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言
你是否想過──能不能替別人偷偷買壽險?
答案是:絕對不行。 《保險法》第105條明確規定,第三人要替他人訂立死亡保險契約,必須「取得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金額」,否則契約無效。 這條法律看似嚴苛,其實是為了防止道德風險、保障人身安全。讓我們用幾個生活例子,輕鬆記住四個選項背後的法律邏輯。🧩 一、題目重點
依《保險法》第105條,關於第三人訂立之死亡保險契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及約定保險金額,契約仍有效
(B) 被保險人撤銷同意時,應以書面通知保險人及要保人,並視為要保人終止保險契約
(C) 被保險人同意後,不得撤銷其同意
(D) 被保險人撤銷同意後,契約即無效
✅ 正確答案是 (B) ——被保險人可以隨時撤銷同意,並且必須用書面通知保險公司與要保人,效果是「視為要保人終止契約」。
🧠 二、生活例子解釋四個選項
(A)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及約定保險金額,契約仍有效 → 錯誤
依《保險法》第105條第1項規定:「未經書面同意並約定金額,其契約無效。」 📍生活例子:
小明偷偷幫同事買了一張死亡保險,但沒有得到對方的書面同意。 這樣的保單根本不成立,因為法律禁止「暗中替別人保命」,避免投保動機不正當。
(B)被保險人撤銷同意時,應以書面通知保險人及要保人,並視為要保人終止保險契約 → 正確
依《保險法》第105條第2、3項,被保險人可隨時撤銷同意,且須以書面通知。撤銷後,效果是「視為要保人終止契約」。 📍生活例子:
小華的父親原本同意兒子替他投保壽險,但後來覺得不安心,決定撤回同意。 他寫信通知保險公司與兒子,撤銷後保單終止,法律上等同於「要保人主動終止契約」。
(C)被保險人同意後,不得撤銷其同意 → 錯誤
依《保險法》第105條第2項:「被保險人所為之同意,得隨時撤銷之。」 📍生活例子:
小美一開始同意丈夫替她買死亡險,但幾年後夫妻感情變差,她決定撤回同意。 法律保障她的權利,任何時候都可以收回這份同意,不必受約束。
(D)被保險人撤銷同意後,契約即無效 → 錯誤
撤銷同意的效果並不是「自始無效」,而是「視為終止」。若保費已繳足兩年以上,保險公司還得退還保單價值準備金。 📍生活例子:
阿國同意朋友替他投保壽險,後來覺得有風險,決定撤銷同意。 撤銷後保單結束,但不是「從一開始無效」。如果已繳兩年以上保費,保險公司仍需退還部分金額。
💡 三、重點整理
- 法源依據:《保險法》第105條第1~3項
- 關鍵原則:
- 1️⃣ 未經書面同意 → 契約無效
- 2️⃣ 被保險人可隨時撤銷同意
- 3️⃣ 撤銷同意後 → 視為要保人終止契約
- 立法目的:防止暗中投保與人身風險,維護投保透明與生命尊嚴。
📘 結語
《保險法》第105條,看似嚴格,實則在守護「投保誠信」與「人身安全」。
畢竟,保險的價值不在於金額,而在於信任。 沒有被保險人的書面同意,就沒有保障。 法律在這裡畫下最明確的界線:生命保險,不能在暗處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