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1月29日,香港大埔宏福苑大火造成128人死亡,失蹤人數仍有150人。身為香港人只想說,這不是天災,是人禍!

綜合網上流傳的影片和圖片,是次火災造成原因如下:
消防設備失靈
不論是成功逃難的災民,抑或消防處在滅火後的調查,均發現宏福苑八座大廈的火警警報系統操作失效。偏偏根據記錄,宏福苑立案法團於今年9月,才通過由「宏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進行消防設備執修工作,項目包括消防警鐘、消防㩒手掣、滅火筒等。有曾於該屋苑工作的保安主管於11月28日稱,在職期間多次看到屋苑的火警警報系統被關閉、防煙門被物件頂開等情況,疑似為方便工人透過消防通道進出大廈,他曾向上級反映,但沒有得到正視及改善。火警警報系統是用於檢測和警示火災的重要設備,通常由煙霧探測器、熱探測器、手動報警器和閃響警報器等組成,當檢測到火災跡象時,它會立即發出警報,提醒人們進行疏散或採取必要的應對措施。香港消防處處長楊恩健於11月28日下午指出,消防系統雖未被關閉,但警報未有響起。消防處將對相關設備承辦商展開執法行動,追究責任。
維修工程棚網不合防燃規格
造成是次火災迅速蔓延的原因之一,是外牆棚架圍網起火,火舌彈到旁邊大廈。勞工處及屋宇署均規定,有居民的住宅圍網須具阻燃功能,但有業界指,部分工程為節省成本,或會用不防火的一般網。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初步化驗大廈棚網保護網,是達到阻燃要求。但網民記錄的影片,先是圍網起火,火勢沿外牆圍網及棚架燃燒,蔓延至整幢樓宇。負責屋苑大維修工程的「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同樣負責香港另一屋苑「沙田穗禾苑」的大維修工程,TVB (無線電視有限公司) 將其中一塊發泡膠和圍網,交由教大實驗室化驗,分別裁剪成15厘米乘7厘米,進行防火測試。圍網離開火源後繼續焚燒,用了21秒就燒光。
教育大學科學與環境學系(實踐)教授周卓輝指︰「圍網本身是聚乙烯,也是可燃物,如果有火的情況下會燃燒。甚麼是阻燃?當你拿開火源後,火會自己熄滅。它有磷酸鹽和胺兩種化合物,可以令圍網第一可以隔絕空氣,第二降低溫度。」
足以證明「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所負責工地的圍網,是有使用非防燃的圍網,至於宏福苑的圍網是否合乎規格,相信我們從火災影片已可知悉,這是不爭的事實。
另外,在宏福苑發生火災後,於11月27日後香港多區屋苑緊急拆除圍網,當中包括但不限於:
1. 屯門怡樂花園 (與宏福苑同屬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負責大維修工作)
2. 石梨怡勝花園
3. 黃埔花園
4. 葵涌: 任合興工廈、億京新樓盤、德昌大廈、葵和大廈
5. 沙田穗禾苑
如果是沒有安全隱憂,合符防火標準的話,承辦商又何須焦急拆除棚網?此地無銀三百兩的道理相信有腦子的人都理解。

用發泡膠(保麗龍)封起所有單位的窗戶
屋宇署今日(11月29日)表示,是次火災揭示宏業在地盤安全管理有嚴重缺失,包括使用大量發泡膠板遮封維修樓宇的窗戶。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包圍大廈窗戶的發泡膠板屬高度易燃,根據初步掌握資料相信,最初起火的位置是在宏昌閣低層外的圍網,其後由於燃燒到發泡膠板,火勢迅速向上蔓延並伸延至多個樓層,短時間內波及宏福苑其他6座樓宇。大火引燃窗戶的發泡膠板,令玻璃爆破,火勢急速增強,迅速蔓延至室內,最終釀成今次災難。除了易燃外,單位窗戶被發泡膠封起,使居民難以透過窗戶看到外牆起火,導致逃生不及,發現火警時已無法逃離大廈。

維修工人於工地吸煙
網上流傳一段影片,是由宏福苑居民在火災日前拍攝,影片中能看到多名工人被攝在棚架上吸煙。根據香港《建築地盤(安全)規例》第53條:
(1)凡在任何建築地盤使用或擬使用易燃液體或含有易燃液體的混合物或處長認為會涉及火警危險的物質或東西,處長可憑藉書面命令禁止在該建築地盤吸煙及使用無遮蓋燈火。
(2) 如有按照第(1)款禁止在任何建築地盤內吸煙或使用無遮蓋燈火,則負責該建築地盤的承建商及任何直接控制該地盤內任何建築工程的承建商,須採取處長藉通知所指示的步驟,以強制執行該禁令。 (2003年第258號法律公告)
但從影片中可以看到,維修工人光明正大在居民面前吸煙,即使被發現也毫不擔心,相信已嘗試過無數次,而承辦商主管等即沒有管制。為何圍網會忽然起火? 居民早於2024年10月已去信勞工處,希望詢問棚網的火災風險的問題,勞工處回覆該維修工程不需要在竹棚上進行熱工序,使用明火或易燃物品等,因此棚網發生火災的風險較低。沒有熱工序進行的圍網突然發生火災,相信火源為工人不正確吸煙及棄置煙頭的機率較高。

天氣影響
香港經民聯主席、現任工程界議員盧偉國接受《星島頭條》訪問時表示,天氣乾燥及大風會影響火勢。香港主要受高壓影響,但南方卻有另一個大型低壓系統,也就是「天琴颱風」,高壓和低壓之間的「氣壓梯度」增加,會導致氣候圖上的「等壓線變密」,實際影響就是「風力增強、風速加快。」氣象專家、台灣整合防災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總監賈新興表示,香港宏福苑是高樓,越往高處、風力越強,甚至早已超出一般氣象觀測風力的海拔,而火災要燒得旺,必須要有「火源、燃料、氧氣」,一陣陣的強風不只導致火苗散逸,更替火警現場提供滿滿的氧氣,因此天氣環境在本次香港大火,扮演非常關鍵的角色。

政府監管失當
前文提及,早在去年宏福苑居民已向香港勞工處投訴維修工作,指棚網存在防火安全隱患。但處長僅以棚網發生火災的風險較低擱置其投訴,勞工處當局難辭其咎。屋宇署及房屋局在處理維修工程時,以往甚少抽樣或突擊檢查建築物的外牆保護材料是否合乎規格,是次意外證明僅靠業界自律和良心是沒有用的,亦揭露此做法的風險需以生命作為代價。另外八幢大廈消防設備失靈,揭露消防處過度依賴消防工程承辦商,事後沒有再次檢查或抽樣檢查,使很多工程公司及物業管理公司私商授受,得過且過。

筆者有感
本來早在一年前已有居民發現異常,但因承辦商的過失、刻意偷工減料、工人的「貪方便」及當局的監管不力,造成今次哄動全球的人禍。在此,很感激在前線進行救火、救援的消防員和救護人員,也十分感謝正努力搜證的警務人員,以及自發援助的義工們。
米已成炊的現在,香港市民需要的是一個真相,到底是誰需要為這次意外負起責任?官員中是否存在貪污或怠忽職守的情況?是否有管員需要被問責?連真相都沒有,受害者只會不明不白地喪失生命,喪失家園,倖存的人又如何努力地活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