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這個國家真的好奇怪啊,
本人竟然沒有辦法申請到本人的資料,
然後公務人員還可以對人民大小聲,
還可以跟人民說我有錄音呢,
不然你去調錄音檔啊,
這就是人民的公僕嗎?
跟他講了很多的法規都不能用,
哪有那一條可以用?
他說那你可以直接去訴願,
然後去訴訟啊,
聽起來好像是要叫我跑法院耶,
看起來行政機關真的很閒,
也覺得人民很閒,
都不用工作就有錢可以花了,
納稅的人民的錢花在這種公務人員身上,
我覺得很不值得,
公務人員不是人民的公僕嗎?
對人民大小聲好像我欠他一樣,
叫我去調錄音真是搞笑,
我要錄音你就肯給嗎?
我現在不就是要給你要錄音你不肯給嗎?
全部都在講廢話,
轉來轉去不給就是不給就算是本人也不給,
這就是所謂的透明公開?
根本就是不透明不公開嘛!
如果國家是這樣子的心思在辦這種事情的話我覺得也不用辦了,
公務人員只會忙不完,
人民也會忙不完,
光跑法院就要花多少時間?
請律師好像不用錢一樣,
還是每個公務人員行政人員都覺得人民的錢花不完?
每個人都肥滋滋的?
也不想想看一個120萬年薪的人退休四萬四,
勞工才領多少幾千塊吧?
不然頂多1點萬?
誰知道多少?
反正不多,
什麼叫平等比例原則?
什麼叫公平對待原則?
勞工是這個台灣,
這個國家最大的納稅者,
福利卻比不上任何人,
到底哪來的平等比例原則?
公平對待原則就是沒有哇?
請他回個電話打了三次都不回,
現在公務人員比人民還要大,
脾氣也比人民還要大,
還跟我講了一大堆的法規,
那些法規就說我可以申請啊,
法條就不能用在人民身上要法律幹嘛?
憲法不能用,
法律不能用,
直接廢掉,
用私刑正義好不好?
人民的想法就是這樣,
很直接,
我跟你走法律程序你就搞我,
再搞下去我不就死了嗎?
我現在終於知道為什麼司法院每年要300萬個案件了,
因為公務機關鼓勵人民每年跑司法院啊,
難怪法官會過勞死了,
原來是被我們的公務機關給逼死的,
同工不同酬,
同人不同命啊,
一樣都是公務人員,
有的8.9點上班,
5,6點下班,
有的就要加班加到不能回家,
一樣都是人怎麼會差別這麼大?
做人好心1點不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