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世紀偉大哲學家休謨(David Hume)以實證主義(empiricism)和懷疑主義(scepticism)的創建聞名於世。他更可謂「經驗大師」,在《人類理智研究》(An Enquir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深入探問人類經驗的種種,例如感官經驗的限制、感官經驗對人類自我認真有什麼影響等。應用休謨在第四章「關於人類理智研究的懷疑」的觀點,被視為因的事件甲和視為果的事件乙,兩者其實是個別事件。把甲因和乙果連結在一起,是任意(約定俗成)的做法。因為甲因有可能導致丙、丁、戊等無數可能的果,而非必然導致乙果。同理,乙果則有可能是由丙、丁、戊等無數可能的因造成的,而非必然歸因於甲。休謨的結論是:「假如我們沒有任何觀察和經驗的輔助,而聲稱發現某個事件的事實,或推論出因果,這將會是徒勞無功的。」(4.1.25)
參考休謨的思路,持續而良善的生命轉變作為果,不一定(單單)印證真實的宗教經驗作為因,而有可能(也)印證無數其他的因。例如:換了工作,生活作息更有規律,身心變得更健康;經歷喪親或破產等人生低谷後,對生活的一切更存感恩之心;上帝在人完全沒有意識的情況下(對人而言沒有經驗可言)介入他們的生命,促使他們持續而良善的轉變。休謨那充滿懷疑的主張看似極端、不符常識,卻同時提醒我們要以更謹慎和敬畏上帝的態度,避免把生命的轉變單一、屬靈化地歸因;透過用心觀察和仔細體會,察驗真實的宗教經驗與持續而良善的生命轉變的關係,以及宗教經驗以外各種因素的作用。例如我們變得對人更有耐心和同理心,並長期陪伴心靈軟弱的弟兄姊妹(果)。我們承認這是上帝恩典與作為的結果,並歸因於禱告、讀經、團契生活等宗教經驗。同時,我們也應該察驗上帝如何透過成長階梯、職涯轉換、教育訓練等因素造就生命轉變的成果。同理,假如我們持續煩躁、憂慮,與人為惡,我們理應關注自己的靈命、與神與人的關係是否出了什麼問題。可是,我們也應該避免單一、屬靈化地歸因,嘗試察驗自己身體、心理、社交等各種可能讓自己「不在狀態」的因素。
無論是聖經中「好樹結好果子」的教導,抑或是華人傳統、佛教智慧,都說明持續而良善的生命轉變(果),印證真實的宗教經驗(因)。可是「銅山西崩,洛鐘東應」的典故和休謨的懷疑見解,卻顯示以果印證因的做法從實證的角度有一定限制。接下來跟感官經驗的比較,讓我們發現為什麼宗教經驗在實證上難以證實。
回到本章開頭提到禮拜堂講台十字架的例子。我們的感官意識到時間空間維度的物理現實,會分辨這十字架高約一公尺、呈淺黃色、屬於木頭材質等,這是身心健全的人都會有的感官經驗,是持續一致,並且有實證層面的公共意義,即我們能證實或否證彼此的經驗是否屬實。(FD,頁169)與感官經驗相對的是宗教經驗,即意識不屬時間空間維度的超驗現實。例如我們在同一個禮拜堂看到那十字架,會感受到上帝的同在,聽到祂對我們說話的聲音。這例子以及其他宗教經驗,對大部分經驗者而言,並非持續一致,也缺乏實證層面的公共意義。(FD,頁169)我們作為身心健全的基督徒每次來到這禮拜堂、看到同一個十字架,都會有一致、可證實或否證是否屬實的感官經驗。但我們卻不一定每次都感受到上帝的同在和聽到祂的聲音。也許我們因為正遭遇患難而覺得上帝離我們很遠,也許我們因為貪愛世俗而忽略上帝的聲音。即便這些宗教經驗真的出現,基督徒彼此理解發生什麼事、確信屬實(宗教層面的公共意義),我們卻無法向非基督徒證明這些純粹心智或屬靈領域的經驗真實發生,他們也無法證明這些經驗沒有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