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青少年開始,我便是那個「穿靴子的女孩」。
古代人常說:做衣如做人,就比如《甄嬛傳》裡的華妃,「總得花團錦簇、轟轟烈烈才好」,而女主角甄嬛則總是穿得「政治正確」,該韜光養晦時不出挑、該小露心機吸引皇上時又能畫龍點睛。
而到了21世紀的現在,衣服款式百百種、流行風向年年換,昨天他穿日潮、今天妳走歐美、後天大家又愛韓版,著實把人的個性給磨淡了,走在台北街頭,每個人看起來總有些差不多的味道。
兩年前讀過一個新聞,比起臉部辨識,世上現行更高階的偵測系統是「步態辨識」。步態——也就是走路的姿態,這東西如指紋一般,每個人的步態都是獨一無二的,大範圍偵測時,指紋被我們揣在掌間、不輕易示人,步態就明顯多了,一個人是怎麼走路的,藏也藏不住,不論走的是大馬路,還是人生路。
走路的方法,真像極了人的條碼,亦或是掃了之後即可得知更多訊息的QR Code。物理上來說,走路彎腰駝背、扭扭捏捏的年輕人,往往是沒自信的那群,總是疾步匆匆、眉頭深鎖著看手機的人,生命裡一定有許多高壓且待處理的麻煩事,小孩子的世界新鮮而充滿樂趣,因此他們永遠蹦蹦跳跳、東張西望。
物理上的特徵說完了,來說說「意識流」一點的步態,人生路和大馬路本質上沒什麼區別,有「大家都在走的常規斑馬線」、有「必須要注意不被撞死的風險」、有「嘰嘰喳喳容易跟你碰撞的路人」、當然也有「平常都不會去注意的天空和野草」。
人生路上的步態,就是我們如何去跟「這些路上的角色與元素」互動,而這些互動模式也決定了我們在路上的軌跡,最後軌跡再影響了終點。
但今天不想講大道理,今天只想講講小情小愛的、風花雪月的、紅顏霓裳的、跟人最親近的小東西——我們每天選擇穿上身的那些棉麻、雪紡、聚脂纖維、牛皮、羊皮、麂皮。
剛剛說了古人的「做衣如做人」,我倒覺得現代人更適合「做鞋如做人」。
好鞋比好衣更重要,是要伴你上山下海的,都聽過削足適履的故事,也看過派對角落那一個被高跟鞋刮破腳跟而愁眉苦臉的姑娘,或者西裝筆挺趕赴第一次約會、卻因為腳上那雙破爛的皮鞋而感到渾身不自在的男人。
女人選鞋,同時也在選生活態度。想要看出一個人現階段的生活模式,只要看他最近最常穿的那一雙鞋子即可。
高三那年,我迷上了防水台與細高跟,那時的我在純樸安逸的北國首都,一心憧憬著成年後的浮麗生活,我幻想著派對、夜店、神祕莫測的愛情、傾倒眾生的美貌,我的鞋櫃裡堆滿了一雙又一雙五吋高跟鞋,魚口的、包頭的、艷紅色的、花紋刺繡的、時尚塗鴉的......
腳痛?腳痛算什麼。扳直了腳背後的氣勢大於一切。我在完全不適合穿五吋細高跟的高中走廊上,快樂的喀喀喀喀走過去、又喀喀喀喀走回來,有一回下大雨,走廊濕滑的要命,我喀喀喀喀趕著去上課,刷的一聲摔個人仰馬翻,旁邊不認識的同學笑出豬叫。這就是太想成為大人的小姑娘,用力過猛、稚氣未脫,一不小心就成了可愛的笑柄,長大後倒也能會心一笑、懷念起曾經的單純。
大學那幾年,身高160的我,仍舊迷戀於高跟、氣場、華麗,但有了上次「四腳朝天」的恐怖經驗之後,「好走度」也被我納入了考量。於是,各式各樣的高跟靴子就成了我的新夥伴。長靴、短靴、踝靴,鞋跟低於五公分以下的,就是永遠被「撂牌子」的那一群,矮子總想呼吸更高處的空氣。
這「戀高」的習慣一直持續到23、24歲,彷彿我看起來再高一點、腿再修長一點,我就能在別人眼中顯得更有氣勢、更加不容小覷。
結果,小腿肌在長年累月的「登高」訓練下,慢慢變得健壯如山,我本人有沒有顯得更加不容小覷我不知道,但我的小腿肌確實走到了不容小覷的地步。
與此同時,出社會也快四年了,慢慢領會到外表能帶來的氣勢有限,更有效的是內在的氣場、是拿實力說話的氣場、是什麼場面都能應對得宜的氣場、是言語聰明談笑風生的氣場。
「不如,穿穿看平底鞋吧。」我心中終於萌生了「反璞歸真」的念頭。
然後,就這樣,我的雙腳終於解放了。在幻想長大的逞強後、在追求被肯定感的渴望後,終於發現鞋這種東西,舒適大於一切。
這陣子入手了一雙「林果良品」的
素面德比踝靴,第一次穿這雙鞋出門時,是要去A13 新開的電影院約會,我坐在家門口玄關的穿鞋椅上,拉起一隻腳、在鞋面上綁好蝴蝶結。突然就想起了2016年年末,臨近聖誕節的時候,我在北京,深夜於微信朋友圈裡寫下「希望可以走向更想去的地方」,當時腳上我穿的是也是一雙短靴,而那時的那雙短靴的鞋帶同樣打著工整的蝴蝶結。只是,當時的蝴蝶結不是我自己綁的,而是那個男孩幫我綁的。
古代人迷戀「張敞畫眉」的故事,現代女孩則為「男友繫鞋」而小鹿亂撞。當一個男生幫你綁鞋帶,低低蹲下去的樣子像極了中世紀的騎士,當他在妳的鞋面伏好一個蝴蝶結,就像在告訴妳:「別擔心,妳走妳的路,我保護妳,我陪妳,我們一起。」
後來發現,這些都是點綴了。
現在腳上的這雙鞋,有著恰好的三公分鞋跟,以及大方淺駝色的麂皮鞋面,雖然設計乍看簡素,但在中性的風格裡卻又隱隱能感受到幾分柔美,也有型,不管是晴天、陰天還是雨天,不管是要穿去面試、去約會、去逛街、去公園,都很適合。就像是我後來的領悟——
做鞋如做人,舒適、合腳、耐穿,大於一切。
因為鞋穿在妳腳上,不是他腳上。鞋帶掉了,會絆倒的是妳。鞋不舒服,會刮腳的是妳。他能背妳走一小段路、為妳繫十次鞋帶,卻終究不能夠成為妳腳上的鞋,所以鞋若有問題,就是妳的問題,不是靠他能解決的問題。
鞋如此,愛如此,人生亦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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