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為何,才能忍受任何 尼采"
上述說詞來自網路上的影片,一個著名的身心靈作家在接受訪問時,提到有被家暴者向她求援時,這是他的回應。這個回應讓我很不以為然,因此而有此文。…你會看到此文,表示有什麼觸動了你,請問:你同意他的看法嗎?為什麼?
前言
訪問中,作家提及有次演講中有人問他被家暴怎麼辦?他直接回答,這是你的選擇…下午,該問者又到他的簽書會,並且把她的約十歲大的孩子帶來,又開始投訴自己的遭遇和痛苦,然而作家根本不想聽,只是對這個已有自殺傾向的孩子感到心疼,並告訴他:那不是他的錯,只要熬過幾年,等他長大了…。
被家暴是自己的選擇?
被家暴是你自己的選擇,所以不要對人哭訴…從某個角度來看,這說法並沒有錯。不管理由是什麼,你選擇了默認或者接受,也許這個默認是痛苦的,也許這個接受是無奈的,但我們想知道的是:你有選擇的自由嗎?如果有的話,你可以做出別的不同的選擇嗎?可以的話,那麼很顯然的你並沒有做出別的不同的選擇,既然你可以選擇,也做出了選擇,那麼你理所當然應該承擔其結果,那你有什麼好抱怨的?有什麼可哭訴的?別人有什麼必要去聽你抱怨或哭訴?你看看:這個邏輯沒錯吧?這個理由充分吧?
可是從另個角度來看,可以看出該作家的輕浮和該方面的素質。他完全沒有任何的同情心,或者同理心,她站在高位對著受害者指指點點,指責她懦弱無能,活該受此折磨…心理諮商不是我的專長,可是所知道:情感的問題絕對不是如此簡單的一分為二,非黑即白的。她的回答對問題的解決有幫助嗎?他有給予受害者任何的支持或協助嗎?那他這樣的回答除了顯示他自居高位的冷酷無情外,還有什麼?
被家暴者為何不反抗?為何不離開?
我的球友中就有家暴的受害者,她可能幾天不見,然後再見面時,她或許戴著墨鏡,臉上化著濃粧,可是依稀可見數處鳥青;她四肢貼著膏藥,打起球來有點不自然…;平常沒事時,風趣又伶俐貌,大家都替他不值和不解…可,她還是…我們不解,但我們不敢做任何的評斷…
看"無聲"這部電影時,印象最深刻的是一個女生,被霸凌了,祖父母把她轉到別的學校,可是她還是喜歡原校,因為她的朋友都在那裡…也不希望懲罰加害者,因為加害者也曾是被害者…為什麼印象深刻?因為這跟我們的直覺完全不符,被霸凌了,當然是希望離開那個地方,然後讓那個霸凌者得到應有的懲罰…,怎麼會不離開也不懲罰?怎麼會這樣?是我們對?還是她對?一件事情的是非對錯好像不是我們所想像的那麼單純…有人訪問"無聲"的導演,她說做過很多很長的調研,然後發現每個人對同一件事的看法觀點都不一樣,原先認為的受害、被害好像不是我們所想的那麼簡單,到最後甚至發現每個人好像都是受害者…每個人都從事件中受到了或多或少或大或小的傷害…仔細想想:好像還真有那麼一事,以前舉的球友被家暴為例,球友是受害者,這點無庸置疑;然而施暴者他從家暴者得到快樂了嗎?還是他也在懊悔憎恨自己呢?他是不是也是某種型態的受害者呢?那,我們這些知曉此時又無能為力的旁觀者呢?我們的正義無從伸張,情緒受到打擊,我們是不是也是受害者呢?
事情,事、情、唉,難解
事情事情,其實可拆分成"事"和"情"。事,就事論事易;情,就情論情,難。其實,就事論事說來易,其實也並不易;就情論情,那就更難了。這樣說你也許覺得很奇怪,就事論事有何難處?你看過<羅生門>嗎?同樣一件事,每個人的說法都不一樣,但,那個對呢?又,那個錯呢?"無聲"電影中,導演事前做的調研,也顯示:同樣一件事,每個人的觀點都不一樣。就事論事,又何嘗"容易"呢?
情,那就更難了。看過<擁抱B選項>嗎?臉書營運長,智慧、能力應該是算是頂尖的吧?書中描述老公驟逝的痛徹心扉,直到兩年之後情緒都還未平復。她不知道該平復心情嗎?她不知道如何平復心情嗎?可是…過了兩年,仍然無法平復。面對單一事件時都這麼難;那,如果是家暴呢?中間還涉及到你時時需面對的一個活生生的,曾經愛過的,迄今仍有千絲萬縷牽連的人…然後呢?你就只是告訴她:那是你的選擇…
我們理直氣壯,義正詞嚴的指責批判時,會不會在不了解的情況下,忘記了那些當事的"人"。這個人是不完美的,可是他已經盡了他自己最大的努力,希望在他自認為最正確的選擇下,活出他自己最好的人生了。他沒有任何的過錯,只是需要足夠的勇氣和支援去做出或許不同的決定而已。
關係要素,以及改變時要素間的關係
關係中一定有三個要素,我,你,和我們之間的"關係"。是的,必須把"關係"當做實體物來考慮,它是我們之間透過一段時間的互動,所形成的一個近乎固定的模式。要關係正常,說起來也很簡單,必須是:我正常,你正常,然後建立的關係也才會正常。如果我不正常,或你不正常,那麼關係很難正常。如果想要改變我們之間的關係,我們大概都會認為只要你改變,那就完成了。所以呢責任當然在你。事實上,這個說法不那麼對。想改變的既然是我,那麼我要求你改變時,你大概會認為以前可以,現在為什麼不行,所以你不會想改;你,不動(或者說我動不了你),所以我只有退而求其次,希望能改變我們之間的"關係";可是,對不起,還是改變不了,因為你認為不需要也不想要。所以呢?能夠改變的其實就只有那個想改變的"我"了。你看到吊詭的地方了嗎?我想要改變"你",從而改善我們之間的"關係",可是"你"不想改也不願改,所以我們的關係也不會改變-以前是怎樣現在還是怎樣。之所以如此,主因在:我認為改變是"你"的責任-是你該負的責任。結果呢?努力了半天,一切照舊。所以呢?如果我想改變我們之間的關係,那麼唯一能做的就只有改變"我自己"。我不同了,關係也就跟著不同了,然後,你可能也就不同了。
可是,錯的明明是"你",應該要改的是"你",為什麼變成了是"我"要改變呢?很簡單,因為想要改變的是"我",不是"你"。所以"你"不認為自己有錯;也不認為自己需要改。既然"我"想要改變,那麼我就必須承認:我們之間的關係-花長期時間慢慢形塑而成的互動模式-,如果需要改變,那麼錯的一定是"我",我必須為這個錯誤負起一切的責任。因為,之所以會有此種我現在認為不妥的互動模式,要嗎是我縱容的,要嗎是我默許的,要嗎是…總之,之所以會有現在這樣的關係,完全是"我"的錯…。必得有此認知後,然後"我"才會開始試著去察覺我為什麼當時會縱容或默許…然後也才能進入"如何改變"的課題。
改變其實不容易
因為互動關係是長年累月慢慢累積堆疊而成的,中間必有磨合或衝突,最後才演變成目前模式,也因此,想要改變這個模式,那也絕對不是一蹴可成的。那同樣必須經過一段漫長的時間歷經長期的掙扎和痛苦的糾結,然後才能慢慢的重新建立了一種新的互動模式。
改變從來就不是容易的。容我舉個較近的例子。日常生活中的生活作息,思想,行為等等,很多都是習以為常的,例如,你早上醒來後,下床時,先下的一定是左腳(或右腳,但一定是同隻腳);穿褲子時,先穿的一定是左腳;刷牙,一定用右手,而且一定從同一顆牙開始刷;溂口杯,一定是左手拿的;打開水籠頭,一定是用右手…說話的用詞,思考的方式等等,無一不是在你無意識中表現出同一個模式。我剛看到這個訊息,其實有點不相信,所以呢?我就蓄意的注意看看是否如此?結果,果然如此。所以呢?所以我蓄意的想打破這樣的模式,例如,我要下床時特別注意一下,原先是右腳先著地,現在改為左腳先,是可以啦,可是感覺有點怪怪的,好像沒有平常那樣很自然且流暢的進行;穿褲子,我故意先穿右腳,然後呢?穿左腳時竟然要扶著牆,才能把左腳舉高到能塞進褲管…,我從來都不知道,我沒法將左腳舉高到能塞進褲管…,然後呢?蓄意的不自然的進行幾次後,一不注意,又回到原先習慣且自然的下床和穿褲方式了,必須再蓄意的故意,然後才能改變。連改變個下床方式,連改變個穿褲順序都這麼不自然,這麼困難,你說要改變長期以來已經建立的互動模式,那…?改變下床和穿褲,你針對的只是這個動作而已;而改變互動模式,除了已經習慣的模式外,你還得讓另外一個人-而且是你熟悉的人-也能接受你這樣的改變,對事都不容易,再加上人…,你大概就可想而知了。而且,蓄意情形下,偶而不自然的施做成,一不注意,很快的又依然故我了。
向專業機構求援
太陽底下無鮮事。地球上有那麼多的人,事,物,你所遭遇過的一定也有人遭遇過,甚至比你所遭遇更慘、更糟、更不可思議,但也因此有許多前人的經驗可供參考,甚至有一些專門針對類似境遇者提供協助和支援的團體和組織,不止是家暴,舉凡離婚、喪親、性侵、搶劫、霸凌、病痛、厭世、憂鬱…你都可以找到可以提供協助和支援的團體或組織,只要你開口,只要你選擇改變。(我知道不容易,但是,再不容易也還是要做出決定。)
結論
作家其實也不算錯,被家暴是你的選擇,而你是可以做出不同選擇的。作家其實錯得離譜,因為他只顧著指責你,而沒有告訴你:不要希冀著或妄想著透過改變對方來改善你們的關係,因為那是根本不可能的。只有先承認你們的關係之所以如此,全都是你的錯,因此你也必須承擔起改變的全部責任。然後,這個改變才有可能開始萌芽,開始出現。在該案例中,涉及到孩童,而且孩童已有自殺傾向,作家竟然希望孩童忍耐到成年,很可能,還沒成年孩童墳前的雜草就已經半人高了。這個母親要做的是立即尋求保護和安置,並且立即為孩童尋求心理上的專業協助。自己可以忍受或默許,然後傷痕滿滿;但,為了孩童,則只能:義無反顧,立即行動。
後記:
為了不滿媒體名人對家暴婦人的答復,竟然花了那麼多的時間和精力企圖釐清自己的看法。寫此文時,時間過得好快,可腦力耗損嚴重,寫一寫,頭腦就有點昏沈,就必須起來賣力的跑一跑或急走幾分鐘,再回來試著把想法說清楚。好家在,總算有個差強人意且粗具形貌的成果。如果你有緣看到此文,歡迎加上你的詮釋和意見,讓它更合乎情理法。
有人把情感重大創傷事件視做是業障,是因果報應的結果,所以想透過求神拜佛等外力介入的方式來消災解困。如果真有業障,真有因果,然後只要花點錢,請個人就可以化解,那可恭喜你了,但,那也太廉價了。我個人比較信服的是:透過自己真心的懺悔和感恩。(你可以看看吳若權的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