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12/06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台灣的內亂:代理孕母議題

傅崐萁、洪孟楷、林思銘......

傅崐萁、洪孟楷、林思銘......


中國共匪黨的這三位男性,還有民眾黨陳昭姿,到底在想什麼呢?
試問,傅崐萁、洪孟楷、林思銘你們願意讓自己的妻子和女兒當代理孕母嗎?
這三位沒有子宮的人,去決定擁有健康子宮女性的使用權?!


99%的人都想要代孕,然而也是99%的人都不想要當代理孕母,剩下1%的女性是誰自願呢?不就是在各種經濟、家庭情勒等情況下就會「被迫自願」...舉個例子

情境一:哥哥嫂嫂沒有孩子,哥哥或是嫂嫂的姊姊妹妹未婚,她們就幫忙代孕一下總可以吧?!

情境二:家裡很窮,弟弟還小或是哥哥還在讀書,姊姊或是妹妹可以接代孕賺錢,為了家庭生活品質或是家裡其他孩子著想,姊姊/妹妹就犧牲一下不為過吧?!


再來,增設代理孕母機制並不會增加生育率,只會讓有錢人都去找代理孕母、貧富差距越來越大、離平權越來越遠...
台灣算是世界上男女平權走在前面的國家(這是相較其他國家而言,但還是有許多需要改進的),別讓這個法案通過增加各種社會問題...



不是這樣的,至今在國外的代理孕母仍然有許多問題,沒有誰的基因偉大到一定要被傳成,如果真心愛孩子也喜歡孩子,哪怕不是親生,收養也能用愛孩子的心建立溫暖的家庭。



這是什麼思維?所有的懷孕絕對都有後遺症,小至指甲乾澀、過敏、痔瘡、體態改變,大至血崩、半身不遂,甚至死亡。
懷孕對女生身體本身就是一種傷害,只因為想要有自己的基因,讓其他女生承擔懷孕的風險,這就是自私...



婆婆?是男方的媽媽要求,還是整個價值觀偏差所致?
為什麼總是男方的媽媽要求,而不是男方的爸爸呢?

生與不生都是結婚雙方的決定,跟上一代無關,這才是整個社會需要改變的思維。


我猜這位G先生是想說,一定要生,而且必須是兒子。
男方的媽媽也是女性,女性要求別人家的寶貝女兒一定要生兒子是嗎?
如果生的是女兒代表失敗,那男方媽媽的媽媽生下男方媽媽也是一種失敗嗎?
如果給一個比較偏激的觀念,生下來的孩子一定是媽媽的,爸爸則不一定,照這樣的邏輯,是不是為了血緣純正,改由女性傳宗接代較為合適?



究竟誰會自願無償代孕?
再強調一次,你的傳宗接代,就是另一名女性的生死交關

把懷胎前後的痛苦與風險轉嫁另一名女性,不論那名女性是否自願,都是非常的可惡且有夠自私!!
歷經懷孕的人都知道,每一次的生產都是跟死神在搏鬥,又怎麼忍心將這些折磨與痛苦交給另一名女性承擔所有呢?
花錢讓別的女性受苦受難,這種人真的不用下地獄嗎?


引用郭昱晴委員的話:

若代孕因受委託,在懷孕的過程中死亡,再多的錢都無法彌補他人的女兒、他人的妻子、甚至如果代孕的人本身也是一位母親,她的原生子女「擁有母親」的權利被剝奪,誰負責?!

許多支持代孕的聲音,不外乎是「婆家壓力」、「作為女人,不能生覺得不完整」,但這些都是社會進步、女性地位提升應該要去改變的觀念。

想生或不生,都是女人自己的選擇。

能生或不能生,都不能定義一位女人的身分。


真的想要一個孩子,其實社會並沒有剝奪家庭擁有孩子的權利。
這個社會上需要被關愛及照顧需求的孩子太多了,
甚至收養前必須上課學習如何養育孩子,
一來確定未來爸媽有育兒知識、
二來確定爸媽有經濟能力能夠負擔、
三來讓社會形成一個良善的循環,讓每一個出生的孩子都有一個幸福的家庭。


不一定有血緣關係的人才叫家人,最親密的夫妻關係不就是無血緣關係嗎?
我們要改變過去的觀念,有心想要養育孩子,
除了經濟能力,還要有相關的知識與足夠的耐心,
當這些都建設好後,收養了孩子,
不但完成組建小家庭的心願,也讓孩子重新擁有一個美好的家~


貧窮的問題,應期望用社會的福利和制度去解決,再窮,也別出賣爸媽給你的身體、台灣給予你的身體自由權。(正常的父母,肯定也不希望自己的兒女去做傷害身體的事情吧)

生育率下降的問題,不應從代理孕母下手,真正的問題去問路上的每一個人、網路詢問都會給你最直接的答案。(關鍵字:炒房、房價、物價、薪水、育兒環境、家庭觀念偏差、習俗造孽...)

在擴權法案之後,以為國眾黨會收斂,然而不僅沒有,還繼續製造下一個內亂。

不僅增加外患的統戰,還一直擾亂台灣的內政,或許他們的目的從頭到尾只有一個:

內亂就不會讓法案持續推動,讓政治、法律等各種問題停擺,社會就會處於停滯狀態...

讓內政持續混亂,讓人不再願意看政治議題(因為看了就心累反感)
當大家不再關心時,國眾黨就是在等這個時機,中國入侵的速度就更快了...


台灣最大的問題,不是外患,是內憂......



分享至
成為作者繼續創作的動力吧!
© 2024 vocus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