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投稿用的是稿紙,600字的稿紙,那時一本書只要寫七萬字(近十年基本是十四萬字,暴增了一倍),大約要寫120張稿紙,桌上一定會有一本字典,以便查字,避免寫錯字。 可想而知,要修手稿是很麻煩的,多一個字、少一個字,哪裡要多一句話,哪個場景要增減,都需要在稿紙上加加減減,字體就會有大有小,有藍有紅,所以原稿絕對不會太好看,而作者字跡是否工整,又考驗編輯的眼力了。 我熟識的一位言情作者,她的字跡就像鬼畫符,長長的,每每我都很同情她的編輯,除了審內文,還要猜字。 完稿之後,裝訂起來,寄到出版社,而在寄之前,要先影印一份保存,以免寄丟了。(當時影印一份的意思就是印整份稿子,不是插入隨身碟,按個存檔那麼簡單) 那時,家用電腦並不普及,普通人家也用不上電腦(沒有網路的時代,有電腦能幹嘛呢?),電腦那是在公司裡、學校裡才會有的東西,真正要用電腦來寫稿,是不曾想像過的事。 後來,我終於買了電腦,開始用電腦寫作,作業軟體用的是PE2,打字用的是在學校學的倉頡輸入法,學的時候痛苦萬分,想畢業還要通過中文打字測驗,一分鐘要打六十個字,我有通過。 我曾想過,我讀會統可能就是為了以後漫長的寫作之路鋪陳的,因為會倉頡輸入法,我寫作起來得心應手,腦子裡想到什麼,不必看鍵盤就能立刻敲打出來,看起來就整個行雲流水,又因為經年累月的敲鍵盤寫作,我的打字技巧更加爐火純青。 當我在敲鍵盤時,用的不是一指神功,而是十指神功,像彈鋼琴一樣,還得到過一些晚輩崇拜的眼神,他們都是用注音,都在一指神功。 有了電腦之後,比起手寫實在輕鬆太多了,修修改改、移來移去,萬分容易,立刻加快了我的寫作進度。 為了印出稿件,買了列表機,這時又很感謝學校所學了,我會下印表指令,且有了電腦原稿,就不用大費周章的影印備份稿件了。 當時,每回寄稿子到出版社都是厚厚的一疊,寫作的成本除了列表機,還有墨水跟列印紙、郵資。 墨水很貴,列印時間要很久很久,那時還沒有雷射列印,總之列印起來就是超級大聲尖銳,是噪音的程度,但是當它印完之後,我都會很和藹的看著它,眼神非常滿意,好像在看錢磚那樣,那確實就代表著錢沒錯。 時間推移,來到了能寄磁碟片到出版社的時代,那又方便更多了,都不用印出來,直接省了一筆錢和工。 當然,我不會就直接寄一片磁碟,那時的磁碟是5.25吋的,拿起來很脆弱,怕在寄送的途中被折到,會用瓦楞紙夾在中間。 我們這種用電腦寫稿的作者還讓出版社省了一筆打字費,我們自己就包辦了打字員的工作。 當時,還是有作者在用稿紙寫稿,不適應電腦作業是其一,一部份原因是用了電腦就不會寫,一定要用稿紙、用筆,才有「感覺」,還有人說光是在鍵盤上找注音就要找很久,筆寫比較快,而我是挺快就適應了電腦寫稿,我覺得應該是我原本就熟悉鍵盤的原故,對於還在手寫稿的作者,出版社也會「好言相勸」,「勉勵」她們快點改成電腦稿,這樣他們作業起來會方便許多。 5.25吋的時代很快過去,後來普及很久的是3.5吋的磁碟片,這種磁碟片就有安全感多了,我的備份盒裡,長長一排的磁碟片,各種顏色,上面標籤寫著該本書的書名,看著就很有成就感。 原本以為,寄磁碟片就已經是頂、頂、頂、頂!頂方便的了,沒想到還有更方便的! 最後,就來到了大家都熟知的電子郵件時代,連磁碟片都不必買了,頂多就是付電子信箱的年費,不止交稿方便,要修稿也很方便,修稿之後,出版社能馬上收到,或者要另外交序都很方便,之前的磁碟時代,要修稿就要重寄一份,光是來回作業上就差很多,所以不是很大問題的話,多半都由編輯自行修了。 以前的不方便,在當時都是甘之如飴,當時又不知道後來會那麼方便,又怎麼會覺得手寫稿或寄稿件不方便呢?而我現在也不敢妄言,未來不會有更便利的交稿方式。 這份網路造就的交稿便利性,後來也吞噬了言情產業,這是欣喜便利的當下萬萬沒想到的呀!這就是所謂的「福禍相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