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在台灣出現公共事故時,第一個受懲罰的就是民眾,其次是勇於出來表達的人,官員永遠都排在最後!
這反映的是憲法、司法、行政從中央下至地方的充分荒唐!
但很抱歉的是這些問題執政者與監督者通通都知道,但又如何呢?反正死的傷的都是台灣人,不是「我的人」,只要一句愛台灣,就又會忘記了..... 各位好朋友又是上述的哪一種人呢?
想知道陳時中部長的下場是如何?看賴清德就知道!
2015年台南發生了一場嚴峻的登革熱事件,被統計的確診人數是兩萬多人,死亡一百多一點左右,賴清德被監察院糾正,台南市政府被列出五大10項缺失.....
第一時間賴清德還說要廢了監察院.....
試問有哪位官員被懲處?沒有。沒有任何一個官員被懲處。
甚至到後來,本人對於登革熱發表言論,就會被現任的黃偉哲依傳染病防治法送辦!
請問這跟現在全台灣的疫情不都如出一轍嗎?
賴清德說會把市長任期幹完,事後沒幹完就去當行政院長,過沒多久發生普悠瑪列車翻覆意外,造成18人死亡,168人受傷......
賴清德下台沒多久後,就成為現在的副總統.....
台灣人流的淚,流的血,因為政府的缺失造成的死傷,某種角度下只是被政客拿來當踏板或墊腳石.....
可能大多數的人沒進過加護病房,或者是看見自己的親人嚥下最後一口氣的離別情境.......相信我,那種悲痛、那種無法言語的折磨,都是一種體驗,一種經歷....
但千不該萬不該就是讓政客拿去當數字用,拿去升官......
沒辦法,目前的台灣就是這樣!