生,耳根偏利,故諸佛諸祖,皆以音聲而作佛事。「楞嚴經」云:此方真教體,清淨在音聞。是以音聲為教體。

若徒有音聲,而無名句文,如風聲水聲,豈能詮理?
如是則當以聲名句文,四法為教體。

又但有能詮之四法,而無所詮之義理,如山歌野曲,豈能為教體?
如是則當併攝所詮為教體。又若文若義,皆不離心,心為諸法之本,諸法不出一心。此文字字句句,都從省庵法師性海中流出。既有文字,則屬事相。依終教教理,自當會相歸性,而以歸性為教體也。七能詮教體竟。

八、所被機宜

已知此文,能詮教體,未悉所被何機?
文是省庵法師化導之教。若聞教生信發解,依教起修求證,皆謂之機。教必對機而成益,如藥必對症而生效。此文勸發菩提心,乃屬大乘之教理行果,應被大根眾生。根機既大,智慧必大,心量亦大,於此大教,方能領荷。願力亦大,於此家業,方克承當。大根眾生,正所被之機也。

如是則應小根絕分,如云龍象蹴踏,非驢所堪。若仔細研究,二乘根器,亦為當被之機。何以故?
因二乘志意狹劣,但求獨善其身,不肯成就眾生。經此文種種勸導,恥小慕大之心,自然而生。時至機熟,必能回小向大,而發菩提心也。故此文實可普被三根。八所被機宜竟。

九、力用殊勝

菩提心,為諸心中王,具殊勝之力用。能荷擔眾生,及荷擔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若發此心,可以上求佛道,可以下度眾生,具足四弘誓願,此心有如是之功能力用。然此心力,由此文勸發而生。此文由省庵法師菩提心海流出,故此文有殊勝之力用也。九力用殊勝竟。

十、別解文義

將本文全篇,仿照諸經,分為三分。

一 : 序分 自開篇至方得名為真正發菩提心也止。

二 : 正宗分 自此菩提心,諸善中王,至是為發菩提心第十因緣也止。

三 : 流通分 自十緣備識,至文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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