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房子保五間公司,能拿五倍賠嗎?保險法第37條教你什麼叫「惡意複保險無效」

更新 發佈閱讀 4 分鐘

✨導言

有些人以為:「我多投幾家保險公司,萬一出事就能領更多!」

但《保險法》早就防堵這種「一魚多吃」的投機行為。 複保險不是違法,但若帶有「不當得利」的惡意,就會讓契約整份無效。 今天這題就用生活例子,幫你一次分清善意與惡意複保險的界線。


🧩 一、題目重點

關於複保險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 要保人無需將其他保險契約內容告知各保險人

(B) 善意複保險若總保險金額超過標的價值,各保險人仍應各自全額賠償

(C) 要保人意圖不當得利而為複保險者,其契約無效

(D) 因為是同一保險事故,與多家保險公司訂約會造成重複理賠,因此契約得撤銷

✅ 正確答案是 (C) ——要保人意圖不當得利而為複保險者,其契約無效。


🧠 二、生活例子解釋四個選項

(A)要保人無需將其他保險契約內容告知各保險人 → 錯誤

依《保險法》第36條規定,要保人必須主動告知各保險人「其他保險的名稱與金額」。 📍生活例子

小明替自家房子在A公司保火險100萬,又去B公司保200萬。 若他沒告訴B公司已經在A公司保過,B公司可能誤判風險。 這就是資訊不對等,法律要求必須「揭露」。


(B)善意複保險若總保險金額超過標的價值,各保險人仍應各自全額賠償 → 錯誤

依《保險法》第38條,善意超額複保險必須依比例分攤,總額不得超過實際價值。 📍生活例子

小華的汽車值100萬,在A、B兩家公司各保100萬。 結果車子報廢,兩家各賠50萬(按比例分攤),而不是各賠100萬。 總賠償金額最多100萬。


(C)要保人意圖不當得利而為複保險者,其契約無效 → 正確

依《保險法》第37條:「要保人故意不為前條之通知,或意圖不當得利而為複保險者,其契約無效。」 📍生活例子

小美的冰箱只值5萬,她卻故意在五家保險公司各保5萬,心想壞掉時可領25萬。 這就是「惡意複保險」──保險公司不僅不用賠,契約還直接無效。


(D)因為是同一保險事故,與多家保險公司訂約會造成重複理賠,因此契約得撤銷 → 錯誤

複保險本身合法,只要沒有詐欺意圖。若是惡意投保則「無效」,不是「得撤銷」。 📍生活例子

阿國替工廠在三家保險公司投火險。火災發生時,三家公司按比例分攤理賠。 只有當他故意想騙錢,契約才變「無效」,而不是「撤銷」。


💡 三、重點整理

類別條文依據法律效果說明善意複保險第36、38條有效,依比例分攤總賠償不得超過標的價值惡意複保險第37條契約無效若意圖不當得利或隱瞞其他保險未通知其他保險第36條違反誠信義務,可能被拒賠要保人應誠實告知想撤銷契約第35~38條不適用撤銷原則僅在惡意情況下為無效


📘 結語

複保險的核心精神,是「分攤風險」,不是「放大賠償」。

若心存僥倖,想多保多領,最後只會落得契約無效、損失保費。 保險是信任制度,誠實申報、善意投保,才是守護自身權益的最佳策略。


留言
avatar-img
留言分享你的想法!
avatar-img
SafeguardHK的沙龍
1會員
287內容數
用輕鬆生活例子介紹保險、用輕鬆生活例子介紹保險經紀人相關法令遵循與法遵科技
SafeguardHK的沙龍的其他內容
2025/10/07
✨導言 你是否想過──能不能替別人偷偷買壽險? 答案是:絕對不行。 《保險法》第105條明確規定,第三人要替他人訂立死亡保險契約,必須「取得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金額」,否則契約無效。 這條法律看似嚴苛,其實是為了防止道德風險、保障人身安全。讓我們用幾個生活例子,輕鬆記住四個選項背後的法律邏
2025/10/07
✨導言 你是否想過──能不能替別人偷偷買壽險? 答案是:絕對不行。 《保險法》第105條明確規定,第三人要替他人訂立死亡保險契約,必須「取得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金額」,否則契約無效。 這條法律看似嚴苛,其實是為了防止道德風險、保障人身安全。讓我們用幾個生活例子,輕鬆記住四個選項背後的法律邏
2025/10/07
✨導言 有人以為「只要把保單轉給別人,原本的問題就能一筆勾銷」。 但在《保險法》第49條下,這招完全行不通。 法律明白規定:保險人對「要保人」可主張的抗辯,也能用來對抗保險契約的「受讓人」。 這題看似拗口,其實用幾個生活例子,就能清楚理解誰可以被保險公司「拒賠」到底。 🧩 一、題目重點
2025/10/07
✨導言 有人以為「只要把保單轉給別人,原本的問題就能一筆勾銷」。 但在《保險法》第49條下,這招完全行不通。 法律明白規定:保險人對「要保人」可主張的抗辯,也能用來對抗保險契約的「受讓人」。 這題看似拗口,其實用幾個生活例子,就能清楚理解誰可以被保險公司「拒賠」到底。 🧩 一、題目重點
2025/10/07
✨導言 你知道嗎?不是任何人都能替別人買保險。保險契約要成立,關鍵在於一個概念──「保險利益」。 《保險法》第17條明白規定:若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沒有利益關係,契約就無效。 這題是保險法的基本功,用幾個生活例子,就能一次分清四個選項的陷阱。 🧩 一、題目重點 依保險法規定,下列何者
2025/10/07
✨導言 你知道嗎?不是任何人都能替別人買保險。保險契約要成立,關鍵在於一個概念──「保險利益」。 《保險法》第17條明白規定:若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沒有利益關係,契約就無效。 這題是保險法的基本功,用幾個生活例子,就能一次分清四個選項的陷阱。 🧩 一、題目重點 依保險法規定,下列何者
看更多
你可能也想看
Thumbnail
年金保險契約之生存年金部分,不得有除外責任。 除外責任,是因對被保險人因故意,或不法原因所致的危險,保險法明文規定保險人免除賠償責任。
Thumbnail
年金保險契約之生存年金部分,不得有除外責任。 除外責任,是因對被保險人因故意,或不法原因所致的危險,保險法明文規定保險人免除賠償責任。
Thumbnail
113年7月 保險業界大改革又新增一例 對於『損害填補原則』實施後的保單規劃究竟如何是好?
Thumbnail
113年7月 保險業界大改革又新增一例 對於『損害填補原則』實施後的保單規劃究竟如何是好?
Thumbnail
Q:台灣的保險公司會在保戶申請理賠的時候,故意拖時間慢慢來嗎?
Thumbnail
Q:台灣的保險公司會在保戶申請理賠的時候,故意拖時間慢慢來嗎?
Thumbnail
這篇文章提供了對於有體況的客戶買保險的幫助,包括如何處理不同類型的體況、如何選擇業務員等建議。
Thumbnail
這篇文章提供了對於有體況的客戶買保險的幫助,包括如何處理不同類型的體況、如何選擇業務員等建議。
Thumbnail
來瞭解這三大險種:重症險、醫療實支、意外險,並透過實際案例來瞭解,在檢查出罹癌後,有保險的人可以如何幫助自己。此外,文章提到了重症保額及醫療實支的注意事項,以及意外險的重要性。推薦年輕健康的人趕快購買適合自己的保險。
Thumbnail
來瞭解這三大險種:重症險、醫療實支、意外險,並透過實際案例來瞭解,在檢查出罹癌後,有保險的人可以如何幫助自己。此外,文章提到了重症保額及醫療實支的注意事項,以及意外險的重要性。推薦年輕健康的人趕快購買適合自己的保險。
Thumbnail
台灣人愛買保險,有人喜歡買保險來存錢,也有人喜歡買保險當投資,新聞就報導2021年我國保險滲透率達14.8%,是全球第三名。因此,許多人是把保險當作財產來看,在晚年時就希望保險先給子女,其中一個方法是就是變更要保人。但是,許多人忽略變更要保人有贈與稅的問題。
Thumbnail
台灣人愛買保險,有人喜歡買保險來存錢,也有人喜歡買保險當投資,新聞就報導2021年我國保險滲透率達14.8%,是全球第三名。因此,許多人是把保險當作財產來看,在晚年時就希望保險先給子女,其中一個方法是就是變更要保人。但是,許多人忽略變更要保人有贈與稅的問題。
Thumbnail
一、何種「減額繳清保險」有哪些險種能申請?   二、「減額繳清保險」何時能申請?:   三、「減額繳清保險」何時申請對被保險人較有利?   四、補充:
Thumbnail
一、何種「減額繳清保險」有哪些險種能申請?   二、「減額繳清保險」何時能申請?:   三、「減額繳清保險」何時申請對被保險人較有利?   四、補充:
Thumbnail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在金融市場日益全球化的今天,越來越多的人將目光轉向了境外保險,但是!為什麼金管會三度示警不要買呢?境外保單在我國是合法的嗎?
Thumbnail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在金融市場日益全球化的今天,越來越多的人將目光轉向了境外保險,但是!為什麼金管會三度示警不要買呢?境外保單在我國是合法的嗎?
追蹤感興趣的內容從 Google News 追蹤更多 vocus 的最新精選內容追蹤 Google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