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討厭取槍,不只是因為一整天拿著槍很累,還有槍所隱含的意義。
取槍的工程浩大,經常壓縮到我們的吃飯與休息時間。軍械庫一次一人只能進出一把槍,一百五十多人取槍就會耗掉大約十分鐘,待大家就位,還要重新列隊看齊,三人一組架槍報數,確認槍哨,大家才能離開。前前後後加上前置準備時間,光取槍這個程序就得花上半小時。
接下來一整天,我們得時時刻刻顧好自己的槍。部隊行進時要托槍,到定位之後改持槍,跑步時要端槍,站槍哨時要狹槍。操課坐著時槍要靠在右肩,十分鐘下課要找人幫你顧槍才能離開,二十分鐘下課要排隊架槍。
持槍是最常做的動作。右手握握把,槍身緊靠身體右側,槍托置於大腿外側,準星對齊肩線。這個動作意味著以右手微彎的角度提著三點五公斤重的東西,一整天下來,右手臂和肩膀肌肉都會僵硬發痠。
這一切或許都還能忍受。然而,第一次看到隊長拎著一把國造T65K2步槍講解時,內心立即升起一股厭惡。它讓我聯想Childish Gambino的歌This Is America的
MV。
儘管這把步槍只有三點五公斤,但背後的涵義卻沈重無比。它生產的唯一目的只有殺戮。人類發揮極致智能,打造出一件只要單指稍稍一扣,就能奪走任何生命的武器。
第一次取槍,步槍沈甸甸落在手上,槍托剛硬如石,連結握把、板機與彈匣槽,上面是照門,沿著護手,槍管如筆直鋒利的刀挺出。整支金屬槍閃著凜冽寒光,散發濃濃的鐵鏽味,席捲我的不安。如果槍能化為人,必定流露自制內斂,又暗黑瘋狂的氣息。
不知道是幸還不幸,隨著取槍次數越來越多,我逐漸變得麻木。槍變成只是操課工具,鑑測拆驗槍的考試用書,直到第一次打靶。
伸直你的手,盯著食指第一節。在準星裡,175公尺遠的人行靶大約就是這個大小的一半。我不知道你覺得這算大還小,但很多人都瞄不好。一進入靶場,各個隊長搖身變成兇殘的言語暴力專家。每八個為一批上去的射手,一定會有幾個被狠狠地痛罵。動作一錯,一旁負責安全與收取彈殼的靶柱就立刻暴走咆哮。
肅殺的空氣瀰漫著煙硝味,即便戴了耳塞依舊會聽到射擊時發出的炸裂轟聲。很多人射進草地裡,激起漫天黃沙塵土,讓視線變得更差,射手更不容易瞄準,也就持續不斷有怒吼響起。輪到我接槍時,隔著護手依然能感受到槍管散發著炙熱高溫。臥倒,裝上彈匣,送上槍機,瞄準,開保險。我扣板機的速度非常慢,內心只希望這一切快點結束。
沒有人知道自己到底上靶幾顆。離開靶場後,緊繃了一個半小時的身體才開始徐徐放鬆,我渾身無力,近乎虛脫。之後數次打靶,即便動作嫻熟了,隊長們不再那麼殘暴,依舊無法提升對開槍的好感。我總覺得開槍這件事,隱含著遠比扣下板機還要更深層的動作,似乎會次第侵蝕人珍貴的感受力,直到對任何暴力都漠然無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