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六年級的時候,有一陣子和班上受歡迎的女生變成好朋友,放學回家的路上總會去炸物小吃攤買薯條、炸甜不辣分著吃。現在看起來可能沒什麼大不了的,但對當時的我來說,不只是在校內有互動,放學後還能跟同齡的人有一起買東西吃的行程,就是「你有朋友」的象徵。
重點不是買了什麼、吃了什麼,而是讓旁人和路人看到幾個小學生一起分享食物,能夠馬上得出「那幾個小孩是好朋友,他們看起來很開心」的結論,會讓我有一種莫名的虛榮感。
現在寫出來覺得蠻荒謬的,原來我小時候曾經有這種奇怪的虛榮心嗎?但這是有原因的。當時跟班上引領潮流、穿著又很時尚的女生一起玩,連帶也分享到光環,會產生一種自己也變成班上主流核心人物的錯覺。
新朋友想做的事情,不管是放學一起回家順路到炸物小吃攤買點心來吃、寫交換日記,還是玩虛構的角色扮演遊戲,我都想積極參與,大概是因為當時我想打入所謂「受歡迎的小孩」的世界吧,就像 Ariel 想進入人類世界而唱著〈Part of Your World〉的心情類似。
小學時的小吃攤大概已經不在了,也很久沒有回去童年時的生活圈,跟這個朋友的友誼也只維持了大概不到一年,畢業後就再也沒有聯絡。但放學時走在小學生們一湧而出的街道,邊走邊吃著香味四溢的炸薯條,拿著竹籤邊吃邊爭論著誰吃比較多、不要都只吃某樣東西,要每人平均分配!之類的對話,這段回憶到現在仍鮮明。
話說回來,我直到長大成人的現在還是很喜歡吃炸薯條,所以也或許我只是從小就很愛吃薯條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