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簡榮宗律師、賴昱名日本事務顧問
現在電子支付盛行,就算是個人商戶、小商店,也能透過簡單的簽約及設置,讓支付變得簡單化。而在日本,主流的電子支付主要有PAYPAY、樂天PAY等,而近年也多了支付寶、微信支付等平台可以使用。
但是電子支付的平台,卻不一定會經過該國去流通資金。2026年3月11日的日本眾議院預算委員會中,就有議員指出,目前如支付寶、微信支付等電子支付於日本流通,但通過這些平台進行支付時,並不會使用到日本圓,也就是交易發生地、收款地與清算地可能分離。
以部分跨境支付架構為例,消費雖然發生在日本境內店家,但付款人的帳戶、支付平台與最終收款帳戶都可能設在境外。如此一來,商品或服務是在日本賣出,資金卻未必流經日本金融體系。從商業角度看,店家只是多了一種收款工具;但從監理角度看,主管機關看到的,卻是一筆在日本境內發生、卻可能難以完整追蹤的交易。
這種結構首先帶來的是稅務掌握的困難。因為依法律,只要是在日本國內從事有償交易,並不會因為用了境外支付工具,就自然免除稅負。日本國稅廳對於國內交易與事業收入,本來就有課稅規則。真正的問題在於,若收款與清算資料主要停留在境外平台或境外帳戶,稅務機關要即時掌握實際營收、核對帳冊與資金流向,就會比傳統的日本國內收款模式困難得多。也就是說,爭點不是「有沒有稅」,而是「看不看得到、查不查得到」?
第二個問題是金融監理與洗錢風險。日本資金決算法原本就要求資金移動業者受監督,對未經登錄的外國業者,也有限制其向日本國內人士勸誘的規範。不過,當交易設計成由境外平台、境外帳戶與境外清算機制完成時,日本法雖非毫無著力點,實務上仍可能面臨資訊取得與執法落差。也因如此,日本在 2025 年修法時,已開始把部分跨境收款代行納入為替交易規制,顯示主管機關已意識到舊制度不足以應對新型態跨境支付。
因此,日本現在面對的,不是要不要全面排斥外國電子支付,而是如何在便利消費、保障使用者與維持公平課稅之間找到平衡。跨境支付本身不是原罪,但若交易發生在日本、利益形成於日本,卻長期游離於日本金融與稅務視野之外,制度自然需要調整。這場眾議院的討論真正提醒我們的是:在數位經濟時代,政府監理若仍停留在「資金一定會利用本國金融系統」的想像,無論在稅基、洗錢防制與市場秩序都可能出現新的漏洞。
(諮詢服務需求,請洽service@wiseteam.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