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大學畢業後和妹妹住在台北,算是在異鄉打天下。妹妹喜歡吃肉,每次回中部家裡,總不免「拗」媽媽買松阪豬肉給她帶去台北。她自己也戲稱自己是「女兒賊」(台語發音)。
媽媽排行老大,家裡還有大舅舅、小舅舅和阿姨。由於媽媽和大舅舅中間有外婆夭折的兒女,因此媽媽和小舅舅差了將近二十歲。等小舅舅的女兒也開始念大學,她也很自然地每次回家,都會邀媽媽去超級市場買衛生紙等民生用品以帶回宿舍。妹妹發現「德不孤,必有鄰」以後,表姊妹情誼立即濃上好幾倍,也有更多話題可以八卦。
從前女兒結婚以後,回娘家把東西帶到夫家,因而有「女兒賊」這個比喻。如今妹妹已搬回中部,表妹也已畢業,兩人都不再是女兒賊。妹妹和表妹雖然仍是待嫁女兒身,不知道什麼時候會找到夫婿,但是在我的遐想中,有一天終將有一位夠格的紳士,來把我家的美麗妹子偷走,那他就是另一種「女兒賊」,因為女婿會偷走人家的女兒。
平常妹妹和我個性相反:她外放,我內斂;她愛說笑,我沈默寡言。當「女兒賊」來偷走我家晴天妹子的心,我上哪裡去找這樣可愛的伴來取代她呢?
2012/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