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方面,政府長期以來扮演著早期研發的贊助者,慷慨地向新創企業發放補貼,期望能催生下一個偉大的發明。樂觀者認為,這些撥款能為小企業搭起橋樑,幫助它們跨越因風險過高、缺乏抵押資產而難以吸引私人資本的「死亡之谷」,因為對於新創企業來說,越在早期階段,風險越高,融資成本也越高,這些補貼能夠增加撐過死亡之谷的機率。
相反地,懷疑論者則擔心「排擠效應」:公共資金可能只是取代了原本就有的私人投資,或者被官僚體系效率低下地浪費掉。
哈佛商學院教授莎布麗娜·霍威爾(Sabrina Howell)的研究進入了這場辯論,她透過大數據分析,探討為了研發而投入的政府支票,是否真的影響了美國相關部門的創新。
發表於美國頂尖經濟期刊American Economic Review的一文"Financing Innovation: Evidence from R&D Grants"一文中,霍威爾教授聚焦於美國能源部(DOE)的「小型企業創新研究計畫」(SBIR)。
這項新創補貼計劃,是一個兩階段的淘汰賽:企業們首先競爭 15 萬美元的第一階段(Phase 1)獎金,隨後則有機會角逐 100 萬美元的第二階段(Phase 2)撥款。
透過挖掘申請者的資料,霍威爾教授也取得審查計劃的未公開排名,霍威爾教授把那些「剛好得獎」的企業與「剛好落選」的企業進行比較,這便是經濟學中的「斷點迴歸」設計:直覺上,那些剛好上榜的企業,跟那些差一點也能一起上榜的企業,可以對於對照組,以此來取得因果推論。不過讀者應注意,這種因果推論常見的問題就是,這種處在邊界的企業,其實跟頂端前1%的榜首,或最糟的後1%的吊車尾,其本質通常不同,所以斷點迴歸設計雖然取則因果推論上的內效性,但我們能否一般化到多數企業上,須持謹慎的態度。
R&D補貼作為早期強心針
根據她的研究結果,SBIR為早期企業的營運注入了強心針。特別是第一階段的撥款展現了強大的催化作用:它讓這些新創企業隨後獲得風險投資(VC)的機率增加約一倍,並使後續的(引用加權)專利數量增加約 30%。
這項小型補助並未排擠私人資本,反而似乎將高風險的「硬體」項目轉化為私人投資者眼中可接受的機會。這種效應在年輕、首次申請且處於新興領域(如碳捕捉或水力發電)的企業中尤為顯著——這正是融資成本最大、不確定最高的產業領域。
然而,她進而發現,當支票金額變大時,政府扶植新創的魔力卻似乎隨之消失。雖然最初的 15 萬美元具有轉型意義,但隨後 100 萬美元的第二階段補助,對企業籌資或營收的能力卻沒有產生可衡量的影響。這種落差暗示了一種「逆向選擇」:最優秀的企業通常在第一階段後就已取得私人投資,隨後可能因股權結構改變而失去補助資格,或者單純覺得不再值得為了官僚程序耗費心力,因而在第二階段勝出的企業,可能是更會寫政府審查案件文書,而非最具市場潛力的企業。
認證的效果?
有趣的是,從美國能源部的SBIR的經驗來看,補助奏效的原因,並非因為這計劃向市場「認證」了獲選企業的優良素質。
霍威爾教授實際訪談了三十位VC,她發現風險投資人其實並不在意能新創否拿到政府的補助,許多VC都知道,懂得在競賽中寫規格或寫案件,不代表能在市場中存活,所以有沒有拿到補助,看看就好。
相反地,他們看重的是補助所資助的「原型開發」(Prototyping)。在充滿不確定性的世界裡,這筆錢讓有想法的創業家,能進行概念驗證,政府的經費協助他們有足夠的預算證明一些想法是「可行的」,一旦技術被實際的證據證實可行,便大幅減少了資訊不對稱,有效為私人部門降低了投資風險,使這些從政府補貼計劃「畢業」的新創計畫,成為對VC更具吸引力的投資標的。
因此,從這篇文章的經驗來看,美國的VC市場相對健全,與其把賭注加倍押在老牌贏家身上,不如增加「射門」的次數。霍威爾建議,政府若能將資金從大型、後期的補助計畫,重新分配給更多數量的小型、早期撥款,在美國將能取得顯著更好的成效。
臺灣的工研院經驗
筆者發現這篇文章與臺灣早期工研院的經驗相呼應。
筆者前陣子讀到一篇李國鼎呈給時任總統的李登輝的報告(已解密)裡,KT就有解釋為何早期政府一直發標案給工研院,就是希望從RCA訓練取得半導體經驗,又或是直接從美國歸國的學人,在開自己公司之間,可以在工研院裡面練手,並找到有利潤的商業想法,所以無論是工研院的示範工廠,而是許多當時工研院看起來不甚成功的計劃,都是某種「原型開發」,在過去的工研院系統裡稱之為「火矩(Beacon)」,大規模地降低了經營風險後,這些人便從工研院畢業,開設企業,成為了後來大家口中的「電子新貴」。是為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