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09|閱讀時間 ‧ 約 0 分鐘

裸絞5

《裸,絞》5- 雲雀的證詞


你們應該都知道,我有很充分的不在場證明吧?

何經理出事的那一天,我在爬玉山,有整團的山友可以幫我作證,更別說我攻頂的時候,還用手機在自己的社交軟體上發了照片。

我社交軟體上的朋友不多,都是國外的同學,不過我可以提供名單讓你們去查。

我爸爸?你們要問他也行。不過他多半會讓集團的公關團隊來處理你們,或者是拜託立委、或者是警察局高官來對你們施壓,你們自己選擇。

我從頭到尾都不認識那個何適宇,你們也知道吧?我爸爸說要交給我公司,是這麼說啦,但從來不會帶我去參加任何他名下的公司的尾牙或者春酒——而且,你們知,光是我爸爸每年轉給我的生日禮金,就有多少錢嗎?我會看上他公司底下的一個小小技術部經理?

我爸爸給我的豪宅,桃園有一棟,就是案子發生的那一棟;可是我平常都住在內湖還有天母的那兩棟,信義區的小豪宅,只有跑夜店的時候才會回去睡——平常我根本沒去那裏,我哪知道甚麼鬼女人打了我的鑰匙,然後假扮成我的身份去住?還帶一個野男人回去搞事情?

還有甚麼事情要問?

如果沒有的話,我要回家啦!

(刑警一將一份編號為證據甲的文件,推到雲雀的面前,說:經社區監視器影片顯示,這名女子,非常熟悉妳在桃園的這間豪宅,所以出入都非常小心,全部帶著口罩與鴨舌帽進出;更何況她還握有妳家的鑰匙......雲雀小姐,妳真的不想想,妳有沒有曾經將桃園家裏的鑰匙,交給任何......妳的朋友?)

雲雀聳聳肩,看也不看那份證據,擺著頭說:「我完全沒有印象,你們警方不相信的話,去問我的朋友好啦!我可以走了嗎?」

(刑警二又將另一份證據乙拿出來,擺在雲雀的面前。刑警二說:根據證人狄娜、還有證人何適宇所描述的犯人畫面,我們請專業的犯罪側寫師將嫌疑人的長相畫出來,的確......這個嫌疑人長得非常向像妳。雲雀小姐,妳要如何解釋這件事?)

雲雀只撇了一眼看那畫面,就搖搖頭說:「我哪知道別人為什麼長得像我?或許你們警方應該去問問看我爸爸?看看他有沒有在外頭偷生甚麼野孩子?」

「而且,」雲雀忍不住補充:「我看完你們所謂的證據,我發現......不只那何經理被剁了的那一天,我有不在場證明;就連你們所謂的這個『假的雲雀小姐』與何經理約會的時間,我也大多不在台灣喔......」

雲雀隨手指著證據上的幾個時間點,道:「這段時間,我跟同學在義大利看百花教堂;那段時間,我飛香港幫我爸爸搞一筆資金出來......你們的證據完全站不住腳,這個兇手,很明顯與我完全無關;就只不過是一個長得跟我很像、而且偷打了我桃園屋子的鑰匙的女人——找出這人,應該是你們的工作,不是我的——現在,可以讓我走了嗎?」

(刑警一與刑警二面面相覷,見蔡雲雀抵賴到底,又有充分的不在場證明,只好擺出笑臉,拉開椅子,請雲雀離開審訊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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