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cCarthy(2023)在《The Regulation of RegTech and SupTech in Finance: Ensuring Consistency in Principle and in Practice》一文中,探討了歐盟(EU)與英國(UK)如何透過政策與監管框架促進 RegTech(法遵科技)與 SupTech(監管科技)在金融產業的發展。文章指出,儘管 EU 與 UK 採取不同的監管策略,但雙方皆強調「法規沙盒」與「技術創新支持機制」的重要性,並且透過「自上而下」的立法介入來提供法令清晰度,確保監管一致性。本文認為,透過制定一套平衡的法令遵循機制,才能有效降低合規成本,並增強金融機構與監管機關的數位能力。
台灣的保險業法令遵循環境相較歐盟與英國,仍處於相對傳統的管理模式。根據 McCarthy(2023)的研究,RegTech 與 SupTech 的發展可為台灣保險業者與法令遵循人員帶來以下啟發:
對於台灣的保險法令遵循人員與消費者而言,RegTech 和 SupTech 不僅可以降低合規成本,還能提升監管透明度與風險管理能力。透過建立法規沙盒、推動數據標準化、並確保技術應用的法令一致性,台灣可以更有效地提升保險業的監管效率,並與國際市場接軌。對於保險商品消費者而言,這也意味著更透明的資訊、更低的監管成本轉嫁,以及更安全的個資保護環境。台灣的保險監管單位與業者應積極參考歐盟與英國的做法,加快數位監管與法令遵循科技的發展,以確保金融市場的穩定與創新。
參考文獻:
McCarthy, J. (2023). The regulation of RegTech and SupTech in finance: Ensuring consistency in principle and in practice. Journal of Financial Regulation and Compliance, 31(2), 186–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