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申請「老宅延壽」修繕補助,第一道門檻就是證明您的房子是**「合法建築物」**。但許多屋主這時才發現:「房子是繼承的,權狀找不到了怎麼辦?」、「幾十年的老房子,當年根本沒有使用執照啊?」
別擔心!只要掌握以下三大認定標準與補救措施,證明房子身分其實比想像中簡單。
一、 什麼文件算數?(兩張關鍵身分證)
政府在審核補助時,主要依據以下兩類文件來認定房子是否合法:1. 標準配備:使用執照
對於絕大多數的現代房屋(實施建築管理後興建),**「使用執照」**就是房子的身分證。這是最直接、最無爭議的證明文件。
2. 老屋專屬:合法房屋證明
若您的房子年代久遠(例如屋齡超過 40~50 年),是在當地「實施建築管理前」就已經蓋好的,當時可能還沒有使用執照制度。這類房屋屬於**「舊有合法房屋」**。
- 認定方式: 需檢附相關證明(如下述),向地方政府申請核發**「合法房屋證明」**,即可視同合法建築。
二、 常見疑難雜症 Q&A
針對民眾最常遇到的文件狀況,我們整理了以下實務解法:
Q1:我找不到使用執照,只有「建物登記謄本」,這樣可以嗎?
答:通常可以作為第一步確認,但正式申請可能仍需執照影本。
- 為什麼? 「建物登記謄本」(由地政事務所核發)上會記載「主要用途」與「完工日期」。一般來說,有謄本代表當初辦理保存登記時已有使用執照。
- 建議: 您可以先提供建物謄本作為佐證。若審查單位仍要求「使用執照存根」或「影本」,您無需擔心,因為只要有謄本,政府系統裡一定查得到執照資料。
Q2:如果找不到執照,如何線上補發或查詢?(找湧泉可以幫你)
答:善用「全國地政電子謄本系統」與各縣市「地政/建管查詢系統」。
現在不用親自跑公家機關,在家也能調閱資料:
- 申請建物謄本: 請至 全國地政電子謄本系統,輸入地址即可付費下載電子檔,這是最快確認房屋基本資料的方式。
- 查詢使用執照: 許多縣市政府(如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都有建置**「執照存根影像查詢系統」**。輸入地號或門牌,即可查看並列印使用執照存根。
Q3:我的老家連「建物謄本」都沒有(未辦保存登記),該怎麼證明合法?
答:這就是標準的「老屋」,請申請「合法房屋證明」。
許多透天厝早年只登記土地,沒有登記建物。這時您需要向當地主管機關(通常是工務局或公所)申請「合法房屋證明」。
您需要準備以下任一文件佐證(證明房子在法規實施前就存在):
- 曾繳納房屋稅的收據(稅籍證明)。
- 繳納水費、電費的收據(證明很早就開始住人)。
- 舊的戶口名簿(證明很早就在此設籍)。
- 地形圖、航照圖等。
申請小撇步:如果您是屬於「沒有謄本」的老透天屋主,建議直接去申請**「房屋稅籍證明書」**(向稅務局申請),這是最容易取得且官方認可的替代文件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