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末,當
《製造殺人犯》(Making a Murderer)這部10集紀錄片,最先在美國視頻網站Netflix播出之後,產生了強烈的社會轟動效應,並引起全美範圍就
美國司法體制以及人性的大討論;華盛頓郵報、NBC電視網及ABC電視網等美國主流媒體跟蹤報導;超過13萬人到白宮官方網站,呼籲美國總統特赦片中主角;全球最大的黑客組織Anonymous聲稱已經找到了構陷主角的證據;社交新聞網站Reddit上已經出現案件所有的庭審記錄,供大家討論;全美成功脫罪記錄最好的冤案律師Kathleen Zellner將成為主角的新律師。
劇情簡介
這是一部花費十年時間跟拍的紀錄片,素材超過700小時。
1985年,威斯康辛州馬尼托沃克縣史蒂文‧艾弗里(Steven Avery)23歲,因為強姦和謀殺未遂被判入獄32年。隨著DNA技術被法庭引入,2003年, DNA 證據證明罪犯另有其人,史蒂文在坐了18年的冤獄之後獲得自由。他向此前錯誤將自己送進監獄的縣政府官員發起了總金額 3600 萬美元的索賠訴訟。第一集的故事就從這裡展開。
然而,戲劇性的場景再次上演。2005年,就當斯蒂文還在為賠償的事情和當地政府對簿公堂時,他卻再次被控謀殺25歲的女攝影師泰瑞莎‧海爾貝克(Teresa Halbach)。泰瑞莎的汽車和骸骨均被發現於斯蒂文家附近。四個月後,他十六歲的侄子布蘭登‧戴西(Brendan Dassey),承認幫助斯蒂文強姦和謀殺泰瑞莎並焚燒她的屍體。2007年,經過分別單獨的審判,兩人都被判處終身監禁。此後,兩人雖多次上訴,但都被拒絕重審。
影片暴露美國司法系統缺陷
《紐約觀察家》對這部紀錄片的評價是:《製造殺人犯》是一部讓人驚訝、恐慌、憤怒的真實故事,我告訴你,這個故事會讓你絕望。
這確實是一部會讓人感到震驚和憤怒的影片,這不是影視劇,這是發生在生活中的殘酷的現實。美國引以為傲的司法系統,在運行過程中所呈現出的漏洞和不公,清晰的呈現在公眾面前,並且牽動人們心中的恐懼:「有一天,自己是否會成為下一個受害者?」
斯蒂文16歲的侄子布蘭登‧戴西(Brendan Dassey)是這起事件中一個非常悲劇的人物。布蘭登智商略低,他基本上是在警察強勢的誘導下承認了自己沒做過的罪行,而且甚至認罪之後還以為自己就能回學校交作業。布蘭登因為沒錢請不到好律師,而在被指派的公共律師和調查員誘導下認罪。 這是《製造殺人犯》的重要展現環節,看過發生在他身上的一切,則會被司法部門逼問、誘導以及違法辦案方式所震驚、氣憤。
根據紀錄片內容看,因為片中所展示出縣警局的取證過程非常不合理,而斯蒂文家中並無發現受害者的血跡,再加上他侄子布蘭登明顯受到誘導說出的證詞。讓一切看起來像是,縣警局可能為了避免上一起冤案帶來的整個司法系統的調查和處罰,而再一次誣陷斯蒂文殺人,使他第二次蒙冤入獄。但是,影片並沒有給出答案和真相。
斯蒂文到底是不是凶手,眾口不一,社交新聞網站Reddit甚至公布了案件所有的庭審記錄,供大家討論。但從紀錄片來講,有的觀眾看完了整個故事竟然得到了「自己其實一無所知」的結論,因為紀錄片裡披露的信息相對片面,信息的不對稱足以扭曲事實。而且,作為紀錄片,即便是真實的素材,由於剪輯和作者的立場,難免會產生一定的傾向性,影片的編導顯然是站在斯蒂文一方。
實際上,斯蒂文也的確有殺人的可能。比如說,他對受害者頗有好感,並多次匿名打電話約她出來。斯蒂文有對女性的家暴史,他的前妻公開表示斯蒂文完全有可能作案,因為當年曾多次遭到他的家暴。此外,有一些對斯蒂文不利的證據,紀錄片中並未披露。
事件撲朔迷離,真相難以知曉,但可以肯定的是,由於警察和檢察官等政府和執法人員在此案中的拙劣表現,已讓以民主而公平著稱的美國司法制度蒙羞。美國採用的是國會、政府、法院三權分立的政治制度,其目的是為了其互相制衡,使得任何一方不得權利獨大,陪審團制度更讓公眾作為第三方獨立參與宣判,保證被告人的權利和國家的公權力能保持平衡。
美國的司法機構,從立案、起訴到審判都設計了各種措施來保護這個系統的公正性。但是,當這個系統裡每一個參與者通過個人因素、利益和社會關係捆綁在一起的時候,當這樣的制度,一旦被執法機構的腐敗所侵蝕、被偏見所左右的時候,這個精心建立起來的制度最終可能製造出悲劇和冤案,使民眾的基本權利、財產和生命受到侵害。
因此,《製造殺人犯》的片名可以有兩層意思:一是由於當局的司法不公製造出了一個受冤枉的「殺人犯」;二是當局的司法不公使得當事人真正成為了殺人犯。
從美國到中國
《製造殺人犯》在中國的影視網站一經播出後,立刻引起中國美劇愛好者的關注和熱議,紛紛推薦。
《製造殺人犯》在美國引起轟動的其中一個原因是,這樣的冤案作為個案在美國極其少見。其實,現代人類社會的任何制度,都不可能實現完全的公正,都可能出現類似的冤案。但是,在以自由人權為核心價值和立國之本的美國,在獨立的司法和自由媒體的監督下,在法治政府下,可以最大限度的保證人民的權利和自由不受侵害,而當侵害發生後,這個系統能使人民得到充分救濟的可能性很大。
中國觀眾很容易在《製造殺人犯》中當事人的遭遇中,找到共鳴。在中國,類似於斯蒂文這樣的冤案,遍地都是,幾乎可以說是接近常態。僅從近期媒體報導重啟的冤案重申,就可以列出一個長長的名單。比如,被冤殺的呼格案、聶樹斌案、冤獄23年的陳滿案等。
而在《製造殺人犯》中,美國州縣司法當局表現出的腐敗與違法作為,與發生在中國司法系統的黑暗比起來,簡直是小兒科級別,甚至顯得笨拙與可笑。那麼,同樣會產生冤案的美國司法系統與中國的司法系統相比,其根本區別在何處?
在美國,無論公權力一方的個體如何腐敗,無論民眾個體與公權力掌握的資源如何不平等,但是,當雙方走上法庭的時候,不受公權力控制的獨立司法系統仍然可以保障當事人的基本權利,同時,不受公權力控制的獨立媒體,可以及時的把信息公布於社會,其監督公權力的作用使得公權力作惡的可能性大大減少。也就是說,這場遊戲的進行,是在雙方都遵守基本遊戲規則和底線的前提下進行。這個規則和底線就是:獨立司法和自由媒體。
比如,近日剛剛被拍成電視劇而廣受好評的美國橄欖球星辛普森殺妻案,其整個案件的過程已經成為法律專業學生必讀的經典案例,它向外界展示了案件判決結果絕非「金錢收買正義」那樣簡單,其「不自證其罪」的憲法權利、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的運用、陪審團成員的選任及運作方式等等,尤其是辛普森無罪的裁決作出後,普通民眾及受害者家屬對司法權威的尊重,都向外界詮釋了美國司法制度遵循程序正義的過程。
在中國,沒有獨立於中共和政府之外的獨立司法系統,沒有自由的媒體。司法系統成為中共統治和維持政權穩定的工具的一部分,其為中共的根本利益服務,也就必然淪為迫害民眾的工具;中國的所有媒體,都被中共控制,不僅無法起到監督公權力的作用,也淪為中共的宣傳喉舌和給民眾洗腦的工具。在這樣的情況下,中國民眾在司法活動中,成為了公權力隨意宰割的羔羊,在沒有任何底線和規則的遊戲中,民眾受到最大程度的傷害。更加可怕的是,無數這樣的傷害、殺戮和冤案,都發生在無盡的黑暗中,也將永遠被黑暗淹沒,因為在中國,根本沒有《製造殺人犯》中斯蒂文那樣的機會與媒體接觸,讓外界得知和關注。
經常看美劇的一些中國觀眾,可能會以為美國律政劇中,律師在法庭的精彩辯護都只是影視劇中的表演,但是,在《製造殺人犯》中斯蒂文的兩位辯護律師在法庭上的精彩辯護,令人讚歎。控方與辯方在法庭上的交叉詢問,成為了《製造殺人犯》中最精彩的環節之一,辯方律師在法庭上的表現,與律政劇一樣精彩。相比之下,在中國法庭上,律師常常被趕出法庭,或者律師成為官方走過場的工具,美國律師的地位和表現,應該讓中國同行欽羨不已吧。
中國司法系統的一個最大悲劇就是,司法淪為中共迫害民眾的工具,在司法系統工作的一大批司法人員,則成為了中共政權害人與殺人的幫凶。那麼,《製造殺人犯》這個名字,放在中國的環境中,就又有了第三層含義:中共政權控制下的司法系統,還製造出了一大批手中沾滿民眾獻血的殺人犯。
結語
《製造殺人犯》同時在美國和中國熱播,由於事件仍在持續進行中,人們仍在不斷的尋找真相,力圖實現正義。正像斯蒂文的辯護律師所說:「真相總會大白,只是個遲早的問題。」
這部記錄片也使得中國民眾更加的關注司法、社會公平和正義等相關話題,顯而易見,中國社會即使距離《製造殺人犯》中當事人斯蒂文所處的司法環境——具有獨立的司法系統和自由的媒體監督,都還有很遠的距離,還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
從更深層上講,現代人類社會的各種制度,都已經無法避免社會不公和冤案的發生,在人類社會整體道德的不斷下滑和人心不斷敗壞下,再好的制度和司法體系,都無法制約人性中的邪惡,甚至這種制度系統本身,都有可能成為壞人作惡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