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學入門]簡易六書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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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謂「六書」,就是前人分析漢字結構所歸納出來的六種條例, 並不是先有「六書」,古人再依照這六種法則來創造文字的。
- 實際上,六書中關於文字構造的方法,只有象形、指事、會意、形聲四種,轉注及假借都屬於文字運用的方法。
- 象形字和指事字自成一體,都是一個圖象構成一個字,所以是獨體字。
- 會意字是由兩個或以上的象形字組合而成,而形聲字是由形符和聲符組合而成,兩者都是合體字。
(二)指事—以抽象的符號標示出抽象的觀念、動作及名稱等,讓人看了就能了解意思。 如ㄚ、丨、丩、一、二、三、上、下、小、凶、寸、玉、災、引、爿、刃等。 木中分,其左為「爿」。 指著刀的最鋒利之處為「刃」
(三) 會意—將兩個或兩個以上獨立的文字,合成一個新字,而這個新字的意義也由原來組成成分的字所構成。 如:「孚」由「爪+子」組成、「折」由「手+斤」組成
(四) 形聲—在中國文字中,形聲字的比例最多,「形聲」就是形符和聲符的配合,「形符」表示字的類別;「聲符」則表示字的字音。例如和樹木有關的字,就以「木」為形符,加上各種不同的讀音,就成了梅、楓、材、柚、棲。又如:「凍」、「洋」
(五)轉注—文字未經統一之前,是由各地區各自逐漸發展而形成的,這些不同時空所造出來,語根相同、意義相同而形體不一樣的文字,都已在各地使用,於是就用轉注的方法來互相解釋、互相溝通,這就是轉注的來源。如:「云」和「雲」、「酉」和「酒」、「北」和「背」、「考」和「老」、「頂」和「顛」互為轉注。
(六)假借—古人造字,如果已經有一個音,但還沒有造出這個字,只好借一個同音的字代替。 有時是借了字來用,卻不還了。 如:「 要」本指身體的腰部,像人的形狀,被借去用成「重要」的「要」,只好再造一個「腰」來取代「要」了。 「來」 也是假借本義是「麥」的「來」,以表示「來去」的「來」。 「叔」原本是撿拾的意思,被假借成「叔父」的「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