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03|閱讀時間 ‧ 約 5 分鐘

臺灣曾有北斗區?!由「普渡公壇記」看彰化北斗鎮的行政區劃演變

彰化縣北斗鎮普渡公壇廟中的碑記

彰化縣北斗鎮普渡公壇廟中的碑記

  在古蹟林立的彰化縣北斗鎮,有間歷史悠久的普渡公廟,廟中有方1948年的「普渡公壇記」,記載了普渡公壇之沿革。

  和北斗眾多古碑比起來,這塊不滿百年的「後生晚碑」實在不起眼,但其撰碑人之頭銜卻引起我極大興趣-「北斗區長林伯餘」

  北斗區長,眾所周知北斗為「鎮」,若以現在六都的標準來看,北斗要成為區,那也得彰化縣先升格為市,不過彰化縣從卓伯源縣長一路努力到王惠美縣長,升格都沒能成功,最近人口還跌破125萬人大關,看來此事要成,遙遙無期,那到底碑中頭銜是怎麼回事呢?

  奇怪的是,碑文中也出現了「北斗鎮」字樣,莫非是「區」、「鎮」兩者曾經並存?亦或是筆誤?

  事情還得從二戰結束,國民政府接收臺灣說起。

  國府接收臺灣,一開始的行政制度大抵沿襲原日本時代的規劃,只更動名稱,範圍基本不變。日治末期,現今北斗鎮是隸屬於臺中州,臺中州下有二市十一郡,二市為臺中、彰化市;十一郡為大屯、大甲、豐原、東勢、彰化、員林、北斗、南投、竹山、能高、新高。本來還打算從大甲郡分出一部分成立新高市,但未及實施,日本已戰敗。

  由此可知臺中州涵蓋今彰化、臺中、南投三縣市,今彰化縣的部分被拆成一市三郡(彰化市、彰化郡、員林郡、北斗郡),北斗郡轄下有北斗街、二林街、田尾庄、埤頭庄、沙山莊、溪州庄、大城庄、竹塘庄。

  國府領臺後,大抵按照此區劃繼續辦公,原本打算成立北斗縣,但最終決定改州為縣、改郡為區、改街為鎮、改庄為鄉。

  各位看官掐指一算,應可知北斗郡變成北斗區,這也是北斗區之由來;亦可知其轄下之北斗街成了北斗鎮。是故,北斗區和北斗鎮這兩個地名是曾經真實並存過,而區的最高行政首長為區署長,上文提到的撰碑人林伯餘是第一任區署長,在1948年12月被罷(原因待考),由蘇金水繼任,1949年7月,蘇金水調職,臺中縣政府行政課長黃呈木繼任。

  1950年,北斗區與彰化市、員林區、彰化區合併為彰化縣,從此北斗區名不存,在歷史上僅存在了5年。

  話說合併後還有番外篇,「新彰化縣」的縣政府究竟應設於何處,各地紛紛爭取,北斗區和員林區仕紳聯合起來,積極爭取要設在員林鎮,畢竟1946年時,當時的臺中縣治曾設在員林,為此,他們還北上向行政院長陳誠陳情。

  再來說說撰碑人林伯餘(1897~1968),他應該是出身於北斗之林姓望族,年輕時赴日就讀東京正則中學,因父喪返臺,後於1922年畢業於臺灣總督府醫學專門學校,1924年在北斗開辦同春醫院。不過開業第一年,就遇上官司,起因是其侄子中毒而死,而警方因林伯餘之前曾因故和侄對簿公堂,被列為他殺嫌疑人,不過後來證實其侄是自行到鹿港買砒石,吞服自殺,還林伯餘清白。

  因醫術精湛,擁有很高的社會地位,所以也踏上政壇,曾任連四屆的臺中州協議會員及其他要職。亦好詩文,曾為螺溪吟社社員。

  而他所留下的這方碑記,雖不屬百年以上古碑,但卻為難得的「北斗區署」時代之文物,畢竟,「北斗區署」只存在了約五年時間,當然值得好好保存。

附:「普渡公壇記」碑文

  大凡祠宇之創立,均有由而創者;非無故而立也。如吾北斗鎮三角永普渡公壇,係奉祀普渡公而創立者也,其創立者,起於何人?始於何代?迄今幾無法稽考,殆民國七年仲冬,因祠址附近民家突遭回祿之災,竟被延燒,其狀之慘,良可慨歎。幸是時偶有合順商行(行)主暨余秋領、賴賊等,不忍該壇被燒,付諸烏有,是以不惜精神物質,發起新築,荏苒之間,已歷二十餘星霜。近因破壞不堪,余秋領、黃長發等,一再發起重行修築,茲值告成,聊誌數言,備於壇中,為後人獲悉該壇之沿革焉。

   民國三十七年八月  北斗區長林伯餘撰並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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