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 當AI基本法撞上成本分析表:解析12/23台日同步挺AI的戰略時刻,為何會被一張秤斤論兩的「殺豬公」算盤卡死?直擊政策與實務的精神分裂。
- 從「裝修公司買炸藥」看懂結果導向:剖析近期國防採購爭議的底層邏輯—為什麼在極限生存的壓力下,政府其實敢於「只看結果(許可證)、不問出身」?
- 不修法也能把「勞務」變「價值」:手把手教學三大合規解套路徑:將「工時」轉為「IP授權」、用「替代成本」佐證獨家價格、以「績效計價」取代買斷風險。

前言:12月23日的兩聲槍響,與我們桌上的那張算盤
2025年12月23日,這一天註定會被寫進亞洲科技發展的歷史。
就在這同一天的傍晚,太平洋西岸的兩個科技大國,不約而同地吹響了AI的衝鋒號。在日本,內閣府正式公告了首個《人工智慧基本計畫》,直接定調「經濟成長優先」。他們不打算在起跑點就設下重重路障,而是要求「政府採購要當領頭羊」,讓政府大規模採用AI來創造真實需求,實行「先用再說」的循證治理。
而在台灣,立法院也在同一天三讀通過了《人工智慧基本法》。這部法典正式確立了國科會為主管機關,明文規定政府應寬列預算,積極推動AI的研發、應用與基礎建設,並要求數位發展部建立與國際接軌的風險分類框架。
這意味著,「打造AI智慧島」不再只是一句掛在牆上的口號,而是每一位公務員必須執行的法律義務。
這聽起來讓人熱血沸騰,對吧?但身為第一線採購人員,當我們看完這兩份宏偉的戰略文件,回頭看向辦公桌上那張「成本分析表」時,心裡只會湧現一股強烈的無力感。
國家法律說:「我們要寬列預算,大膽採用創新科技!」主計規定卻問:「很好,那請你算一下這套AI系統用了幾個工程師?每小時薪水多少?為什麼比隔壁那套多了500塊?」
這就是台灣當前最精神分裂的現狀:我們在12月23日拿到了一部想飛到外太空的《人工智慧基本法》,卻還配著一套在菜市場殺價、秤斤論兩的「殺豬公」採購邏輯。
如果我們不能解決「如何定價」這個核心難題,那麼這部剛三讀通過的基本法,最後只會變成另一份躺在檔案櫃裡的公文。而日本那種「政府帶頭衝」的榮景,我們只能隔海羨慕。
這一集,我們不談大道理,我們來談錢。談談如何在現行法規下,把「買人頭」的工時思維,轉化為「買能力」的價值思維。
美國參議員的「Toyota理論」
想像一下,今天你走進一家Toyota展示中心,看上了一台全新的Camry。你很喜歡它的真皮座椅,也滿意它的自動煞車系統。這時,業務員笑瞇瞇地走過來,準備跟你談價格。
如果你是一個正常的消費者,你會問:「這台車辦到好要多少錢?有沒有送隔熱紙?」
但如果你是用「政府採購法邏輯」思考的消費者,你的對話會變成這樣:「請問這台車用了幾公斤的鋼鐵?鋼鐵現在一公斤多少錢?」「你們烤漆師傅噴這台車花了幾個小時?他的時薪是多少?」「還有,麻煩提供你們工廠的水電費帳單,我要核算你們的成本,然後給你們5%的利潤,不能再多了。」
業務員大概會以為你是來找碴的,或是剛從精神病院跑出來的。
但在GW Law的研討會上,美國參議院軍事委員會主席Roger Wicker提出了一個振聾發聵的觀點:「當政府買東西的時候,為什麼我們就變成了那個討人厭的奧客?」
Wicker參議員說,當你買一台Toyota,你付錢不是因為這台車消耗了多少鋼材,而是因為它能帶你去上班、能載你的家人出遊、能在下雨天為你遮風擋雨。你買的是這台車提供的「價值」(Value),而不是它的「生產成本」(Cost)。
這就是「Toyota理論」。
聽起來很合邏輯對吧?但在政府採購的世界裡,特別是面對AI這種「看不見、摸不著」的軟體時,我們的官員卻集體陷入了「秤斤論兩」的迷思。
我們不問:「這套AI系統能幫公務員省下多少加班費?」我們問:「你們工程師寫這套程式花了幾個小時?(人月計費)」
結果呢?廠商為了生存,只好把原本天才工程師一天就能寫完的高效程式,故意拖成十個平庸工程師寫一個月。因為在政府的邏輯裡,花越多時間、用越多「肝」做出來的東西,才值得付比較多錢。
這就是我們的激勵事件:全世界都在為「解決問題的能力」買單,而我們還在拿著計算機,試圖計算智慧的「重量」。

用「買白菜」的邏輯去「買晶片」
如果說「Toyota理論」只是讓我們覺得有點荒謬,那麼接下來這個發生在台灣政府採購現場的真實邏輯,可能會讓你覺得有點悲哀。
在台灣的傳統市場買白菜,邏輯很簡單:把菜放上磅秤,越重越貴。這很公平,因為白菜的價值大約等於它的重量。
但在知識經濟時代,這個邏輯完全反過來了。一片台積電的3奈米晶片,重量比一粒沙子還輕,但它的價值可能抵得上一卡車的白菜。如果你堅持要用「重量」來跟台積電談價格,那你買到的肯定不是晶片,而是那一卡車的沙子。
這就是我們面臨的最大衝突:我們的《政府採購法》,本質上是一部「買白菜法」。
翻開《政府採購法》第46條,那一條像緊箍咒一樣的規定寫著:訂定底價時,要參考「成本、市場行情」。這在買桌椅、買水泥的時候非常合理,因為這些東西有公定價。
但當我們在買AI、買軟體創新時,這條規則就變成了災難。
試想一個場景:政府遇到了一個棘手的數據分析問題。
- A廠商(傳統外包商):派出10個工程師,加班熬夜做了3個月,寫出了100萬行程式碼,終於把報表做出來了。
- B廠商(頂尖AI新創):用他們研發多年的演算法,只派了1個天才工程師,按了一個鍵,3秒鐘就把報表做出來了。
在「價值導向」的世界裡,B廠商顯然更有價值,因為它幫政府省下了3個月的時間。但在「成本導向」的台灣採購世界裡,故事會這樣發展:
主計和採購人員會拿著計算機算:「A廠商投入了30個人月(10人x3個月),成本很高,很辛苦,給他300萬。」「B廠商?你才投入1個人幾秒鐘?這甚至算不出『人月』,這只能算『人秒』吧?給你300塊便當錢都嫌多!你開價300萬?你這是暴利!是圖利!」
看懂了嗎?這就是最令人心寒的糾葛。
我們的制度正在「懲罰效率,獎勵平庸」。
因為軟體和AI的特性是「研發成本極高,複製成本極低」。但在我們的採購邏輯裡,我們只看得到「執行的過程」(你有沒有流汗?有沒有加班?),卻看不到「過去積累的智慧」。
為了在這種制度下生存,聰明的B廠商只好學乖了。他們把那個3秒鐘就能跑完的AI程式藏起來,故意派出10個人去政府辦公室「表演」加班,把簡單的事情複雜化,好湊滿那個該死的「人月」數。
於是,政府買到了一堆「秤斤論兩的肝」,卻錯過了那些能真正解決問題的「大腦」。
而這一點,正是美國《FORGE法案》想要極力打破的——他們不想再為廠商的「工時」付費,他們要開始為技術帶來的「結果」付費。
把「計算機」丟掉,換成「鑑價師」的眼睛
如果說台灣的解法是「把大家通通拉低到同一水平線」,那麼美國參議員Roger Wicker提出的《FORGE法案》,就是試圖把大家「拉高到價值的維度」。
他們提出了一個足以讓傳統採購官員心臟驟停的概念:「基於價值的定價」(Value-BasedPricing)。
第一招:承認「結果」大於「過程」
美國國防部意識到,當你在買AI或先進演算法時,你買的其實不是那個程式設計師坐在電腦前的「時間」,而是他過去十年累積的「洞察」。
所以,新提案主張:政府應該像藝術收藏家買畢卡索的畫一樣思考。當你買畢卡索的畫,你不會去算那張畫布值多少錢、顏料用了幾條。你會看這幅畫的藝術價值。同樣的,當政府買AI,不該去查核廠商的「生產成本」(用了幾個人月),而應該評估這項技術能為政府創造多少「戰略價值」(例如:縮短一半的決策時間)。
這就是把價格分析(Price Analysis)與成本分析(Cost Analysis)徹底脫鉤。
第二招:打破「獨家壟斷」的緊箍咒
在台灣,只要是獨家供應或新創技術,我們就很容易陷入「無法比價」的恐慌,最後只好回頭去算成本。
但美國的新思維是:如果這家新創公司(比如前面的B廠商)能用1個人、3秒鐘解決問題,那是他的本事,這叫「黑科技」,不叫「暴利」。政府應該樂見其成,因為政府省下的是時間,而時間在戰場上(或商場上)就是生命。
核心啟示:從「防弊」轉向「賦能」
這給了我們一個極大的啟示:創新的價值在於「結果」(Outcome),而非「過程」(Process)。
台灣的採購法太在意「過程」了——你有沒有乖乖填表?你有沒有派足夠的人?你有沒有加班?但美國的改革告訴我們:管他是用AI還是用魔法,只要他能在預算範圍內,給你一個超乎預期的結果,這就是一筆好生意。

在不修法的情況下,把「買白菜」玩成「買晶片」
在談如何繞過成本分析的技術細節前,讓我們看一個最近發生在台灣、讓所有人眼鏡碎滿地的真實案例。這個案例雖然充滿爭議,但它卻意外地為「價值採購」提供了一個最荒謬、但也最深刻的註腳。
從「室內裝修」到「國防軍火」的啟示
有一則台灣最近很火爆的新聞,一家資本額僅一千多萬的「室內裝修公司」,竟然拿下了國防部數億元的高爆火藥原料採購案。新聞一出,輿論譁然。大家的直覺反應都是:「這一定是亂搞!貼壁紙的公司怎麼懂炸藥?」
這就是典型的「身分標籤(Identity Bias)」——我們習慣看廠商的「招牌」來決定能不能買,而不是看他能不能「解決問題」。
但如果我們剝開這些情緒,還原到這件國防採購案的物理事實,你會發現這其實是一場極致的「結果導向」實驗:
- 正規軍的缺席:真正的軍火大廠因為利潤太薄、申請出口許可太難(風險大於報酬),紛紛棄標。
- 非傳統供應商的補位:國防部不管你叫什麼名字,只看你有沒有「國際貿易業」的代碼。這家小公司雖然招牌好笑,但它願意承擔大廠不願承擔的風險。
- 結果導向的合約:國防部其實不在乎你是裝修公司還是軍火之王,合約只鎖定兩個「硬結果」:第一,你必須拿到美國政府的輸出許可;第二,貨品必須通過第三方公證檢驗。做不到?那就解約、沒收保證金。
GW Law的研討會告訴我們,這在美國叫「擴大供應鏈基礎」。當傳統大路走不通時,誰能拿到那個該死的許可證(結果),誰就是好貓。
如果國防部連買炸藥都敢這樣「只看結果、不問出身」,那我們在買AI軟體時,為什麼還要糾結廠商是派10個人還是1個人?為什麼還要執著於他是不是大公司?
現在,讓我們把這個「只看結果」的邏輯,轉化為三個在現行體制下就能執行的戰術。我們不需要修法,只需要改變我們「解釋價值」的方式,讓主計和審計不得不接受。
戰術一:把「勞務」變成「授權」,用IP築牆(The License Strategy)
傳統上若將報價單列為「系統開發費」,這兩個字本身就暗示了「從無到有」的勞動過程,容易讓主計單位直覺地陷入核算「人月」與「工時」的泥淖。然而,成熟 AI 系統的核心價值,其實在於經年累月訓練出來的模型與智慧財產權 (IP),而非單次安裝當下工程師敲鍵盤的那幾個小時;因此,我們必須跳脫勞力密集的舊思維,將焦點轉向智力密集的權利價值。
在解釋上,可將採購標的屬性明確定義為「軟體智慧財產權之授權」,使其歸類為《政府採購法》第2條所定之「財物」或「權利」採購範疇,而非高度客製化之「勞務」採購。辦理時強調本案預算編列係反映「技術授權」之市場行情,旨在取得既有成熟 AI 模型之使用權利(如同採購市售套裝軟體),而非依據廠商投入之人力工時核算開發費用。
戰術二:找不到人比價?那就跟「原本的自己」比價(The Substitution Cost Strategy)
創新產品往往面臨獨家供應或缺乏同類競品的困境,這常導致審計單位質疑「沒有三家比價,如何確定價格合理?」。要突破此一盲點,我們不應再執著於橫向尋找不存在的競品,而應轉念進行縱向比較,檢視「導入新科技」與「維持現狀」之間的巨大成本差異,因為節省下來的人力與時間,本身就是最具說服力的定價依據。
針對創新產品獨家供應或缺乏市場競品之情形,應採用「替代成本法」進行成本效益分析(CBA)以佐證價格合理性。在辦理準備招標時,可具體試算若維持現行人工處理模式,未來年限內所需投入之人力與時間成本總和(即替代成本),並與本案建置費用進行對照;藉以論證導入新科技雖無同業報價可比,但就長期財務觀點而言,實質上能為機關節省經常性支出,符合財政撙節原則。
戰術三:善用「共同供應契約」的邏輯,把AI當「水電」買(The Utility Model)
機關往往擔心一次性買斷整套系統風險過高,萬一效能不彰或技術過時,容易淪為被檢討的閒置資產。對此,我們應參考雲端時代的訂閱邏輯,將思維從「擁有資產」轉變為「購買服務」,如同繳納水電費一般,改以「實際使用量」或「處理成效」作為計價依據,讓預算每一分錢都花在看得到的產出上。
可參考雲端服務與共同供應契約之精神,在招標規範中將計價單位設定為「資料處理筆數」或「運算點數」,將計價模式由「總包買斷」調整為「績效導向」之按量計酬。在簽辦招標時,應闡述機關之採購標的為「資料處理服務」而非承擔軟體開發風險,故僅針對「已成功處理之產出量」支付費用;此舉除可確保預算支用與實質效益掛鉤,亦能有效規避系統建置失敗之風險。
你是「價格」的奴隸,還是「價值」的主人?
那家買炸藥的裝修公司或許是個極端案例,但它教會了我們一件事:《政府採購法》並沒有禁止你買聰明的東西,它只是禁止你當一個糊塗的買家。
這場關於「錢」的戰爭,其實不是在爭預算多寡,而是在爭「定價權」。
如果我們繼續讓「工時」決定價格,那我們永遠只會吸引到一群願意賣肝的血汗工廠。但如果我們懂得利用「IP授權」、「替代成本」與「績效計價」,我們就能把門打開,讓那些擁有「大腦」的創新者進來。

當我們把「門」打開之後,誰來負責「守門」?
但是,我知道你現在心裡在想什麼。
「賈斯伯,你說的都對。但如果我們不再逐項審查成本,如果我們允許『裝修公司買炸藥』這種看似荒謬的事情發生,我們要怎麼分辨誰是『大膽的創新者』,誰又是『趁火打劫的騙子』?」
「如果不看成本表,我要怎麼向檢調證明我沒有圖利?」
這是一個好問題。這也是所有創新採購最致命的阿基里斯腱。
當我們把採購的邏輯從「防弊(管過程)」升級為「興利(管結果)」時,我們的「監管與防弊機制」如果還停留在「查發票、對帳單」的石器時代,那災難肯定會發生。
我們不能用算盤去查核量子電腦,同樣的,我們也不能用舊時代的防弊思維來監管新時代的商業模式。
在下一集,我們將進入這場三部曲的最終決戰。我們要談談那個房間裡最大的恐懼——坐牢。
如果不靠「防弊」,我們要靠什麼? 答案可能不在法律條文裡,而在「數據治理」與「第三方驗證」的新視野中。
下一部曲:【合規與能力】——別讓「圖利罪」成為平庸的護身符。
【特別致謝:致那位懂價值的匿名朋友】
前天,我收到了一筆來自 Vocus 的匿名贊助。
雖然只是 100 元,但這筆贊助對我來說,比任何官方獎狀都來得真實,因為這是直接用行動為這些文字的「價值」買單。
感謝您的這杯咖啡,它將轉化為我繼續撰寫 第三部曲:【合規與能力】 的燃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