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11/25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網購大補帖】一次解答10個常見的網購問題

網路購物經常產生消費爭議,法律百科為大家準備了「網購大補帖」 ,幫助你一次掌握10個關於網購的法律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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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什麼是「七天鑑賞期」?鑑賞期=試用期?

《消費者保護法》規定,通訊交易(例如網路購物、電視購物)、訪問交易(例如路邊推銷),原則上消費者在收到商品、服務後的7天內,可以不附理由不負擔費用以退貨或書面通知,與賣家解除契約。

這是為了讓無法接觸到實體商品的消費者,收到商品後可以進行檢查。消費者可以拆開包裝,檢查商品零件、功能是否正常,但不代表可以無限制的試用商品喔!

Q2:誰必須提供七天鑑賞期?個人賣家需要嗎?

只有「企業經營者」適用《消費者保護法》。

企業經營者,是指以設計、生產、製造、輸入、經銷商品或提供服務為業的人。如果只是偶爾販售自己的二手物品,不算是企業經營者喔!

Q3:客製化商品一定不能退貨嗎?

根據《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客製化商品賣家可以不提供鑑賞期。

然而,所謂「客製化」是指依照消費者指定的規格製作的商品。如果消費者只是選擇「現有」的顏色、規格(例如,手錶賣家提供錶帶的顏色、款式搭配選項)並不屬於客製化商品,賣家還是要提供鑑賞期!

Q4:網路代購要給七天鑑賞期嗎?

只要代購者屬於「企業經營者」且代購商品非不適用鑑賞期的商品,消費者就享有鑑賞期。

Q5:退貨運費由誰負擔?

在鑑賞期內,消費者可以不附理由、不負擔費用與賣家解除契約。所以退回商品的運費,應由賣家負擔。

Q6:退部分商品,導致原本訂單未達免運門檻,賣家可以要求消費者補付原運費嗎?

要看雙方的契約如何約定。

如果業者有事先說明「退貨後未達免運門檻運費要消費者負擔」,業者就可以要求消費者支付原本訂單的運費;但如果未事先說明標示不清原訂單的運費應由業者負擔

Q7:賣家要求「開箱必須全程錄影,否則概不負責」,忘記錄影還可以退貨嗎?

這種實際上減輕或免除賣方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的「定型化契約條款」,很可能違反平等互惠原則無效

即便沒有錄影,消費者仍可以在鑑賞期內退貨。

Q8:商品包裝破損或遺失,還可以退貨嗎?

商品沒有原包裝仍可以退貨。

然而《民法》規定,雙方解除契約後互負回復原狀的責任。如果商品原包裝有毀損、滅失的情形,賣家可以要求消費者償還包裝的費用,但賣家要舉證說明包裝的價額,不可以漫天開價。

Q9:下單後可以取消訂單嗎?收到商品前可以退貨嗎?

《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規定,消費者在收到商品或接受服務「之前」,可以書面通知賣家解除契約。

也就是說,消費者在網路下單商品後,收到商品前,可以通知賣家取消訂單,不用等到收到商品後再退貨。

Q10:送出訂單就後悔了,可以直接不取貨嗎?

不可以喔!雖然消費者可以在「收到商品前」退回商品,但前提是①商品的性質適用鑑賞期(例如,易腐敗食品不適用)②必須以書面通知業者解除契約(例如傳簡訊、私訊)。

沒有通知業者,又不付錢、不取貨,會構成「給付遲延」及「受領遲延」,如果業者因此受到額外損害,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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