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事隔一百年之後的我們,施以對雷蒙錢德勒的作品無趣、冷硬、艱澀難讀等等論斷的話,讀完他在一九三九年發表的《大眠》之後,我認為一點都不為過。這種真實派的寫作方式,真實呈現真正犯罪的動機、手法,以及告訴你破案沒有神話,告別神探夢想,雖然無趣,卻是真實生活的風貌,這應該就是流傳下來的雋永,這應該就是值得細讀的一個最大的究竟吧!
加上一百年前書簡往復的曠日費時,當時流行的寫作風格,人物在時空背景完全與今日大異其趣裡,糾結意氣情節上的點,
實在是我們這一個時代的人,很難感同身受地去理解與投入。儘管如此非難,這仍然確實是一部非常好看的小說,或許現實的辦案手法迷人,不以傳統神話般的「冥想推理」來破案,內斂幽默的字句來記錄心聲以及走過的路途,或許因為這樣,所以在前一本勞倫斯卜洛克的書裡,對這個主角發生過的「大眠」這個故事讚譽有加,正是我這幾個晚上醒醒睡睡的跟著他去找出一個,看似根本不必要去解開的結,然而卻是委託人最痛苦的惡夢。
姑且讓我說說,這一如「喬治西默農」的作品有什麼讓人頭大的部分先,當我用網路跟另一頭的「陌生讀友前輩」抱怨翻譯問題,就像你張嘴大口咬下的漢堡,裡頭竟然夾雜了無數小石塊,讓你整張嘴裡的牙齒舌頭痛苦難耐一般。
「這確實是當時寫作的風格!不能責難翻譯人員!」從網路的另一端他在診療室的電腦前面試圖讓我釋懷,也間接地讓我捫心自省,對於那個時代的作品有這麼多不同的走向,我竟然讀到現在還是如此吃力?
阿嘉莎的白羅?柯南道爾的福爾摩斯?艾勒里昆恩的艾勒里昆恩?
這些套餐裡的漢堡既大塊又肥美,哪怕不用咀嚼直接咽下去,也不會有消化不良的隔夜罪受,不是嗎?
那為什麼這些冷硬的犯罪推理小說一直被保留到現今?究竟這些作品的迷人之處在何方?是不是有高明的智商與敏銳的觀察力,瞧見了一根斷掉的筆蕊而推敲出所有事件的來龍去脈?或者是個武術高手與合作無間的戰友可以過關斬將地殺個痛快?
或者,當這些誇張辦案方式已經把卡通文字化的做法,已經不足為奇了,而且在現實生活上除了接觸到的那一霎那讓人感受到作者的鬼靈精怪以後,並沒能留下太多的感動與省思?說到底推理小說終究還是要把娛樂帶給讀者的,然而雷蒙錢德勒在這一個方面當然也不遑多讓,
P57. 房間裡的兩個人雖然才死了一個,但是兩者對我進屋的方式都沒有任何反應。
「雷蒙.錢德勒」的幽默是無處不在的,我覺得「勞倫斯.卜洛克」或多或少也是打從心裡迷戀這個老前輩,所以兩位大作家的作品一起閱讀起來,多少讓我在頭昏腦脹之餘,嘴角上揚的次數已經多不勝數了。
而除此之外,這屬於現實冷硬風格的辦案手法,隨著我的年紀成長之後,所有神話與高明已經漸漸讓現實生活給淹蓋了,這些一心想追逐的夢想也被高築的灰牆、冷漠的眼神給一一說服打消了念頭,於是這種沒有潑灑狗血的作品,可以說是笨手笨腳探案,而且對話總是以小說故事裡的人物之間自己知道,我們參與過程的讀者就像是一個完全隔絕於外的第三者,只有耐著性子,沒有其他方法,直到最後的撥雲見日,才可以了解作者其實竟是跟我過著一樣的人生,才能有這麼看似冷酷無情卻又瀟灑自在的處世原則,這種真實派的寫作方式,真實呈現真正犯罪的動機、手法,以及告訴你破案沒有神話,告別神探夢想,雖然無趣,卻是真實生活的風貌,這應該就是流傳下來的雋永,這應該就是值得細讀的一個最大的究竟吧!
我老早知道父親的第二個女兒接觸毒品與聲色誘惑,於是在卡門那個放浪不羈莫名其妙的言行,當下對我而言,就可以算見怪不怪了,然而身為堂堂男子和的我,雖然不能像馬羅一樣盡情表現出男子氣愾(偏偏一隻腳斷了又斷),但是私心還是想看看被沒收的那些底片,沖洗出來會有什麼效果?應該是四成六的正片吧!然而最毒婦人心的這句真實生物學上的定論,在筆記警惕之餘,師夷之技以制夷的中心思想,又再一次被我牢牢記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