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心中有屬於自己的伴侶行為親密度排序嗎?比如牽手排在擁抱之前、接吻排在擁抱之後等等。
多年以來,我的排序一直是:「接吻≒牽手>擁抱>性」,是,我一直認為無愛可性,而且只願意跟最親密的人牽手,因為這個動作隱含的意義,對我來說如同長遠同行的承諾。而這要比性器交合親密太多。
在認識M之後,這個排序出現了新的選手:洗澡。
Intimacy is that type of situation involving two people which permits validation of all components of personal worth. - Erich Fromm
兩個人互相肯定彼此全然的一切,從頭至腳、由內而外、最醜陋到最美好的部分,逐一看見亦一一肯納,即是親密?若是如此,當我們共浴,同時分享彼此的思緒與祕密,其親密程度之於我,肯定超越牽手了。
回到DS關係裡,M為我洗澡,與過往共浴不同之處,除了我是戴上項圈、四肢並用「走」進浴室,心理狀態也大大不同:以往共浴,我們平等地看見彼此;如今,M還穿著蔽體的簡單衣物,只有我完全赤裸,在權力位階上,我彷若完全失去自由。
有失,必有得。失去自由時的sub,擁有最純粹的安全感。
而親密呢?我能感覺M每次的搓揉與擦拭,如同透過肢體肯認我身體的一切。
to-sòo時陣,阮bô講話,kan-na惦惦thiann水流過。伊put-sî 會tsí-tīng我ê tsu-sè,kháu-khì 溫柔擱kiông-sè,我thiann kah jú lâi jú 有慾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